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环保舆论应对策略

2018-09-18 10:43陈磊李慧中陈静
世界环境 2018年4期
关键词:空气质量舆情舆论

■文 / 陈磊 李慧中 陈静

近年来,中国加快了大气污染治理步伐,空气质量大幅度改善,2017年,中国338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6%,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但短期内中国特别是北方地区冬季重污染天气仍将频繁发生。2017年青岛市区PM2.5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距离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仅差2微克/立方米,仍出现重度污染天气4天,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3次。

每逢重污染天气情况发生,环境问题都会成为公共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部分群众通过各类渠道发泄不满情绪,虚假信息和丑化谩骂等言论大肆传播,舆论应对不当会导致恶性舆情事件,对政府及部门的公信力带来恶劣影响,干扰生态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降低公众对改善大气质量的信心,消解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因此,结合青岛市重污染天气管理经验,针对重污染天气情况舆论工作提出如下应对策略。

一、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预报预警重污染天气

及时发布大气质量信息既是保护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刚性规定,也是做好重污染天气情况下舆论应对的基础性工作。《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当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应当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同时规定,当预测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QIA指数日均值大于200微克/立方米时,即达到重污染天气的蓝色预警级别,应当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向社会发布公告。

重污染天气发生,首先要根据本轮的预警级别,结合阶段性环境信访和舆论情况,提前预判舆论态势,对舆情隐患和风险点进行分析,提前制定应对预案,一旦舆情升级立即启动。

发布空气质量信息,要在引导查看平台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两微一端一网”(微博、微信、环保APP客户端和网站)等及时地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预警解除等规定性信息,规定性信息按照固定发布模版发布,避免公众对信息公开混乱和不充分的质疑。同时,强化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对蓝色预警级别,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一网”做一般性告知,不大肆铺垫、过度渲染,避免引发恐慌,影响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对黄色预警以上级别,应加大信息的发布频次,特别是做好面向学生、家长及老年群体的信息发布,强化对人体健康与防护的知识介绍,提醒做好生产生活的防护措施,对发布信息跟进引导;对橙色、红色级别预警,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一网”要加密发布实时信息,深度分析重污染天气成因,及时主动发布污染态势、联防联控区域和全国大气污染形势,让公众全面了解空气质量总体情况及详细状况,为群众做出理性判断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动宣传应急响应措施及成效

在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的同时,适时地跟进宣传应急响应措施,让公众了解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做的减排工作,使舆论聚焦到应急工作动态与进展方面,疏导公众焦虑情绪。

对应急工作信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建立两级微信、QQ工作群,使信息触角直达各监管网格,形成扁平化信息汇集渠道。当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各部门应急措施落实、工作进展应统一调度,快速汇总信息、安排工作,确保及时掌握各方面情况。

根据汇集的信息,需及时安排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一网”等对应急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宣传,介绍相应级别的工业源限产停产、扬尘源抑尘停工、移动源限行等规定,及各部门应急工作进度和成效。对列入减排清单、落实有力的企业跟进报道,对停工工地、道路车辆限行等情况现场报道,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减排抑霾措施在有力推进。强化对影响群众生活秩序救济措施的宣传,及时发布车辆调流、清洁能源公交增发、保障群众出行等公共服务方面信息。同时,对全市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措施、重点工程和环境改善情况大力宣传,让公众全面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质量改善的总体情况。

三、从严从快查处投诉举报的污染问题

重污染天气情况下,举报投诉企业排污、施工扬尘、餐饮油烟等违法违规排污现象大幅增多,青岛市2017年发生的3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每天通过微博、微信反映污染问题件数均暴增1倍以上,同时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及行政水平的容忍度降低,对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处置不及时,会加剧公众不满情绪,导致舆情进一步升级。

对于举报的环境问题,应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强化属地网格化监管和部门牵头作用,落实责任,确保快速办理反映问题,及时回应舆论。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密监测舆情信息,加强信息研判,及时与有关单位部门沟通协调,准确掌握群众真实诉求,快速转办舆情反映问题。二是强化调度,对重点问题及时跟进,督促办理情况,从快从严处置违法行为,提高问题办理效率。三是对多部门监管的环境问题,明确牵头及配合部门,部门联动,力争彻底解决问题,让群众满意。四是多措并举化解不满情绪。对无法彻底解决或屡次反弹舆情要采取“一事一策”“一事一议”“包案到人”等措施,制定办理路径,明确办理时限,落实办理责任,公开予以反馈,表明接受监督的态度。对现阶段无法办理的,坦诚解释原因,妥善予以引导,耐心安抚民众不满情绪,减轻舆论恶劣影响。

四、引导公众深度探讨本地生态环境问题

重污染天气舆论应对不利,易产生舆论危机,应对得当,可以化危为机,深化公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要有针对性地主动设置议题,因势利导让公众理性探讨深层次的环境问题,可以根据舆论情况,结合敏感工程项目环评或推进较难的政策措施设置议题,通过信息释放引导公众有序参与讨论,使公众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形成客观理性认识和正确的行为价值判断。青岛市曾经利用重污染天气的时机,引导市民讨论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是否需要、百年李村大集搬迁利弊何在等群众关心、争议较大的问题。讨论从生态环保到经济社会、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文化习俗等领域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生活常识层层推进,使舆论焦点从无目的的谩骂向客观理性分析转变,既缓解了公众的不满情绪,又深化了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复杂性的认识,为环保工作深入开展做了舆论铺垫。

五、发挥社会组织和专家作用引导舆论

重污染天气受到气象条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成因复杂,专业性强,舆论应对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环保组织和网络大V意见领袖的作用,利用其专业性强、公信力高、社会影响大的优势,组织起来参与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媒体访谈、在线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矫正舆论方向,避免舆论失控。青岛市组织有三支相对固定的舆论引导队伍,分别由专家学者、社会环保组织和高校志愿者、网络大V和新闻记者组成,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通过微信群及时交流信息、讨论问题,分析研判各方面观点,有针对性地汇集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建议,在新闻媒体和自媒体上共同参与舆论引导,为平衡舆论观点发挥作用。

六、建立完善舆论应对口径库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口径库,并及时更新完善,可以为舆论应对工作奠定基础。日常要结合环境信访工作、舆论热点和各地实际情况,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治理进度和科技知识等方面资料收集起来,建立专门的舆情引导口径库,对各地发生的舆论危机、舆情事件分析总结,对引发争议的正反观点及时汇总入库,同时,针对信访积案、反复反弹的舆情问题建立专库,及时更新办理进度,定期进行评估,实行动态管理,既可以提高舆情反映问题的办理深度,也为舆论引导打下坚实基础。

七、消除有害信息影响

重污染天气情况下,要及时消除有害信息带来的不良影响。要与网信、公安部门共同监测、研判舆情信息,及时掌握关键人、关键事的舆论动向。对网络不实信息,及时通过网信部门的“辟谣联盟”等队伍快速予以回应,避免以讹传讹;对造谣诽谤、恶意攻击的信息,需要交由网信部门依法处置,截断传播路径,防止在社会上漫延;对恶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动非法活动破坏社会稳定等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保障舆论环境总体安全,避免恶性社会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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