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我国是一个老龄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国家,农村养老现状不容忽视。本文分析指出农村养老存在家庭养老功能的不断弱化、农村老年人对于自身养老问题的认识不足、政府对农村的养老支持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从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互助共济的养老支持、着力改善矛盾的家庭关系几方面来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家庭;政府
一、引言
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老龄化程度相对较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老年人的各种养老需求不断加大,从最初的物质基础的满足到现在的精神生活的追求,老年人不满足于现有的一些养老资源。可是另外一方面,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流出,越来越多的农村老年人成为留守老人,或者是农村老年人无法从儿女那里获得及时、充分的养老资源的提供,打破了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中的主体分工,却又没有因为经济条件的改善,为更好的养老提供更多的资源,反而是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为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养老带来许多不利因素。老龄化的问题一直被人们所关注,要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就需要分析研究农村地区养老所存在的不足,这样才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做好养老工作。
二、当前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现状简述
1、政府对农村地区的养老支持不完善
(1)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是因为农村以前单纯靠土地养老的养老模式无法在市場化的经济条件下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土地养老模式下农民获得的只是生存保障,即解决温饱问题。(王义才,2000)统筹城乡养老保险有助于抵御日益弱化的农村传统养老保障,但是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依然存在问题。多缴多补与“从低”缴费补贴应充分体现多缴多补,若缴费档次按每人每年 30元统一标准补贴,会导致多数民众在缴费标准选择上偏向于“从低”。在个人缴费中,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2)现有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尤其是对农村老年人来说,体弱多病以及慢性病常伴其身,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利于农村老年人关注自身健康,能够随时、积极的就医治疗。
国家补贴医疗费用便于农民在定点医院或者是诊所就近享受医疗资源。然而在调查访谈中发现,由于监督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医保卡上原本被用来看病就医的钱被村民用来购买其他日常生活用品,这部分村民多为40岁-50岁,身体健康让他们目前不需要这样的医疗补贴。而反观村中的老年人,由于自身身体素质较弱,并且患有各种疾病需要长期服药,老年人就会抱怨补贴费用并不够用。一边,将医保卡的钱作为他用,另一边,实际需要的老年人表示医疗补贴费用低,生病吃药根本不够花。看似表面上的公平公正,然而老年人并没有在医疗制度上得到更多的资源倾斜。有监管制度不够严格的一方面因素,也有现行的医疗合作制度不够完善的地方,农村医疗制度改革也需要更多的关注到农村老年人的需求,需要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差异化以及分层化。
2、农村地区养老责任划分存在弊端
在农村地区,家庭养老依然是主要的养老模式。在家庭养老中,养老的主体依然是子女的生活照顾。子女的个数是影响农村地区养老责任如何划分的重要因素。
(1)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农村地区独生子女数量增加。对于农村中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来说,养老的选择往往是相对单一的。独生子女单从居住方式这一点,与父母之间就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老人们也会产生一种相对的依赖感或者是一种寄托。同样的,在访谈中也印证了这一点,该地区农村子女已婚后也都是与父母共同居住。
对于农村家庭中只有女儿的情况,招上门女婿这一传统由来已久。通过为女儿招上门女婿这种婚姻形式,父母可以将女儿作为家庭的正式成员,规定女儿的养老义务, 将女儿纳入正式的家庭养老责任之中。
(2)多子女家庭养老责任划分。家里有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儿子的家庭,往往会选择在最小的儿子成家后,进行分家。从传统上讲,分家不仅仅是老年人将现有财产划分出去,更是一种养老责任的分配,在调查中发现,农村老年人由于子女数量的不同,以及自身家庭地位的不同,面临着选择与被选择。养老责任的分配大概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分配方式:1、责任平均分摊法。“抓阄”作为一种相对公平的方式被运用到养老责任分配中,指的是儿子们在分配赡养老人责任的时候,通过将父亲、母亲的姓名写在纸上,让双方抽取赡养对象的方法。在实际访谈过程中,这种方式被村民所认可并能够接受。2、轮流式养老,即指老年人由不同子女赡养,每个子女轮流照顾父母,并且照顾时间长度相同的一种养老方式。这样的老人被称为“走读老人”。指由几个儿女轮流赡养,定时定期辗转于各个儿女家生活的老人。3、“踢皮球”式养老。则是子女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的实际表现,这种现象被新闻媒体时常报道。
这种赡养责任分配方式,只是单纯的指的老年人在去世后,由哪一方负责安排后事,而并没有明确老年人在生病或者是失去自主能力时候的责任分担。这种分推方式一定程度上只是代表着将老年人送终,并没有做到“养老送终”。
(3)缺乏互助共济的养老支持。沃恩·本特森的研究曾指出,老年人与好友、亲属和邻居进行的随意性活动会在提升其生活满意度方面起到极大的作用。老年人在相互交流中容易发掘出适合其身心特征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在互动中逐渐培养了自助意识,在互助中提升了自身选择与整合适宜的养老资源来满足自身养老需求的能力。
农村老年人则经常会以年龄岁数大或者是身体条件限制等客观因素,逐渐将自己孤立起来,会主动回避这些活动。老年人的邻居也很少会积极主动的帮助他们融入到村民的集体活动中去,无论是村里的红白喜事还是类似于“科技下乡”这样的集体活动,老年人很少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
三、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对策与途径
1、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继续发挥政府在农村养老问题上的作用
政府作为养老体系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一环,其作用最应该得到充分的发挥。养老保障制度从最初的建立再到中期的运作,到现在已经日趋成熟,但是对于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不能视而不见,要加以及时的完善。针对出现的问题,政府需要在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中更多的体现公平和效率。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基础上,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建立不同的、多层次的与老年人实际需求更符合的相关政策,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切实享受到应有的权利。
2、建立互助共济的养老支持
老年人的子女以及亲戚、邻居和朋友共同构成了农村养老的非正式社会支持系统。如何充分的发挥其在养老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思想观念或者道德认知上的提升,从大的落脚点来讲的话就是农村社区文化的改善。从“互助养老”模式到“时间银行”的建立都可以鼓励农村邻里之间增加这种养老上的帮扶形式,这种方式在许多城市社区逐渐被人们认可和接受,在农村社区同样也需要这种邻里互帮互助的良好风气。
3、着力改善矛盾的家庭关系
家庭是社會的基础,中国人非常重视“家”的概念 。我们说,家是温馨的港湾,这就体现了家是我们的精神寄托。既然家庭在中国社会中占这么重要的地位,家庭中的人伦关系自然受到普遍的重视。无论是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还是可能出现的婆媳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是否和睦直接关系到一个家庭能否实现良性的运作和发展。和谐的家庭关系能够帮助树立“尊老爱幼”的美德,也能够让老年人在家庭种有一定的地位,同样自身的养老问题也就得到了保障。
四、结语
现阶段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理念及其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在传统的农村地区,人们的认知也不断紧跟社会发展脚步。要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就需要发现农村地区养老所存在的不足,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让不同的养老主体扮演好各自的角色,真正做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工作。
【参考文献】
[1] 王义才.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与社会保险相结合是解决农村养老的必然选择(人口论坛)[J].人口研究,2000.5.
[2] 姚远.中国家庭养老研究述评[J].人口经济,2001(01).
[3] 吕金岗.农村多子女家庭养老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4.
[4] 丁艳平,张晶.家庭社会学视角下的农村养老问题研究[J].黑龙江史志,2014.01.340-341.
【作者简介】
郭战龙(1991—)男,汉族,陕西西安人,硕士,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研究方向: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