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军号
党的十八大明确了军民融合战略地位和实现途径,向一直让民营企业感到遥不可及的军工领域向民营企业敞开了一扇大门,点燃了民营企业对于军工领域壓抑已久的参军热情。当前,要围绕国防建设模式的转变而转变观念,确立军民融合在军代表质量监督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对民企生产军品实施有效质量监督,改进、创新军品检验验收的方式方法,确保质量建设各项工作更加深入细致、扎实有效,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民参军”企业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成本投入欠缺
(1)“民参军”企业具有较强合同履约意识,对市场敏感性较强,只要出现有利于企业发展和效益增长契机,一般会迅速作出决策,调配资源,组织科研生产,想方设法完成任务。但在质量成本投入上,却远不及国有企业。
(2)习惯民品做法,体系建设“两张皮”现象比较普遍。“民参军”企业管理结构相对精简,管理流程相对简化,管理机制相对灵活,在长期实践工作中形成一套独具特色的经验做法。承担军品任务后,对军品法规标准和军方特殊要求不熟悉、不掌握,在实际管理运作中习惯民品做法,体系建设“两张皮”现象比较普遍,质量管理主体作用明显弱化。
(3)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军品质量基础能力相对弱化。聚焦效益优于聚焦能力,“民参军”企业都非常重视投入与效益的关系,普遍追求投入少、见效快、效益高目标,在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配置、技改设备投入等方面尽量做到成本最低、利润最大,效率最高。但设备资源投入少,外包外协管理难;员工薪酬福利低,队伍建设不稳定等,与军品质量基础能力要求有一定差距。
(二)质量监督有空白缺项
(1)军方质量监督策划难、落实难、提高难。长期质量监督工作中,军代表系统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督模式。对于“民参军”企业而言,在质量观念、管理方式.行为模式上与军工企业存在较大差异,军方对“民参军”企业监督管理,在策划上特点研究不透、重点把握不准;在落实上经常无的放矢、“眉毛胡子一把抓”;在结果上监督效率不高、把关作用不强等,传统质量监督模式还不完全适应“民参军”企业现状,还需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2)军方主导作用发挥难、协调难、制约难.“民参军”企业取得军方订单后,有些企业习惯按民品流程组织科研生产,不愿军方过多介入,履约过程中产品信息军方很难掌握,导致军方主导作用很难发挥;有些企业则对军方依赖性较强,甚至出现“军代表说怎么办就怎么办”现象,企业质量工作主体意识弱化,产品质量保证难度加大。同时,军代表知识结构与“民参军”企业的新兴发展领域还有一定差距,技术上没有“对话权,监督管理工作中就很难有“主导权”。
(3)军方法规标准宣贯难、执行难、指导难。目前,军方法规标准大多数由军方单独颁布,下发至军代表室,由军代表室负责对企业进行宣贯,督促其执行。与早期军地联合颁布相比,效果无疑大打折扣,国有军工企业尚且如此,“民参军”企业就更不用说,对军方的特殊要求识别不准,对军方的法规标准理解不到位。同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约束,军代表驻地远离企业、监督资源不足等,客观上也都构成军方法规标准贯彻落实困难的不利因素。
二、如何加强“民参军”企业质量管理
(一)把提高企业的军品质量意识作为首要任务
军品生产,一切为了质量,质量高于一切。军代表必须向民企的领导阐明军品质量的重要性,有的放矢地做好最高管理者思想工作,才能有效开展质量工作。加大《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军事代表工作条例》国军标准等质量法规的宣传作为年度工作要点。军厂双方通过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质量法规宣贯会和质量碰头会等会议,以及部队在战备训练中发生的典型质量事故,来提高企业对质量安全形势严峻性的认识。要明确企业的质量主体地位,更要明确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成员的不同质量责任,解决人人都与质量有关,人人都应当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问题,在企业营造重视军品质量的良好氛围。帮助企业学习贯彻国家和军队有关军事装备生产的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学习贯彻党关于武器装备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使企业认识到质量工作对于军事装备生产的重要性,使军代表和承制单位在装备研制、生产、检验过程中建立一套共同语言、共同尺度、共同准绳和共同遵循。确保装备质量,就是对官兵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战争负责,牢固树立“军工产品质量第一”的意识,绝对不允许忽视质量,绝对不允许以次充好,对此不能有一点含糊。使企业对军事代表的质量监督职责有所了解,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军代表工作,共同抓好质量工作。帮助企业端正指导思想,从事军工装备生产使命非常光荣,责任非常重大,着力把握好质量、进度和配套这三个关键环节。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三不”和“三不放过”原则。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抓好质量工作,确保武器装备生产质量。
(二)把加强质量体系监督作为质量工作的重点
