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林文学表示,今年8月底前完成上海金融法院的具体组建和正式挂牌工作。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及上海市做好金融法院的筹备工作。
林文学介绍,最高法将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司法解释,明确上海金融法院的案件受理范围。
二是指导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选优配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同时也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在上海金融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精干内设机构,推行扁平化管理,提高工作质效。
三是建立金融审判专家辅助制度,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机制和智库建设,探索设立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推动金融法治理论和金融审判实践的深度融合,推动境内外金融审判经验的广泛交流,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
四是扩大上海金融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创新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完善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和执行机制,建立完善系统化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五是加大金融案件大数据资源库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金融审判实践中的深度运用,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林文学说,近年来上海法院审理了一大批新型、疑難、复杂的金融案件。因此,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选择在上海探索设立金融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