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学传承的路径

2018-09-25 20:39孙金霞乔臣
艺海 2018年8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孙金霞 乔臣

〔摘 要〕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平台肩负着振兴民族文化的使命,由于全球化进程给我国文化生态带来的巨大冲击,越来越多颇具代表性的传统音乐文化面临逐渐消亡的危机,如何在大学有效地振兴和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21世纪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价值出发,结合大学在传承传统文化上的使命,探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学传承的相关路径。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价值;路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近年共命名了四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中国涉及29项,音乐类10项,包括了昆曲、古琴、木卡姆、长调、南音等在内的一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在国家级非遗名录中,音乐类的项目分别有民间音乐、传统戏剧、曲艺三大类总共400多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正是它们的存在使得我国传统音乐文化多姿多彩。随着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的确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取得重要的进展和多方面的成果,同时也标志着保护工作开始进入广泛而深入的发展阶段,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所带来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和文化潮流全球化趋势造成的社会文化心理結构的改变,给我国的文化生态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越来越多颇具代表性的传统音乐文化面临逐渐消亡的危机。因此,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妥善保护和传承,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价值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因为其独特的音乐属性才亟待保护研究,而是因为他们承载着中国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和人文精神,是中华民族自我认知,自我标识的最好凭证。作为一个民族历史、文化、审美、科学、教育等资源的载体,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传承价值。

一是具有民族认同的价值。在音乐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深蕴藏着一种文化基因、精神特质,这些在社会长期的发展中积淀而成的民族精神,是积累而来的发展的经验、生存的智慧,是在历史地发展中形成的共同的、积极的,有凝聚力、号召力的民族意识。每一个民族在自身发展的进程中都会创造很多音乐文化,这些音乐文化通过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存在,有代表中华民族辉煌和骄傲的昆曲,也有体现蒙古族草原情怀的长调,木卡姆则是维吾尔族的象征和代表。

二是具有艺术审美的价值。音乐是一门艺术,艺术是人类通过借助特殊的物质材料与工具,运用一定的审美能力和技巧,在精神与物质材料、心灵与审美对象的相互作用下,进行的充满激情与活力的创造性活动,它的审美特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志。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大量的艺术作品,是历史上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人民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按照当时审美风尚、审美标准创作的艺术作品。它们能流传到今天,说明其审美水平和创造美的能力得到了历史上不同时代人们的认可、接受和欣赏,因而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

三是具有历史借鉴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历史的记忆,非常重视历史记忆的中华先民,自古就有重视和保护文化遗产的传统。就音乐类的传统文化来说,早在西周初期宫廷制作礼乐,就对相传源于黄帝、大禹等历代圣贤的乐舞进行保护性整理传承。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就是西周宫廷长达五百多年采集、传承的各国民间歌谣及宫廷歌谣的记录整理。正是历史对音乐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才使得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流传和保存,这种对音乐文化继承和发展的传统,对于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是一种很好的借鉴。

四是具有学术研究的价值。音乐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发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音乐观念、形态特征、风格特点等都是音乐理论研究的对象,总结其中的规律和经验,并上升为理论,有利于对中国音乐理论体系的完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有着极为丰富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文化信息,在传承过程中,积累了历代传承者的智慧、技艺和创造力。它们本身不仅包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从中也反映出特定的传承者们的思维、情感、价值观等。这种丰富的文化信息和特定的传承因素使得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只是音乐学理论体系的研究对象,更是人类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多种学科的研究对象,对于完善和丰富学科体系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二、大学在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上的使命

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是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丰富的国度之一,如何利用教育来振兴和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学是不容忽视的领域。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世界高等教育会议”,发出了《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的世界宣言。这一世界宣言从培养高级人才、研究高深学问和服务社会的结合上,阐述了高等学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上的使命。同时,高等教育的另外一个重要任务是以艺术教育引领素质教育,通过艺术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因此,无论是作为高校本身的建设还是作为大学生成长的重要领域,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大学的重要使命。

大学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人为本”提升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实效性

大学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的使命是遵循校园文化建设在大学应有的规律,为学生营造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和环境。高校校园文化的建设必然是以学生的实际为依据,大到校规校纪、各级管理制度的设置和校园环境的设计,小到学生宿舍、学生社团、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都是围绕着学生的年龄、认知程度、个性气质、兴趣爱好来进行的,是“以人为本”的教育。在校园文化的建设中结合艺术教育的各种途径,从课堂的认知理论学习到课外的艺术实践活动,适应不同对象的不同层次的要求,适应学生的兴趣爱好的需求,适应校园人个体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使学生乐于参与、乐于接受非物质文化的学习。这不但很好地增强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针对性,而且拓展学生知识面的同时加强非物质文化的熏陶和感染,提升了非物质文化传承的实效性。

