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轩
我出生在苏北水乡,是在吱吱呀呀的橹声中,在渔人噼噼啪啪的跺板(催促鱼鹰入水)声中,在老式水车的泼剌泼剌声中长大的。
小时候,我的家乡很穷,所以我对贫穷的记忆极为深刻。记得那时没有吃的,母亲就让我从河边割回一捆青草,然后放进无油的铁锅中认真地翻炒,说是要给我弄一盘“炒韭菜”。初二了,我冬天穿的棉裤还经常“漏洞百出”,破掉的洞里会吐出棉絮,甚至还会露屁股,这使我在女孩子面前总觉得害臊,感到无地自容,经常下意识地靠住墙壁,或靠住一棵树来掩盖棉裤上的破洞,所以我特别能理解《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因为棉裤上有破洞被人耻笑的气愤与尴尬。
這段苦难的乡村生活,已经根植于我的灵魂深处,乡村用二十年的时间,铸就了我的一切,所以我注定要属于它。因此,在作品中,我无法摆脱对乡村生活的追忆与留恋。正是那份简单、朴实的苦难给了我幻想的翅膀,让我用幻想去弥补缺憾和空白,用幻想去编织明天的花环,用幻想去安慰脆弱的心灵,坚定自己的信心。苦难给了我透彻的人生经验,也给我的性格注进了永久的坚韧和乐观。难怪福克纳会说,一个作家最大的财富莫过于他有一个苦难的童年,这对于我来说真是无比的真实和贴切。
虽然我的作品大部分是乡村题材和过去的故事,但我并不认为这些人物和故事,在当下是过时的。“从前”也是一种现实——从前的现实,它与今天的现实具有同等的意义,并且由于历史的沉淀,我们会对从前的现实有更深切的把握。因为,人类的基本人性,或基本的生存状态以及基本的审美欲望,是不变的、永恒的。另外,从文学的创作规律来说,一个作家只有尊重自己的经验,写他熟悉的生活,才能写出最真实的作品。
我一直认为自己的故乡是最美的,我对它不仅是现实生活场景上的迷恋,更多的是一种美学意义上的迷恋;不仅是表象的迷恋,更多的是对于美好人性的迷恋。那里的人,虽然贫穷却善良质朴;虽然自身不够强大,却总是乐意去帮助别人。我一两岁时,经常被邻居抱出去玩,然后沿着村庄的大河一家传一家,有时竟能传出一二里地去。母亲总要花很大工夫才能将我找回,但我重新回到她的怀抱时,却不肯再喝她的奶了,因为那些也正在奶孩子的母亲已经用她们的奶喂饱了我。我想,这很多母亲的奶水里面,一定包含了很多慈母的善良、慈爱和宽怀。正是这些家乡的人,让我始终觉得世界是善的,他们的善良和朴实,构成了清洁的人性之美,他们心灵里面的真善美构成了我创作的主要基调。
小时候,每当我睁开眼,便能看到一大片水,所以在我脑海里存着的故事,大半与水相关,所以我的灵魂永远不会干燥。而且,水对我的价值绝非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它参与了我之性格,我之脾气,我之人生观,我之美学情调的构造。水不仅给我创作的灵感,也湿润了我舞文弄墨的笔,使我能永远亲昵一种清新自然的风格。
故乡这片热土不仅给了我身体,也给了我灵气、题材、主题和故事。它让我永远能亲近自然,亲近人性,亲近生命中那些最美好的东西。
(裴金超摘自“腾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