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昕 王军怡
摘 要:本文以美国CAA(Creative Artists Agency)—— 创新艺术家经纪公司为例,通过分析其公司运营管理模式与行业发展现状,将我国演艺经纪公司与美国CAA的运营模式进行对比,探索我国演艺经纪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CAA 运营模式 演艺经纪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10(a)-146-02
近年来,在中國影视娱乐产业繁荣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演艺经纪行业也正在朝着职业化、制度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尽管如此,目前我国演艺经纪行业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发展过程中依然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有待解决。美国CAA(Creative Artists Agency)—— 创新艺术家经纪公司网罗了电影、电视、音乐、体育等领域的一大批超级巨星,CAA—— 创新艺术家经纪公司(以下均简称CAA)虽然不是美国成立最早的演艺经纪公司,但却是发展最快的,仅仅用了30年就占领了好莱坞的半壁江山,成为美国好莱坞三大文化经纪公司之一。对于目前中国的演艺经纪行业而言,CAA完善的管理模式与营销策略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因此,本文选择以CAA作为参照,通过对CAA经纪公司的运营模式进行分析,探究其与中国演艺经纪公司的异同。结合我国经济、文化发展现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探索适合我国演艺经纪行业发展的新方向。
1 我国演艺经纪行业发展现状
《2016—2017年度中国娱乐产业报告》指出,中国娱乐产业2016年间不同种类的内容所产生的市场总价值是一个近3,800亿元的市场。从该报告上显示的数据来看,2016年包含剧集、综艺、电影在内的影视娱乐产业的市场总价值约为1700亿元,占据中国娱乐产业市场的半壁江山,并且呈持续增速状态。中国的演艺经纪行业作为随着影视娱乐产业的繁荣而逐渐成长起来的朝阳产业,在影视娱乐产业及演员、编剧、导演、摄影等影视工作者之间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演艺经纪业作为演出市场流通体系中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其发展过程对于影视娱乐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我国的演艺经纪公司从无到有,随着时间的推移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众多明星艺人的个人工作室也相继成立,我国演艺经纪行业迎来百花齐放的时期。在大量经纪公司相继成立、明星艺人数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演艺经纪行业的行业需求开始不断加大。
2 美国CAA运营模式
1975年,威廉·莫里斯经纪公司(William Morris Agency)5名年轻的经纪人共同创建了CAA。而CAA仅仅只用了30年就占领了好莱坞的半壁江山,成为美国好莱坞三大文化经纪公司之一。在中国卖座的进口影片《阿凡达》《哈利·波特》《变形金刚》《功夫熊猫》等都是出自CAA的签约客户之手。CAA在好莱坞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原因除了旗下的艺人种类齐全、知名度高之外,公司内部完善的管理模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1 “捆绑销售”,“打包服务”
与其他经纪公司不同的是,CAA销售的是一整套的服务。它凭借自己旗下从电影电视到音乐体育等大量的人才,大批的超级巨星,将演员、导演、编剧、作家甚至节目策划在内的所有制作节目需要的顶级人才聚集起来,并收取节目整个预算的10%。如果你想用CAA的资源就需要接受CAA这种捆绑式的服务,如果你拒绝就意味着你需要单独去与相关制作人才的经纪人谈判,既费时又费力,还可能事倍功半。正因为CAA所提供的整套阵容往往并不容易凑齐,这对于许多制作方而言无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2.2 团队合作,资源共享
在CAA艺人(或称为客户)都归于专门的团队代理,而不是某一个经纪人,即使是超级巨星也不例外。这些团队内各自有着明确的分工,寻找投资方、挑选剧本、行程规划、洽谈发行机构等。各展所长,并且公司的资源并不是属于某个经纪人的,而是共享的,根据产品、项目、艺人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进行分配,使合适的产品匹配到合适的艺人,使公司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由于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只是一个项目或者是一个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因此极大地降低了由于人员的离职而给公司造成巨大影响的概率。在这种模式下,经纪人的个体价值会被极大程度的弱化,而艺人与公司之间也是合作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CAA的品牌价值将被最大程度的体现出来。
2.3 只做艺人经纪,不参与制片
根据美国人才代理法(Talent Agencies Act)“TAA”法则的规定,经纪人实际上包含私人经理人(Personal Managers)与经纪人(Talent Agents)两种。私人经理人实质上与个人职业顾问类似,相对于经纪人而言活动范围更广,向代理人提供建议、忠告,或帮助其规划指引职业发展道路。与私人经理人不同,经纪人的主要职责就是帮助自己的客户获得工作并为之谈判相关交易条款,使得自己的客户能够获得更多的工作,与此同时得到条件范围内最大的利益。
制作与经纪分离,美国人才代理法(Talent Agencies Act“)TAA”法则和美国经纪人行业工会条约明确规定,经纪人不可参与制片。因为从制片人的角度,自然是希望尽可能的压低演员的片酬,降低成本。而作为经纪人应该最大程度的为自己的艺人争取最高的报酬。如果两者混合经营,出于公司利益就会使得演员的权益无法得到维护。因此CAA在成立之初就十分明确自己的方向,专注艺人经纪,不参与制片。
