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十年来,本区民间投资发展迅速,占全区社会总投资的比重也来越大。截至2016年底,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18.08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6.32%,上缴税金占税收总额的主体,吸纳就业人员103万人,已经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在繁荣经济、改善民生、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受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因素的影响,本区民间投资增速也出现了下滑的迹象。本文深入分析了本区民营投资增速下滑的原因,并提出了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放宽企业准入领域、营造公平环境等一系列激发民间投资、提振民营企业家投资信心的措施。
关键词:民间投资 增速下滑 提振信心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9(a)-036-03
1 本区民间投资增速下滑现状
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进入速度大换挡期的背景下,民间投资增速处于平稳下滑之中,进入2016年以来,民间投资持续恶化,增速呈“断崖式”下滑。据统计:2016年1~7月民间投资同比名义增速降至2.1%,这是自2012年有该项统计以来的最低点,2015年民间投资已出现下滑略加快的趋势,但也维持在10.1%。受全国经济大环境的影响,西藏民间投资同样处于下滑状态,根据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西藏民间投资为219.7亿元,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40%;2012年西藏民间投资为229亿元,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25.1%;2014年西藏民间投资为308.8亿元,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27.58%;2015年西藏民间投资为300亿元,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22.35%;2016年西藏民间投资264.5亿元,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16.0%,同比增速为-17.3%,为近年来最低水平。截至2016年底,西藏地区本年度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82.79亿元,同比增长15.1%,说明国家和自治区促进民间投资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投资下滑有所缓解,但民间投资方向不明、投资项目缺乏、投资信心不足等问题仍普遍存在。
2 理性认识本区社会投资增速下滑的原因
2.1 全国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
自十三五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影响,我国经济进入了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刺激经济政策负作用的消化期的三期叠加中,经济增长出现了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
(1)来自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挑战。民间投资与经济增长具有高度相关性,对经济走势“过度敏感”,2011年之前的前十年,我国经济平均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在此期间民间投资市场化程度高,投资增速快,表现出强烈的逐利本性,如图1所示。
自2011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持续降低,分别为:2011年9.50%,2012—2013年均为7.70%,2014年7.40%,2015年6.90%,到2016年GDP同比增长6.70%,创1990年来新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民间投资急速下滑。
(2)生产要素成本不断升高挤压企业利润空间。近年来,各种大宗商品、原材料、能源、土地征用、物流成本、商铺租金、劳动力等成本上涨较快,导致企业成本负担越来越重,不断挤压企业的利润空间。据统计,近十年来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了2.7倍,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的天然气、电单价均远高于国际水平。
(3)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民营企业从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一般都在12%~15%左右,有的甚至超過了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小微工业企业取得民间借款的平均月利率相当于银行借款平均利率的3.5倍。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大幅降低了民营经济主体和小微企业的投资意愿,成为拉低民间投资的重要原因。
(4)税赋重、收费高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目前,我国企业各类平均税负在40%以上,即使在经营亏损的情况下,企业也需缴纳各类税费约5%左右;按照目前的税收管理政策,企业出口产品必须先缴纳相应税款再申请退还,然而在实际退还时税务部门并不是足额退还税款,而是按产品分类计税,这样一来,先征后退的出口产品最低也要缴交2%左右的税费。
2.2 本区的特殊性
(1)投融资的直接影响。一是非公企业融资能力有限。西藏民营上市公司仅占民营企业总数的0.08‰,且规模总体较小,直接融资能力不足;适合非公经济组织要求的其他直接融资方式,如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创业板市场、场外交易及各种产权交易市场渠道等不是尚未建立,就是没有很好运行;很多非公企业的资产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质抵押担保,贷款困难;银行贷款管理权限上收,进一步加大了非公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二是担保中介缺失。西藏目前存在担保机构规模小、实力弱、担保门槛较高、企业没有有效反担保措施、银担合作不到位等现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迟缓。三是外部融资环境有待优化。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保护力度不够;银政、银企、银担信息交流和融资对接机制不够健全,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四是银行经营理念限制。西藏的银行仍未从根本上消除“重公有轻民营”的观念;民营企业进入银行业的“玻璃门”依然存在;差异化服务政策仍没有落实;信贷尽职免责落实困难。2014年西藏全区金融贷款余额1600亿元,其中非公企业贷款余额不到50亿元,2015年、2016年上述情况没有根本改变。目前全区3.2万户民营企业仅3000余家办理了贷款卡,其中仅1000多家与银行有过信贷关系。五是民间借贷缺乏监管。民间融资成本高,月息基本在1%~3%,有时高达5%,西藏区内目前没有制定统一的民间借贷规范管理办法,造成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2)投资项目预期收益限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非公企业参与国家及自治区投资的大型交通项目、能源项目等在招投标方面达不到相关部门的门槛要求,如西藏拉林公路建设项目,从门槛上就已经排除了非公企业的参与;二是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本为各级城投公司垄断,民营企业参与不进去;三是截至2016年10月份,西藏仅发布了3个PPP项目,项目引导不足;四是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宣传通常仅限于区内,走出去不足;五是产业援藏还没有走上正轨,东西扶贫产业合作还没有启动,区域经济合作步伐太慢。
(3)政策落实的影响。为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自2011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藏党发〔2011〕19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工商联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企字〔2014〕20号)、《西藏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藏财金字〔2015〕8号)、《西藏自治区中小微企业保证保险管理试点暂行办法》(藏财金字〔2015〕34号)、《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6〕28号)、《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截至目前,上述政策措施仍存在贯彻落实不到位、配套政策不具体等问题,导致非公经济发展在获得一系列“通行证”的同时,频频遭遇“三重门”(“旋转门”“玻璃门”“弹簧门”)的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藏党发〔2011〕19号文件确定的“援藏资金5%~10%用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目前没有一个地市落实;第二,2011年确定的“每年一个亿的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到2015年一共仅兑现1.7亿元,2015年涉企扶持资金整合后,再无直接扶持资金。第三,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意见确定的“建立自治区非公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政策”目前仍未落实等。
