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黄炎培老先生在延安考察时,曾提出“历史周期律”的观点。所谓“历史周期律”,就是指每个政治时期都会有一段较为兴盛的时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政治愈加昏暗,民生愈加困苦,直至政权灭亡。我认为中国古代历史周期律现象的形成,与中国古代的主要经济形式——自然经济不无关系。因此,我希望通过分析自然经济中国家与基层的经济矛盾,地主与自耕农的经济矛盾,来探寻这周期律的经济原因。
关键词:自然经济;历史周期律;地主;税收
1 自然经济脆弱性特征加速地主的土地积累
中国古代的政治时期伊始,大多会有均田、分田的政策。例如“唐之始时,授人以口分、世业田,而取之以租、庸、调之法,其用之也有节”[1]等等。其目的,一是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定。农业依附土地难以移动,各耕其田,有效的限制了人口流动。二是为了增加财政税收。在中国古代,农业税通常占国家税收的大多数。个体小农很难减免税收,但地主因为其具有的经济地位和以之为支撑的政治地位,通常能够藏匿属于他们控制的人口和土地,从而大幅逃避税收。例如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户数为一千零六十五万余户,而明万历(1577年)户数反而略有减少,为一千零六十二万余户。[2]在古代长时期的和平总会导致人口的增加,而明朝近两百年户数却基本未变,足以看出人口隐瞒现象的严重。因此对于中央政权来说,把田地分给一个个自耕农是更好的做法。
然而,自耕农占据主体的土地拥有模式很难长时期存在。这是因为自耕农应对变动的能力较弱。
自耕农每户土地量有限、生产能力有限,他们所获得的收成也很有限,在平常年份也只能勉强维持,对危机的抵抗力弱。“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3]而当国家因为战争、大型工程等提高征税的标准,或是天灾导致作物减产等,经常会造成农民入不敷出的情况。自耕农摆脱困境的方法,其一是变为流民,逃脱租税。另一种方法是借债。然而古代借债利率很高,自耕农无法偿还的可能性极大,无法偿还的后果就是失去作为抵押物的土地。由此,自耕农失去人身自由,通过租用地主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地主对佃农进行残酷的剥削。汉朝时,“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4]考虑到汉朝的土地税率曾达到 “三十税一”的水平,这样的力度着实可怕。而地主每年的收入也就增多,有更多的力量去放贷、欺瞒税收……进入一种恶性循环。
由此可以看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始后,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国家税赋徭役,政权实行分田、均田等政策;而又由于其脆弱性难以持久,受到兼并。
2 在土地兼并过程中地主阶级利益得以巩固
在大多数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王朝,都会有打击土地兼并、遏制地主豪强的行动。例如唐高宗时曾“其后豪富兼并,贫者失业,于是诏买者还地而罚之”[5]。但是这种行动通常收效甚微,因为此时地主已然是中央皇权难以铲除的一股巨大势力。中国古代的官员选拔制度通常对于门第或知识水平的要求很高,而门第和高知识水平都需要经济实力的支撑。地主阶级从而得以通过选官制度维护自己的优势。
因此,在王朝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土地由大量自耕农所有变为由数量相对较少的地主所有的趋势是很难逆转的。其原因是有能力推翻这种模式的中央政权已经被这种土地所有制的既得利益者——地主和世族所胁迫。既然是既得利益者,他们也就尽力维护自己的利益,使之更为坚固。
由此可以看出,在地主阶级获得土地后,获得土地的地主得到巨大的社会力量,同时使地主阶级的利益得以固化,在同一历史时期不可逆地发展
3 旧统治集团的崩溃和新统治集团的故技重施
自然经济形式的土地私有制的崩溃通过两种途径最终完成。其一是地主欺瞒税收。秦以后的中国社会,大多数时期军队都有中央政府组建、大型工程都由中央政府主持。而強大的中央军队和完备的基础设施,也是小农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农业生产需要稳定的政局的保障和水利灌溉设施的服务。然而地主欺瞒税收的能力,处于统治末期的政府很难保证足额的财政收入,难以遏制动乱的势头。而每次动乱,都会给农业以沉重的打击。例如汉初时,“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6]就是这种现象的体现。
另一个祸根是流民问题。在土地兼并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其中一部分成为流民。当流民问题聚集到一定程度且规模较大,就很容易产生农民起义。农民起义一方面会造成政局的动荡,另一方面也会造成生产的凋敝。农民起义者因其低知识水平经常让当地的生产秩序遭到大的破坏。因此,农民起义对中央政权施以巨大的不利影响。
财赋减少问题和流民问题结合起来,导致了中央政权实力的削弱,再加上其他直接因素,如北方少数民族的影响,最终导致了旧的中央政权的覆灭。而为了笼络民心,以及维护本阶层统治,新的政权通常也就会将土地分给众多的个体小农。
由此可见,被削弱自然经济赋税徭役支持的政权因税赋、徭役减少而垮台,新历史时期的继任者为巩固统治,采取了分田均田等措施,完成一个“历史周期”的循环。
4 结语
综上所述,“历史周期律”影响下的中国古代可以看作这样的一个闭环:新历史时期分田均田——自耕农土地被地主兼并——地主阶级实力雄厚欺瞒税收徭役危害统治——旧历史时期结束,新的循环开始。自然经济对动荡的脆弱性、对政权的重要性的特点成为了“历史周期律”这个闭环闭合并且持续推进的轨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可以认为,自然经济是中国古代“历史周期律”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也是对于当今政权的重要启示。应勇于改革,使上层建筑随经济基础而变革,生产关系根据生产力而调整,从而紧跟时代的步伐,构筑更积极的社会,实现更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引自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 1975.2
[2]数据引自张廷玉等《明史.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 1974.4
[3]引自班固《汉书.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 1962.6
[4]引自班固《汉书.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 1962.6
[5]引自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 1975.2
[6]引自班固《汉书.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 1962.6
作者简介:
李智晖(2001.7-),男,汉族,陕西西安人,西安第八十二中文科2班,特长:写作、历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