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倩
摘 要:微写作以其简短、灵活的形式使作文教学更加贴近生活,在促进初中作文教学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初中语文写作教学实践,探讨了利用微写作来提高初中生写作能力的一些方法和策略。
关键词:微写作;初中;作文
随着微博、微信等网络自媒体的兴起和发展,社会生活开始步入“微时代”,在此背景下,微写作逐渐进入公众的视线,并以自由、灵活的写作形式得到迅速发展。2014年微写作形式出现在北京语文高考试题中,从此得到语文教师的关注并进入语文写作教学领域。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微写作教学方兴未艾。初中语文教学要做到与时俱进,应用微写作教学开展相应的写作训练,就要深入研究和分析微写作的具体特点,针对初中语文教学实际,采取有效的教学策略,不断提高初中生的写作能力。
一、微写作的特点及意义
微写作形式灵活,内容简短,具体来说有以下特点:一是语言简洁,篇幅短小。相对于大作文来说,微写作字数较少,一般在600字以下,力求以简短的文字和篇幅表达相应内容。二是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微写作要求利用有限的篇幅表达完整的内容,对于写作者的构思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具有一定要求。三是形式灵活,创作便捷。微写作在文体、表达方式等方面更加灵活,使写作过程更加便捷。四是关注语境,贴近生活。微写作将写作任务置于一定的社会情境中,写作内容多由实际生活延伸而来,更加贴近现实生活。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微写作与实际生活联系密切,自由灵活的写作形式能够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通过从小到大、小中见大的写作训练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进一步增加语言积累和写作素材,为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利用微写作提高初中生写作能力
(一)利用微写作教学增加学生的写作积累
写作能力的提高是建立在扎实的语言积累之上的。要想在写作中做到得心应手,就必须注重平时的积累,从生活中发现写作素材,获得情感体验,为写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养分。相比于大作文,微寫作更加贴近生活实际,关注生活中的现象和事物,能够引导学生接触社会、体验生活,从而为写作奠定扎实的基础。作为语文教师,要结合初中生的实际情况,有目的、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根据社会生活中的问题设计写作任务,让写作不再是一种负担,而是对真实现象的描述、对真实情感的表达,从而不断增加语言素材,提高语言活力,促进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
(二)利用微写作教学培养学生的写作习惯
良好的写作习惯是提高写作能力的重要前提。勤于思考、勤于动笔才能随时捕捉和记录生活中的点滴发现,不断丰富和完善写作内容。微写作正是通过灵活、自由、便捷的创作,引导学生养成随时感悟、及时记录的良好习惯,在持之以恒的积累中促进写作能力的提高。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有意识的要求与培养,将微写作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利用微信、微博、QQ等自媒体手段养成随时记录、随时创作的习惯,可以发表议论,可以诉说心情,也可以记录思想感受,通过三言两语的片段式文字自然成文。在对生活的思考和感悟中,促进学生良好写作习惯的养成和写作能力的提高。
(三)利用微写作教学训练学生的写作技巧
针对微写作短小精悍的特点,在进行微写作教学训练时要将注意力放在单项写作能力的训练上。首先,写作目标要单纯集中。在进行微写作训练时,可以集中训练某一种表达方式,针对范文或语句进行仿写、改写等训练;可以集中训练语言、动作、心理等方面的描写,通过写作基本功训练为写作能力的提高奠定基础。其次,写作形式要自由灵活。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让学生自由发挥,例如针对某一社会热点问题可以让学生写感想、写对策、写故事。无论何种形式和体裁,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创作,使写作过程更为自然、随意。此外,针对学生的写作教师要给予及时反馈,通过细致的指导让学生掌握写作要领,提高写作教学的实效性,促进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
(四)利用微写作教学有效实现读写结合
写作与阅读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微写作也要充分发挥阅读与写作的密切联系,使读写结合,读中有写,写中促读,不断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在课堂微写作中,需要教师开动脑筋,探求课文与微写作的结合点,引导学生从细微处着眼,在课文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散思维,将写作为读的反馈和拓展,在读写结合中提高写作能力。例如,在学习《羚羊木雕》一文时,文中万芳对作者说:“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教师可以让学生设想如果自己是文中的主人公,会怎么想,怎么做,通过运用恰当的语言、神态描写对课文内容进行延伸和拓展,在读写结合中不断促进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
总之,微写作的出现和兴起是对语文写作教学的积极探索和革新,使写作教学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作为初中语文教师,要灵活利用微写作这一形式,有效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不断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参考文献:
[1]陈艳.让微写作助力初中语文作文教学[J].好家长,2016(46):128.
[2]曾振宇.浅析微写作在初中语文教学中的应用[J].初中生优秀作文,2015(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