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确定后,军代表对承制方质量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尤为重要。可以把对产品质量以“事后把关为主”变为“预防为主”,把以管“结果为主”变为管“因素为主”,实现全过程监督,从而有效地保证产品质量。在对民营企业进行质量监督过程中,通过各种渠道来研究探索新的监督办法,促进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一是督促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效率。按照“领导作用”这一质量管理原则,对质量体系换版认证工作进行策划,通过新时代质量体系中心认证,促进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行;二是要积极参与企业的内部质量审核,督促企业整改内审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以增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三是要抓住影响质量的重要环节,从设计、试制和原材料、原器件、质量保证大纲、关键工序、不合格品审理、整机质量检验等抓起,吃透技术、吃透规律、吃透状态,明确质量目标,为装备生产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军事代表质量监督工作的法规体系,细化监督管理工作,将每项工作分解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建立各种业务登记表,用于记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的可检查性和可追溯性,制定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及时进行资料的清理、归档、装订和登记,确保资料项目齐全、查阅方便;五是军厂团结协作。确保工程装备质量,是军厂双方共同的目标和责任。可以说,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离不开军代表的把关和监督,军代表质量监督能力的提高也离不开企业的支持和配合,二者相互促进。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军代表和承制单位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技术上敢于较真,工作上互相支持,营造了同心同德干事业的良好氛围,保证质量监督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把创新方法举措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的着眼点
1.创新理念
(1)树立包容式发展的理念.从鼓励竞争的角度出发,树立包容式发展理念,在保证产品性能和质量的前提下,允许优质“民参军”企业按自己先进的管理方式开展军品工作,特别是对“民转军”产品,甚至允许部分成果继承或直接转化,真正实现军工集团独家垄断向军民融合、协作竞争的良性发展,构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工业新体制。
(2)树立孵化式推进的理念.从扶持竞争的需要出发,树立孵化式发展理念,帮助“民参军”企业建立军工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获取装备承制资格;在军品实践中不断灌输法规标准相关要求,规范企业管理制度程序;引导民用产品技术向军方需求对接,促进民品向军品顺利转化。通过系列有效手段,逐步实现优秀民企千帆竞渡、“民参军”装备百舸争流的大好局面。
2.创新技术
(1)创新军民融合式管理.“民参军”企业参军产品目前大多局限于军品产业链的低端,军民融合还处于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随着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军民融合式管理也必须积极改革创新,在融合方式上向軍方主动发掘优质“民参军”企业、适用民用技术转变,在融合时机上向军方主动介入、提前介入转变,在融合对象上向武器装备系统级转变,促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国防工业新体制早日形成.
(2)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民参军”企业大量采用数字化设计制造技术,其信息化平台大多未涵盖军方管理程序要求,传统的监督管理模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数字化监督要求。推进信息化管理技术应用,必须督促企业对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优化改进和流程再造,将军方监督管理要求融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各个流程和环节。同时,积极开展文件审签无纸化、军检验收数字化、技术服务远程化等方法手段创新,不断提高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3.创新方法
(1)实施严格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一是做好签订前评审。结合装备资格审查、质量体系日常监督等时机,对“民参军”企业设计、生产、试验以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民参军”企业具备履约能力。二是做好过程日常监督。通过参加例会、传阅周报等方式,及时掌握有关状况,协调处理各类问题,确保合同履行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三是组织重要节点检查。在每季度、合同节点前一周,组织例会开展检查,既保证前期按合同节点正常进行,又全面分析后续计划合理性,并对制约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
(2)实施突出质量体系的监督管理。一是帮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宣贯军工产品法规标准,促进建立健全军品工作机制,提高质量保证能力,满足军品任务需要。二是督促合理配置质量资源。加大质量工作投入,提高质量工作地位,确保质量管理、检验部门独立行使职权。三是开展交叉式体系日常监督。利用各企业审核员资源,成立军代表室质量体系监督小组,在“民参军”企业间开展交叉式体系监督,促进各“民参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
(作者单位:陆军驻阳泉地区军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