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场伟大的自我革命,在关键时刻拨正了船头、校正了航向,使我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对国家、对民族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浙江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管党治党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统筹谋划、一体推进。2017年6月,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建设清廉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进一步形成党员模范带头、干部清正廉洁、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今年7月,浙江省委召开十四届三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重大问题,作出了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建设清廉浙江,是浙江省委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标志着浙江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八八战略”引领浙江巩固发展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提供了丰富思想渊源和深厚实践基础
浙江是中國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把党的建设作为“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从省域层面对党的建设进行了整体思考和谋划,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有力地推动浙江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走在前列。
一是鲜明提出“巩固八个基础、增强八种本领,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领导”,注重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健全完善了“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强化了党委把方向、谋全局、议大事、管干部、抓人才的职能。
二是鲜明提出“政治方向问题始终是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根本问题”,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一贯坚持的重大原则,重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求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上率下推动各级党组织健全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
三是鲜明提出“把先进的思想理论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高度重视加强思想建党、理论建党,指导各级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带头上党课、作形势报告,系统提炼阐释了“红船精神”,倡导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全省广大思想理论工作者研究“浙江现象”、总结“浙江经验”。
四是鲜明提出“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坚持把德放在首位,坚持重实绩用干部,要求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强调“要看GDP,但不能唯GDP”,要求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淡化单纯经济增长指标,注重绿色GDP考核和群众评价,重视抓“关键少数”。
五是鲜明提出“注意保护和调动干部积极性,推动干部敢抓敢干、敢于负责”,要求广大干部必须守土有责,强调要适时为干部“增压”和“减压”,重视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激励关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大力解决基层干部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
六是鲜明提出“基层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基层基础作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强调“执政重在基层、工作倾斜基层、关爱传给基层”,全面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先后部署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和乡镇科技特派员、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整顿后进党组织等工作,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强有力推进两新组织“两个覆盖”工作,强调要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切实加强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机关党建走在前头做表率,重视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各项制度建设,在各领域建立联系点。
七是鲜明提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把人才工作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大力部署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组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诺丁汉大学、温州肯恩大学等科研院校,推动出台特级专家制度、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文件。
八是鲜明提出“老百姓在干部心中分量有多重,干部在老百姓心中分量就有多重”,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心无百姓莫为官,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作风建设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作风建设的第一需求”,身体力行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推行实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亲自倡导并践行“当县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村,当地市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乡镇,当省委书记应该跑遍所有的县市区”,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持续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就切实加强省委常委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作出十项规定,出台午餐禁酒等“四条禁令”,着力解决“文山会海”问题。
九是鲜明提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要求干部算好利益账、法纪账、良心账“三本账”,率先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具有浙江特色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出台《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发挥巡视“探照灯”作用。
十是鲜明提出“依法治党、依章治党、依制度治党”,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之中,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等一大批党内法规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
这些年来,浙江历届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坚持把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与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重大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高质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好“上下管育爱”干部工作组合拳,建立市委书记工作例会、县委书记工作交流会、专题现场会制度,总结推广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开展“整乡推进、整县提升”,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国企、高校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推动形成重实干、敢担当、勇作为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不断把浙江党的建设推向前进。2017年,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4.8%。
自觉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加快建设清廉浙江,努力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谋好新篇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7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浙江15年来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提出了“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饱含着对浙江的深厚感情、对浙江工作的殷切期待、对浙江干部群众的关心关爱,为新时代浙江改革发展标注了新起点、提供了新机遇、注入了新动力,也对浙江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设清廉浙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浙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浙江自觉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就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新起点上自我加压、砥砺奋进,在新起点上争当前哨先锋、敢于先行先试,努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浙江,为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征程中继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特别是结合对“八八战略”的学习研究,深入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用好巡视利剑,推动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完善党委(党组)主抓直管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先行先试作用,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
二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高效。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群众和企業获得感最强”省份。加强规范权力的立规立法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探索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加快建设浙江政务服务网。加强公共资金规范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持续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健全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着力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严格规范招标、投标、评标、中介等相关方的行为。看护好经营好公共资产,从严防控廉政风险。
三要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按照中央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求真务实、理性担当。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全面落实述责述廉述德述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我省《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优化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
四要引领全社会崇廉倡廉促廉。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整乡推进、整县提升”,高标准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努力建设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踩红线,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引导广大浙商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全省实现人人建有信用档案。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责任编辑:张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