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言
人们在欧美国家旅行的时候,常常能见到这样的景象:繁华商业中心,周围的高楼鳞次栉比,西装革履、妆容精致的男男女女进进出出,彰显着现代都市的魅力;可是一扭头,在整齐的写字楼中间,总能发现一两栋年代久远的民居,显得格格不入。虽然有碍观瞻,但是除了低声下气地与房主协商,政府部门却没有其他合法途径将它们拆除。因为对所有权的尊重在欧美国家已经根深蒂固。
法律不仅在时间上,在空间上也给予了所有权极大的空间,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拥有房屋及附着土地的同时,还有延伸空间的权利,上方的天空、土地之下的资源都归房主所有,可谓是“购得一块土地,即拥有了从天堂到地狱。”
但是如此稳固的权利,却因为几只鸡的死亡,而改变了命运。
托马斯·考斯比先生是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位农场主,当地的养鸡大户。1946年的一个清晨,他像往常一样走进养鸡场时,却發现百余只鸡的尸体躺在墙根处,都系自杀身亡。经过一番探查后,托马斯先生确认他的鸡是因为受到外界刺激而撞墙的,罪魁祸首必是经常在附近低空飞行的飞机无疑。由于托马斯先生的住处离美军一处空军基地不到50千米,各种飞机的轰鸣声早已是生活的常态。但最近频繁的低空演习,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难以忍受“丧鸡之痛”的他以侵犯空中所有权为由将空军基地和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
托马斯先生在法庭上引经据典,表明自己享有其土地之上“无限”空间的权利,政府作为入侵者,应当赔偿他的财产损失。法院在这个问题上陷入了两难境地:虽然要求“天空”所有权在当时还鲜有先例,托马斯先生声称的权利却着实存在法律依据,他的财产也的确受到损失,应当得到赔偿;但法官们也注意到,二战之后的美国民航业在迅速发展,各地政府接到针对飞机轰鸣声的投诉也相应猛增,如果此案中直接判处政府败诉,必然会在各州掀起以侵犯所有权为由的“诉讼潮”,这不论对于民航业,还是司法系统自身,都是相当不利的。
经过几天谨慎的权衡,法官们给出了一份两全其美的判决。法院首先承认托马斯先生的所有权受到侵犯并蒙受了损失,应当得到赔偿;但与此同时,法院并不认同他所依据的“无限”空间权,而是对这条古老的规则重新做出了解释,表示这种“无限”的权利实际上只是法律精神的体现,“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所以在具体援用时必须做出相应的限制。在当时的情况下,飞机安全飞行的最低高度在100~300米之间,民航飞机一般都会超过该高度,法院则以此为依据,限定土地所有者的“天空”权应该在300米以内。而这次军事演习中,低空飞行的军用机恰恰低于此高度,因此他们确实侵犯了托马斯先生的权利,造成了鸡群的惨死,负有赔偿责任。
个人权利和国家、社会层面的利益从来都不是完全重合的,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是法律的永恒命题之一。当然,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仅需要社会环境的变化,也更需要一个合适的契机。如此看来,托马斯先生的鸡们应该死而无憾了,至少在我们几万米的高空畅游,享受便利的交通而不用担心被诉侵权时,还能深深地把它们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