2.“宏”“微”结合促进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自觉性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离不开具体的环境,而校园文化作为主流文化的一支亚文化,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学传承的重要依托。因此,大学的传承使命是通过对学校人文环境的更新、再造和重置来营造非物质文化传承所需要的氛围,以实现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的有机结合。校园文化是校园人、社会人、历史、环境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对宏观环境中的各种文化进行价值观选择的过程,它充分体现了“大而化之”的环境特质。微观环境是一个以学生为主体,以校风、学校精神为灵魂的第二课堂和生活社交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借助艺术教育的实践,充分联系学生的实际开展活动,让学生在校园这一微观环境中自觉地对宏观环境中渗入的各种文化、思潮进行挑选,潜移默化地感受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大精深,并在自我认同的过程中对其进行自觉的传承和保护。

3.多样模式推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创新性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需要具体的实践来支撑,大学对保护和发展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命体现在通过多种实践模式来推动非物质文化的创新性发展。首先,社团活动模式是基础。社团活动的主体是在校大学生,他们正处于青少年向成年的过渡时期,身心发展已经逐渐成熟,能够根据自己的标准、自己的方法对事物进行判断和吸收,同时正是因为他们的年轻所以对于时代的气息感受比较深,在对非物质文化进行传承的时候,只要遵循“尊重传统,但不因循传统”的原则,可以引导他们在平时的艺术实践中对传统非物质文化注入新的活力。其次,“展演模式”是提升。通过“展演模式”打造精品项目是将非物质文化与时代特色相结合,将传统文化融入艺术实践的重要过程。结合传统非物质文化打造的艺术精品会对非物质文化传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而艺术精品的创作和展演也是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创新性发展。

三、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学传承的路径

教师和学生是大学的主要群体,也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学传承路径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加强相关课程建设和师资力量的培养,是从教师的角度进行传承的有效路径;另一方面,通过教学实践和校园文化增强学生的认知能力,是从学生的角度进行传承的有效路径。除此之外,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学有效传承产生影响的因素还有地方传统文化以及整体的社会文化。如何保证传承路径的有效性,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体师生必须形成对于传承和保护统一的态度

为了形成传承和保护的态度确立明确的教育目标是根本。这一教育目标就是: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增强全体师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在坚持弘扬民族文化的前提下,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使每一位老师和学生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对中华民族、中国文化的重要意义,认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性,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态度,养成自觉保护的行为模式。

2.加强课程体系的完善和师资力量的建设

完善课程体系的主要方式有:第一,开设相关选修课。在大学设置相关的选修课程是进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重要环节和手段。选修课的课程可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传统的知识性课程,在课程的教学中重点是使学生系统地了解相关知识;二是传授实践技能的课程,音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口传心授”正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标志,在这类课程中教授的重点是让学生掌握一门传统表演技能。第二,建设渗透性课程。在教学活动中,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内容无处不在,教师着力于学科教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结合点和渗透点,通过相关课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渗透进去进行课堂教学的有效传承。另外,关于师资力量的建设应该结合校内和校外两个方面着手:校内,组合学校原有教学科研工作人员,培育并加强科研人员的学科意识,形成一支在学历、职称、研究素养、年龄等方面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校外,整合社会资源,聘请非物质文化研究上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传承人担当研究员或来校传授技艺。

3.充分融入校园文化形成学生对传承的自我认知

大学的校园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亚文化,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块重要阵地,是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而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很好地融入到校园文化的建设中将会使得传承更具有实效性。在校园文化的建设中,社团活动是重要的实践基地,社团活动对于学生的影响是最直接也是最具体的,所以通过社团活动模式可以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最直接最深入的继承和发展。具体措施体现在,成立与“非物质文化”主题相关的各类社团,并且集中安排社团利用周末展现团员艺术风采和喜好特长,并通过社团文化艺术节和社团颁奖等主题晚会,突出将成果集中向大学生推介、展示,让学生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中陶冶情操并展现风采。

4.结合地方文化,相互促进扩大影响

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一定的地域产生,有着很强的地域性,音乐类的非物质文化也不例外,它们既典型地代表了某一地域的特色同时也与该地域息息相关,离开了该地域,便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土壤和条件,也就谈不上保护、传承和发展,因此,大学在对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上应该结合地方特色项目,突出地方特色的同时打造属于自己的文化品牌。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选拔优秀学生成立以非物质文化为主题的艺术团,结合地方优秀传统项目打造一系列的精品节目,通过参加艺术展演的形式不断提高艺术水准,不断打磨和加工,最后成为独具特色的具有高水准的文化产物;另一方面,展演和推广这些独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同时,也是服务地方文化坚持文化产学研推动地方文化繁荣的办学特色体现。

综上所述,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学具有充分的传承价值,但充分发挥大学在传承非物质文化中的功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才能充分體现其在大学的传承价值,只有充分体现了它们的价值才能形成保护和发展的共识,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结合大学教育自身的特点,充分发挥大学教育的优势,才能对传统非物质文化进行全面系统的创新和发展,让音乐类非物质文化在大学的传承中焕发新的光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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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贺学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江西社会科学,2005.2.

[5]尹国有.中国现代社会转型期本土文化认知价值——高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造的作用.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4.7.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课题:地方高校作为非物质遗产保护有效平台研究(14C0810)、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艺术教育品牌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路径选择与平台建设(17GC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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