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峰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不断加强,进出口植物作为进出口物品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检疫工作尤为重要。进出口植物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对贸易安全和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有效地做好进出口植物的检疫工作是各国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将对进出口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进行探究。
当前我国对于进出口植物的检疫工作越来越严格,并出台了相关法律用以规范植物检疫,1982年6月4日由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颁布实施。但是当前植物检疫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植物安全的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在植物检疫过程中,检疫活动不够细致,通常采用批检疫的方法,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不合格的漏网之鱼。检验手段的不科学也是检疫工作的一大弊端,高精度的检测仪器配置较少,检测的手段单一,且经常出现由于检测设备由于未进行定期校验导致精度下降,甚至结果错误的重大检疫事故。对植物检疫把关的海关部门防漏体系的建立不够完善,在检疫流程中没有实施全过程把关,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问题不进行问责,导致检疫工作落后。
做好进出口植物的检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植物检疫部门必须同我国进出口安全检验的整体框架相吻合,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进出口植物安全检测体系。检疫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应实现有机配合,从组织上协调好各方职责,以保证工作时分工明确,各尽其责。首先植物检疫部门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做好职能定位,同时要与其它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起对进出口植物检疫工作的网络系统,实现信息的实时传输,各部门之间及时交流,共享信息,共同完成对进出口植物的监管工作。检疫部门的职责是植物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因此检疫部门与政府、企业一起构建以预防为主的监管体系,以政府牵头,企业按相应的行业标准与实施细则进行生产,检疫部门在检疫流程中认真操作,严格实施检疫,最大限度地在安全问题发生之前做出预防,防止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源头对于植物检疫工作意义重大,严格控制好植物进出口源头,就可以将风险消除在萌芽之中,要做好进出口植物检疫,就要从源头上加以防范,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植物生长基地的深入调查,对每种植物的来源进行备案,并从植物的种植、采摘、收购、运输等各个环节入手,建立一个完整的检疫链条,对于某个环节检疫不合格的植物要予以查处。要从源头上做好植物检疫工作,需要政府和企业的通力合作,政府应当加强对于植物种植企业的约束,提高植物准入门槛和检验要求,对进出口植物进行更加严格的检疫,并对企业的种植流程进行实时监控,严格管理植物种植的各个流程,保证植物在生产环节就做到符合规范。
许多真实案例表明,很多漏检与错检事故都是由于检疫设备的落后导致的,这要求相关检疫人员要从保证人民与国家安全的角度出发,加强组织与个人的责任感,认真检查、维护、保养、维修检疫设备,保证设备较高的检出率。
要做好植物进出口检疫工作,还要加强进出口植物检疫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不仅要为他们开展定期培训和业务研讨等活动,还要聘请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指导,适当开展对外考察交流活动等,提高检疫人员的业务水平。除此之外还要开展对检疫人员的业务考察,通过工作专项督查、质量检查、突击检查等手段,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对其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检验,适当引入奖惩制度,对工作能力强的检疫人员进行嘉奖,对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进行适当惩罚,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其次,还要加强对于进出口植物检疫的快速反应功能,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依据相应的规范与细则制定应急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升相应的应急水平,以应对相应的突发情况,保证在发生危险情况时能实施有效处置。根据国际规则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检疫体系,严格植物注册流程,加强进出口植物报备制度,借鉴国外优秀的进出口植物检疫制度,取长补短,不断完善我国国内的进出口植物检疫制度。这就要求一定要结合我国当前的具体国情,认真分析总结进口国的相关风险,按制度上要求制定相应的风险干预措施,从风险的分类与性质入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干预等流程,通过各类措施将风险水平降至最低。
总之,随着进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进出口检疫工作和相关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之中,但我国的进出口植物检疫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检疫程序的不完善、检疫设备落后,检疫手段不科学,检疫人员素质水平低下。为了促进进出口植物检疫的有效开展,要建立完善的植物安全监测体系,从源头上对植物的生长加以控制,并提高进出口检疫人员的素质,不断促进进出口植物检疫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