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智库首席专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郭晓鸣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我国应对农业和农村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严峻挑战的重大战略举措。但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决定了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走差异化的推进路径。绵竹市是我省资源开发转型区的典型代表,其在多重挑战和约束之下进行了乡村振兴的创新性实践,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转型和乡村振兴健康有序推进。绵竹市在推进乡村振兴中所探索出的一系列成功经验,值得其他地区尤其是同类型的资源开发转型区充分借鉴。
长期以来依托资源优势,绵竹市矿产开采及其下游化工产业和机械加工、白酒产业共同构成三大支柱产业,经济发展一直居于四川省县域经济前列。但是,随着“5·12”汶川地震后机械工业企业的整体迁出、白酒行业的持续深度调整,尤其是在严格的环保政策下磷矿开采企业被关闭,绵竹市资源型传统行业的优势转眼间不复存在。在此背景之下,抓住国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快转型发展摆脱困境制约,就必然成为绵竹市必须破解的极为紧迫的挑战性难题。
在转型发展的巨大压力和乡村发展的多重约束下,绵竹市通过实施一连串相互关联和互为支撑的政策举措,在较短时间内一举扭转了发展颓势,同步推动了经济转型和乡村振兴,取得了极为显著的发展实效。在经历大量工矿企业关停减产之后,绵竹市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放缓,但以乡村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强势崛起, 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1%的较高增速。特别是以乡村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98亿元,比上年增长32.4亿元,成为绵竹市经济发展在困难重重之下仍能实现较高增速的重要支撑。同时,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855元,增幅高达9.1%。
遵道镇棚花村的四合院民宿充满浓郁的传统文化气息 图/陈晖
从总体考察,绵竹市基于经济转型的内在要求,大幅提升乡村版块在市域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目标明确、路径清晰、重点突出,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大振兴共同发力,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具有显著资源转型区特征的乡村振兴之路。具体考察,绵竹市乡村振兴的创新性实践具有下述四方面的重要价值启示:
启示一:经济转型与产业再造是资源开发转型区乡村振兴的关键选择。在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宏观背景下,资源开发转型区必须更大力度地转变发展方式、调优经济结构、转换发展动能,培育新的生态型支柱产业,深度挖掘乡村在农产品供给、文化传承、生态涵养等方面的多重价值。绵竹市正是通过不失时机地切换经济发展动能,将经济增长重心调整为生态型产业,从而实现了由资源型经济向生态型经济的平稳过渡,也为乡村振兴展现了一条“绿色蝶变”之路。绵竹市的乡村振兴实践表明,资源开发转型区一方面必须在原有优势资源型产业基础上进行纵深开发,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整合度,以实现对原有产业形态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必须不断集聚新的发展动能和现代要素,通过培育形成新产业新业态,将原来的生态劣势转换为生态优势,从而实现经济发展支柱由矿产能源依赖型产业转变为生态资源开发型高端产业。
启示二:坚持绿色发展是资源开发转型区乡村振兴的重要根基。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资源开发转型区普遍比一般地区面临更大的生态治理压力、更小的生态容量空间以及更迫切的经济转型发展需求。因此,绵竹市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始终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基本引领,在发展方式上主动推动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在发展方向上通过选择低污染、低能耗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打造休闲度假胜地;在发展重点上注重环境质量改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绵竹实践看,实现乡村振兴绝不能为了短期的高速增长而透支未来持续发展潜能,必须走经济与生态共融发展之路,拓展“生态+”产业发展模式,从而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启示三: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是资源开发转型区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资源开发转型区要实现转型发展和乡村振兴,离不开“有为政府”的导向式支撑。从绵竹市的乡村振兴实践看,在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政策保障等作用基础上,也必须坚持政府不“越位”,不过度进入。一方面,政府财政投入应重点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治理等具有公共物品特征的方面倾斜;另一方面,要注重引导农民自主参与产业发展和社会事务,合理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绵竹市的成功经验表明,乡村振兴必须要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协同作用,既要坚持政府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也要坚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避免政府职能过度扩张而挤压市场和社区正常功能的发挥,更不能以损害乡村社会自组织能力为代价换取短期的振兴繁荣。
启示四:强化农民互助合作是资源开发转型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农民是乡村振兴的最主要的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但是,其单打独斗的“孤立式”发展毕竟能力有限,难以突破客观制约和抵御各类风险,因此,强化农民之间的互助合作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组织支撑。绵竹市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坚持以基层党组织、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为引领带动发展,在整合分散资源、处理各方冲突、平衡利益分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绵竹市的探索实践表明: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权力下放、赋能于民”的改革逻辑取向并不是要强化农民分散的“原子化”个体特征,而关键是要充分运用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成果,通过构建和完善新的组织形态及利益纽带,卓有成效地将农民组织起来,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组织力量。
绵竹市实施乡村振兴的实践展现了资源开发转型区如何在经济发展转型和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充分吸取绵竹市乡村振兴实践的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在更大范围特别是在同类型地区进一步推广,还必须高度重视以下三方面的政策创新 :
一是创新更具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对于资源开发转型区,关键是必须重点在生态型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创业扶助、生态修复和治理等方面予以针对性支持。
二是高度重视以充分赋权激活乡村资源。重点是继续深化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各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相关农村产权低成本、高效率、有秩序地流转,最大限度激活乡村资源。
三是健全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应进一步强化落实绿色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问责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持续增长机制,加大对生态旅游、康养度假、绿色有机农业等对生态环境具有较强依赖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为“绿水青山”的永续维持提供充分的经济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