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鹏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10001)
深基础施工是大型和高层建筑施工中极其重要的环节,而深基坑支护结构技术无疑是保证深基础顺利施工的关键、深基坑的衡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1)剖面:支护部位为LJK段,挖深6.7米,土钉墙结构:按1:0.6放坡,坡面设二排?48爪肢注浆钢管钉,三排钢筋土钉,沿基坑深度分别为地面下:1.2、2.4米处Φ48@1500L7000(二次注浆钢管,壁厚2mm);3.6米处Φ80@1500L6000(成孔土钉,二次注浆,内置1Φ18钢筋);4.8、6.0米处Φ18@1200L4500(成孔土钉,二次注浆,内置1Φ18钢筋)。管钉按梅花形布置。坡面锚喷80厚C20砼(水泥:砂:石=1:2:2)面层,面层结构为Φ6@300双向钢筋网,水平方向加焊Φ12加强筋与管钉焊接。
(2)剖面:支护部位为GH段,土钉墙结构,按1:0.8放坡,坡面设二排?48爪肢注浆钢管钉,二排钢筋土钉,沿基坑深度分别为地面下:1.2、2.4米处Φ48@1500L8000(二次注浆钢管,壁厚2mm);3.6米处Φ80@1500L6000(成孔土钉,二次注浆,内置1Φ18钢筋);4.8米处Φ80@1500L4500(成孔土钉,二次注浆,内置1Φ18钢筋)。管钉按梅花形布置。面层同上。
根据基坑支护设计文件,以及勘察报告、结构挖深分析,基坑挖深范围不存在承压含水层,因此不需进行降水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程》GB50086-200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基坑开挖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分析可能导致边坡土体滑坡的各种因素,对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关键地段、重要地层和土质指标做到心中有数。
建筑物的设计一般由正规设计单位负责,支护工程往往被认为是施工措施的一部分而不包含在施工图设计之内,由具备设计资质的支护施工单位自行设计或施工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设计。由于基坑支护是一门很复杂的技术,如果搞基坑设计人员的经验不足,很容易造成设计考虑不周。因此,要求施工单位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进行专项设计、施工方案的评审应组织专家评审,以有效降低基坑支护的风险,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①严格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工程施工前,有关人员应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必须的施工设备正常运转。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锚杆位置、长度、型号、数量,钢筋网间距,加强筋范围,放坡系数等。设计方案变更时必须重新经专家评审。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施工单位的组织设计时要严格、严谨,对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要作认真的分析,有必要时应和施工单位的总工和技术人员认真探讨,确保按专项设计施工。②核验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的正确性和保护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水平及竖向施工放线是否正确,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随时对基坑的开挖尺寸、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进行检查,随时注意基坑的变化。在施工单位进行工序报验时,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复核现场实际材料和方案的相符性,确保施工的质量到位。③坚持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制度,对进场材料严格把关。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水泥、钢筋、钢管、砂子、石子、掺加剂等按规定检查,要求“两证一单”齐全,并见证取样送检。④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锚杆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应力等进行检查验收,并要求按规定留置混凝土试块、水泥浆试块,对混凝土施工、注浆施工及锚杆抗拔力实验等重要节点实施旁站监理。⑤基坑支护单位要与挖土单位紧密配合,遵循时空效应原则,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减少开挖过程中土体的扰动范围,缩短基坑开挖卸荷后无支撑的暴露时间,对称开挖,均衡开挖,合理利用土体自身在开挖过程中控制位移的能力。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挠动基底原状土。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放炮时,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爆破施工资质,审查经专家评审的爆破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控制装药量和每次放炮数量,防止爆破震动、飞石和冲击波破坏边坡的稳定性。⑥基坑开挖完成后,监理单位应提醒建设单位尽快组织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等部门进行验槽,和个后及早开始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基坑回填前,支护层不能破坏,特别是坡脚部分。
基坑设计与施工一般情况下都没有问题,但在运行管理期间,施工单位在基坑周边附近堆放重物超载、施工过程破坏了边坡整体面或基坑周边来回跑车时,也极易造成基坑失稳事故。因此,支护完毕后,监理单位应要求支护施工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办理阶段验收和文字移交手续,将基坑支护情况、监测结果、注意事项等书面转交总包单位,同时要求继续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加强监测,以便出现问题时界定责任。
深基坑支护虽是临时性工程,但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危险性大、影响大,技术含量高,作为深基坑支护监理人员既需要有工作责任心,又应具有与工程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因此,应加强学习深基坑支护的新技术,并及时掌握国家及地方对深基坑支护管理的有关最新规定,以真正全过程地做好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