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舒宾,赵淑芳
1.内蒙古包头市第三医院,内蒙古包头 014040;2.内蒙包包头市中心血站,内蒙古包头 014010
复杂下肢创伤在创伤骨科中常遇到,往往是由高能量损伤导致的。损伤肢体易并发组织水肿、疼痛难忍、出血等严重软组织损伤。采取ETC可能会引起一系列炎症反应,出现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严重时造成患肢功能障碍、肢体坏死甚至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MODS)、多器官衰竭(MOF)直至死亡。而DCO采取早期临时外固定,改善患者整体生理状态,待患肢组织水肿消退,这就为最终治疗留出足够空间。该院对2014年9月—2017年4月收治的102例患者的研究其疗效明显优于ETC,值得推广与使用,现报道如下。
该院采取随机原则选取该院治疗下肢创伤患者102例,再将患者随机等量分为两组,命名为ETC治疗组与DCO治疗组,各51例。ETC治疗组患者,男21例,女30例,年龄最大76岁,年龄最小19岁,平均年龄为(36.32±5.21)岁,DCO 治疗组患者,男 22 例,女29例,年龄最大77岁,年龄最小17岁,平均年龄为(36.41±5.30)岁;在这 102例患者中,高空坠落者 22例,挤压伤者24例,交通事故者56例。患者准入标准:①确诊为复杂下肢损伤,例如:胫骨平台骨折(SchatzkerⅣ-Ⅵ,双柱、三柱骨折)、Pilon 骨折、跟骨骨折;②没有其他合并症;③无精神类疾病;④自愿参与该次实验,且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的:①未确诊为复杂下肢损伤;②其他合并症;③患有精神类疾病;④非自愿参与该次实验或未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两组患者采取不同治疗方法,其中ETC治疗组患者采取伤后24 h内对所有骨折进行手术固定加常规治疗方法进行治疗,以缓解疼痛、早期活动、减少血栓形成和感染。而DCO治疗组患者采取早期使用跨损伤区域外固定支架固定,为组织水肿消退和改善创造条件,达到最终治疗留出足够空间。随后观察两组患者疗效及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具体方法如下。
ETC治疗组:需要①启动急救绿色通道,完善相关检查,急诊手术治疗。②开放性外伤患者需要做清创,适当闭合创面,骨折固定,神经、肌腱等组织结构修复。③术后进行支持性治疗,必要时还需给予抗生素治疗来防止感染发生。
DCO治疗组:需要①对有开放性骨折简单有效清创,采取快速有效措施控制出血。还要对关节脱位者复位,不稳定骨折的采取早期临时固定。如果患肢创伤十分严重,则需要再通血管,或进行截肢;②在治疗之前需对患者病情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最为合适急救措施,如患者ISS评估评分未超过20分,则需要转入骨科重症室进行对应治疗(如骨筋膜室综合征的切开减压);如果患者ISS评估评分超过20分,则需要转入ICU进行对应治疗(如复温、纠正酸中毒、纠正凝血疾病、恢复血容量);③医务人员需实时监测患者生命指标,同时需根据患者生命指标来制定科学有效治疗方案。
根据两组患者疗效以及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评定治疗效果分为4个等级。优:骨折部位完全恢复,经过X线等影像学检查,骨折对位佳,且患肢感觉及运动功能障碍及疼痛、肿胀等临床症状完全消失[1];良:骨折部位基本恢复,经过X线等影像学检查,骨折对位较佳,且患者感觉及运动功能障碍及疼痛、肿胀等临床症状基本消失;可:骨折部位有所恢复,经过X线等影像学检查,骨折对位尚可,且患者感觉及运动功能障碍及疼痛、肿胀等临床症状有所消失;差:骨折部位未恢复,经过X线等影像学检查,骨折对位较差,且患者感觉及运动功能障碍及疼痛、肿胀等临床症状未消失;术后并发症主要包括骨不连、呼吸窘迫症以及感染等。
该次实验采取SPSS 22.0统计学软件对患者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其中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在ETC治疗组患者中,优人数15例,良人数9例,可人数9例,差人数18例,优良率为64.7%;在DCO治疗组患者中,优人数有31例,良人数有15例,可人数有4例,差人数有1例,优良率为98.0%。故DCO治疗组患者疗效显著优于ETC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DCO治疗组患者的术后并发症发生概率低于ETC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的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情况
复杂下肢创伤在创伤骨科中一般需要进行急救,在急救中采取ETC措施往往不能够达到骨科治疗预期目的,肢体软组织损伤严重,可能会出现SIRS,严重会造成患肢功能障碍、肢体坏死甚至会出现ARDS、MODS、MOF直至死亡,影响治疗效果,无法短时间治愈。因此在常规治疗基础上,需添加一些新的治疗方案及理念,才能够达到短时间治愈目的[2]。根据大量文献显示,对于复杂下肢创伤患者在急救过程中添加损伤控制方法与理念,可以有效地缩短急救时间,降低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效果显著。
外科损伤控制(DCS)治疗原则是通过控制患者创伤情况来针对自身损伤严重情况来制定最合适治疗方案,进而减轻患者心理负担,也能够有效地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降低死亡率[3]。简单说就是根据患者生理耐受程度,采取分阶段处理治疗原则。骨科损伤控制(DCO)是通过控制和稳定骨科损伤来改善患者整体生理状态理念和方法,其目的就是避免患者因骨科处理不当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局限肢体损伤控制骨科提倡早期使用跨损伤区域外固定支架固定,止血及抗感染等措施来进行治疗,可短时间地控制病情进一步发展,为组织水肿的消退和改善创造条件,为最终治疗留出足够空间。例如:创伤性损伤刺激机体免疫防御系统引起机体全身炎症反应(SIR),同时也会启动代偿性抗炎症反应(CAR),过强刺激会引起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损伤远端组织器官。而ETC可能会造成“二次打击”,加重 SIRS,从而出现 ARDS、MODS、MOF直至死亡。又如:人们机体的温度一般在36℃以上,如患者温度处于35℃以下为低温,长时间处于低温状态下,会导致患者机体周围血管出现严重收缩情况,严重影响患者微循环功能[4]。所以在急救过程中,进行损伤控制,可防止出现病情恶化的情况。
该文就肢体损伤控制骨科在急救中临床应用效果进行分析与对比,结果提示DCO治疗组患者疗效及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显著优于ETC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故肢体损伤控制骨科在急救中临床应用效果显著,值得进一步推广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