总的来说,团队合作、资源透明共享的企业文化,让员工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的工作上。在艺人的演艺生涯里,将经纪人的个体价值压缩,将CAA的品牌价值与艺人的身价紧密联系,随着旗下艺人身价增长而使自身的价值不断提升。这一系列的原则使得CAA成为现在为止仍然在续写的传奇。
3 我国演艺经纪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运营理念尚未成熟
当前,我国的演艺经纪公司大致分为两种:第一种经纪公司是存在于影视制作公司旗下,作为一个子公司或作为一个部门,是中国传统的经纪公司运营模式。拥有策划、制作、宣传、发行为一体的健全产业链,以影视制作为主,依托制作资源帮助艺人发展,采用制作与经纪合一的模式。影视制作公司可以依据其独有的制作资源有针对性的发觉新人,影视制作公司可以在制作影视作品的同时推广公司的艺人。对于艺人而言,这种制片人、經纪人、经理人为一体的经济模式确实可以通过公司的作品将艺人推向市场,出现在大众视野。但是对于新人而言,签约时在片酬、合同的利润分配、权利责任等利益分配上有着极大的劣势。此外,作为影视制作公司,其最根本的目标是尽可能的压缩成本;作为艺人经纪,目标是为自己的艺人在条件范围内争取最高的片酬或其他利益。因此在利益最大化这前提下,影视制作公司与艺人经纪之间的立场实质上是相对立的。而这种制作与经济和一的运营模式比较容易损害艺人的利益,而且艺人在后期会受制于公司的规模或公司影视制作的类型,不利于艺人的长远发展。
另一种则是专门从事艺人经纪的演艺经纪公司,没有影视制作的背景。这种独立经纪模式下的演艺经纪公司,没有影视制作的背景,依靠发掘项目、公关策划、整合资源、提供咨询等为艺人提供服务。如果是在制作与经纪分离的体系下,这种模式无疑是最适合产业长远发展的经纪模式,顺应了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市场经济需求。然而,在制作与经纪并未分离的中国,这种运营模式显然并不具备太大优势。资深经纪人杨思维提到中国大部分造星都是在有制作能力公司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不是靠经纪公司运作的。优秀的影视资源本就是大家竞相争抢的目标,影视制作公司制作一个影视项目时,在演员水平相近时启用自己旗下经纪公司的艺人显然是一个更优的选择。
3.2 营销策略运用失度
许多艺人及其经纪团队开始依赖于营销,在取得成效后并不是让艺人提升自身专业技能,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利用绯闻制造话题,没有强有力的代表作,艺人的专业水平得不到提高导致艺人口碑差,以至于即使艺人在这个更新换代极快的行业难以生存。从长远来看这种营销策略运用失度无疑会给娱乐行业的道德素养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影响文化产业的发展。
3.3 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在2003年之前,我国的明星经纪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供参照的相关政策法规只有《经纪人经纪人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纪法》以及其他一些市场规范。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3年,文化部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文化经纪人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经纪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文化管理部门、演出行业协会组织的职能分工,为经纪人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尽管如此,相对于其他方面的立法,我国演艺经纪行业的法规数量较小,立法工作进展也比较缓慢,国家有演艺经纪行业的法规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调整阶段。
4 我国演艺经纪公司未来发展趋势
4.1 公司职能专一化
在本文中提到我国许多演艺经纪公司的两种运营模式。一种是制作与经纪合一,以自身的影视资源帮助艺人发展,这种模式虽然可以为艺人提供多的发展平台,但是制作与经纪共存,两者之间的利益在本质上是冲突的,这样的运作模式显然并不能保证艺人的权益。
而第二种专门从事艺人经纪的演艺经纪公司由于其发展规模以及运作模式的限制,虽然现阶段在资源尤其是影视资源的划分上会受到来自制作经纪一体演艺经纪公司的压制,但长远来看,随着我国相关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当演艺经纪公司、演艺从业人员、演艺经纪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被清晰划分,各个相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能够在健全的法律体系下得到维护时,专门从事艺人经纪的演艺经纪公司无疑是可以为艺人争取到最大利益的。
4.2 客户种类扩大化
根据对CAA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编剧还是导演,又或者是运动员,他们可以和演员、歌手一样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和强大的号召力,他们也是演艺行业的一环。作为一个演艺经纪公司,如果除了拥有优秀演员之外,还有好的编剧、好的导演,那么在一个影视项目中它就能提供更多种类、更优质的服务,这样就会使演艺经纪公司的竞争力大大增加。因此,演艺经纪公司在未来会面向各个领域提供经纪服务,客户种类将不断扩大。
4.3 艺人培养链条化
我国拥有巨大的娱乐产业市场,大市场意味着大需求,对优秀影视作品、对优秀艺人等的需求多种多样。现阶段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经纪公司开始培养自己的艺人,这类人被称为“练习生”。演艺经纪公司挖掘练习生身上的潜力,培养他们成为演艺市场所需要的人,这也是未来演艺经纪公司的发展趋势之一。
5 结语
作为美国好莱坞三大经纪公司之一的CAA拥有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无论是捆绑销售、团队合作、资源共享,还是只作艺人经纪不做制片等经营理念,都对我国的演艺经纪行业中问题的解决有着较高的借鉴意义。在未来我国的演艺经纪市场机制也会越来越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也会越来越健全,随着行业的发展而逐步向着公司职能专一化、客户种类扩大化、艺人培养链条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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