黄俐
【摘 要】 近年来,我国传统的翻译教学模式中注重理论知识卷面成绩,而忽略了对学生翻译水平的培养,无法有效解决学生在日常学习中所出现的问题。高职英语翻译教学是以培养学生翻译能力为目标的课程,并且侧重对其实践能力的培养,而实践能力的培养是较为长期的过程,相关教师团队应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给予一定帮助,使其进行高效率的学习模式。而形成性评价便是将学习过程与评价过程相融合,同时将总结性评价以及形成性评价连接进行连接,从而提高评价的有效性以及真实性。本文研究了形成性评价在高职英语翻译教学中的运用。
【关键词】 高职 形成性评价 英语翻译教学 运用
引 言
形成性评价是由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评价专家所提出的,而形成性评价指的是对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的綜合能力、获得的成绩以及其学习策略、学习态度以及学习情感等方面做出评价。是针对学生日常学习过程的反思、记录以及观察做出的综合性评价。其评价目的为引导学生完善自身学习模式,同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进而增加学生的自信性,培养学生间的团结合作能力。
1 传统评价方式与形成性评价的对比
我国传统的翻译教学模式中注重理论知识卷面成绩,而忽略了对学生翻译水平的培养,无法有效解决学生在日常学习中所出现的问题。但形成性评价不同于传统评价模式,将对学生课程表现以及测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同时有利于教师了解不同学生间的学习状况,同时针对学生特点制定教学方式。在考试内容的选取方面,形成性评价大多使用课外材料例如书籍中的文章来对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进行测试,而在考试模式中形成性评价大多使用开卷考试,其考试模式与标准的翻译资格考试相符合,与真实笔译工作相接轨,允许学生携带英汉词典参加知识测验。同时教师在进行试卷的批改工作时,并不要求学生答案与参考答案相符合,而是基于语句通顺的标准来进行评判,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2 与形成性评价相配合的教学模式
高职英语翻译课程具有实践性较强的优点,因此也导致了英语翻译课程与传统英语课程具有一定的区别。而合格的英语翻译课程应具有数量较大的实践内容。例如在讲解英语翻译技巧例如省略法时,可使用以下方式:首先开始讲解省略法的概述,同时讲解在翻译过程中针对英语和汉语的差别使用省略法的原因,其次为学生设立不同的教学情境,并且在讲解省略法技巧时,应使学生认真阅读教材中的英语翻译例句,同时教师应帮助学生对不同例句进行认真分析,从而引导学生掌握省略法技巧的应用方式。与此同时,教师还应给予学生足够的时间,引导学生将教师讲解例句结合教材进行认真复习,同时为学生布置课前准备的例句供学生自己翻译。
3 形成性评价的运用模式
在高职英语翻译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要求学生具有统一的习题本,同时对习题本的使用方式做出明确规定。首先教师应要求学生的课堂练习以及作业都应在习题本中进行,同时学生的翻译习题修改过程以及译文都应在习题本中体现出来。并且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定期检查学生的习题本内容并给予评价,同时针对学生习题本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教学模式。而对于课后练习方面,教师应规定学生独立完成课下作业并定期上交,同时教师针对学生作业完成程度给予评价。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对学生的课堂表现情况以及课下综合评价等为学生的平时成绩打分,最后结合学生的期末试卷成绩打出总成绩。而对于课堂评价方面,其主要分为两部分:小组评价以及教师评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使用适合学生的教学模式,同时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教学活动,针对学生的课堂表现进行评价。而对于学习小组而言,教师可将全体学生分为若干小组,并且规定小组成员轮流担任组长。组长针对小组成员的课堂表现以及下课作业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同时还应记录小组成员的课堂表现情况。
4 形成性评价的运用过程中的积极效果以及不足之处
根据研究表明,使用形成性评价的班级在进行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学生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同时对于英语翻译技巧的使用程度也较为熟练,并且课后成绩较高。因此形成性评价与传统评价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形成性评价可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同时提高学生对于翻译技巧的掌握程度,并且大大提高了学生的课后成绩,所以形成性评价对于传统评价模式来说具有明显优势。但在高职英语翻译教学的过程中形成性评价的运用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班级学生数量较多,任课老师不能定期进行习题本的检查,从而对学生翻译水平的提高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运用形成性评价的过程中应使用小班授课。
结 语
总而言之,形成性评价对于传统评价模式而言具有明显优势,因此对于实践性较强的英语翻译教学而言十分合适,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还存在一定不足之处,因此相关教师团队应针对其问题进行完善,从而提高英语翻译教学效率以及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 孙晓华.形成性评价在高职英语翻译教学中的运用探讨[J].新校园(上旬).2018 (1) .
[2] 孙琳.形成性评价在大学英语四级翻译训练中的应用研究[J].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 , v.17;No.63 (2) :1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