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8年中山市体育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表示,中山市将出台《中山市体育社会组织管理规定》,目前正在向体育类社会组织征求意见,时间截止4月25日。根据该规定,國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财政工资)、退(离)休干部一般不兼任体育社会团体职务,确因工作需要在体育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160多家体育社会组织从现在开始,每年的年审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将统一纳入到市教体局业务管理。即今后市民政局是体育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市教体局是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