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马来西亚特约记者 张灏
在19日被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逮捕后,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20日再次出庭受审,并被检方以25项新罪名指控。不过纳吉布对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认,并获准以350万林吉特(约合579万元人民币),加两名担保人担保保释。法庭称,下一次开庭日期为11月16日。
据《马来西亚邮报》20日报道,检方当天在法庭上,称纳吉布在担任马来西亚总理、财政部长和国家投资基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顾问局主席期间,分四次非法收取约23亿林吉特。若这四项贪污罪成立,他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涉及金额5倍的罚款。此外,检方还指控纳吉布犯有21项洗钱罪。一旦这些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15年监禁,以及不少于涉及金额5倍的罚款。舆论认为,若上述罪名成立,现年64岁的纳吉布极有可能在狱中终老。不过纳吉布当天对上述指控予以否认,并在庭审结束后再次表态称,“我不是小偷,希望庭审的过程与结果能够澄清事实”。纳吉布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也对记者表示,检方的指控空洞无物。
据了解,这是纳吉布第三次出庭接受检方指控,加上此前被指控的7项罪名,他已经面临32项控罪。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副主席阿扎姆表示,不排除接下来还有更多针对纳吉布的指控。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说法称,纳吉布夫人罗斯玛有可能于21日被指控,她的罪名可能多达20项,不过罗斯玛代表律师对此予以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