(4)国民待遇的影响。民营企业办事难、国有与民营待遇不公平的问题广泛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次国民待遇”导致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损,很多部门以资本实力、技术水平和从业资历等理由抬高行业准入条件,仍然存在“明放暗不放”的现象,如:在承接基建项目方面,西藏民营企业只能以二级资质有限参与中央基建项目;第二,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权益保护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五险一金、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签订比例很低,如:当前西藏非公经济吸纳就业人数超过100万,但参加“五险一金”的员工总数却不足5%;第三,目前仍有很多人对非公经济持“补充”“有限利用”等观点;第四,非公经济组织在土地征用、人才引进、信息获取、户籍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公平待遇;第五,政府“一站式”服务缺乏协调;第六,企业项目执行通知备案时,必须费时费力的到信访等部门办相关手续;第七,民营企业家引进来走出去平台不完整,大大影响了其对外交流、考察、参与国际商业合作。
(5)权益保障的影响。俗话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据调查,西藏是全国没有非公经济法律维权组织的省级单位之一,作为服务于非公经济的西藏自治区工商联是全国唯一没有设立专门法律维权机构的工商联。法律维权机构的缺失,一方面造成非公有制企业维权真空;另一方面,由于被侵权的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难以实现自身维权,往往成为维权领域的“弱势群体”,当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面临着无人协调、无主管部门呵护、无行业协会斡旋,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他们对维权前景失去信心,进而伤害其投资积极性。通过对拉萨、日喀则、林芝等市52家企业法律维权情况的专题调研显示: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工作进展迟缓;半数企业没有法律顾问;三成企业没有组织过法律知识学习;遇不正当竞争、垄断、劳动纠纷等行为时诉诸法律的不足40%;在企业内部设立“调解委员会”的仅占接受调查企业总数的32.14%;仅有57.14%的非公有制企业通过法律援助进行过维权活动。
2.3 非公企业自身素质的影響
西藏非公企业普遍存在实力弱、管理方式落后、信用意识淡薄、竞争力不强、小富即安等素质问题:一是西藏民营企业大多仍为家族式管理模式,股份制公司偏少;二是科技水平、创新能力低下。据统计,西藏营业收入排名第一的民营企业在全国排名近4000位左右;近几年西藏引进企业大多以总部经济为主,实体企业少(自治区经开区2400余家企业,仅2%为实体企业,那曲物流园区104家企业,仅3家实体企业,昌都开发区90家企业,仅1家实体企业),投资能力不足;相当一部分传统产业没能跟上转型升级的步伐,在遇到经济下行压力、成本高、税费高、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往往采取相对保守的收缩规模的方式保存实力,没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导致投资意愿不强。
3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振民间投资信心
(1)简政放权,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建议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明确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搭建服务民间投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服务平台作用、搭建技术服务平台、建立服务专员制度,建立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问题台账,实行问题登记、跟踪、销号管理;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限时告知、信息共享”机制,加快项目开工、落地、建设、达效;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和商事制度改革,建立社会投资“三查三单”制度(巡查、督查、考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加强“信用西藏”建设,落实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加强人才培养工程建设,落实企业发展管理、技术、高技能人才引进激励培训机制。
(2)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鼓励建立民间资本融资管理机构,针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产管理等融资和资本管理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组建村镇银行、民营银行;鼓励民营企业入股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和法人保险机构;加强政、银、企合作,设立企业应急周转金;建立自治区、地市、县三级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民营企业建立互助式担保机构,推动形成政府引导,银行、担保、再担保、民营企业为主体的新融资服务链;建立自治区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民营企业贷款增长奖励基金、民营企业信用保证基金;鼓励银行系统金融产品创新,简化审贷程序;鼓励依托商会、行业协会开展民营企业抱团发展投资;出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管理办法。
(3)强化政策落实,放宽企业准入领域。按“非禁即止”原则放宽市场准入,拓宽社会投资领域与范围;建立民营企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市政工程、先进装备制造、低碳环保、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扶持创新性企业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专利质押等担保方式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西藏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造,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出台政府PPP项目指导意见,建立PPP项目年度发布制度,建立自治区招商引资项目、国家重点项目、产业政策年度发布制度;建立政策年度落实第三方评估制度。
(4)营造公平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对新办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实施事权范围内“零收费”政策;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国民待遇,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全面落实“五放六支持”政策;建立非公经济法律维权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个人私有产权和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落实最高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稳定社会投资预期。
(5)多措并举,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利用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公开推介;鼓励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民营企业设立“创客空间”;建立自治区“百家重点成长性企业”培育工程,建立“政企直通车”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和企业发展中困难问题解决力度,培养培育龙头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加大对口援藏省市产业援藏力度。
参考文献
[1] 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蓝皮书:中国西藏发展报告[R].2016.
[2] 余丰慧.对民间投资下滑的深度忧虑[J].中国外资,2016(11).
[3] 刘德伟.我国民间投资下滑的特征、原因和对策[J].宏观经济, 2016(11).
[4] 田如柱,金辉.为扭转民间投资下滑营造良好环境——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学部副主任刘树成[N].经济参考报,2016-09-08.
①基金項目:2016年西藏自治区高校青年教师创新支持计划项目“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瓶颈研究”阶段性成果(QCR2016-22);2017年西藏自治区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基于SWOT视角”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戴露(1977-),女,汉族,山东寿光人,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师,主要从事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