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提出今后工作的主要目标: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水平,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勘界定标工作全面完成;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方案,我省将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回头看”,对照“绿盾2017”专项行动确定的问题清单台账,逐一检查核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成效、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2020年年底前,45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违法开展的能源设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房地产、旅游开发等活动,立即予以关停或关闭,限期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
严格执行整改验收销号,2018年年底前,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80%以上的突出问题完成整改并开展验收销号。2019年年底前,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90%以上的突出问题完成整改并开展验收销号。其中,2019年年底前,与保护区重叠的矿业权退出50%以上;2020年年底前,完成退出任务。
自然保护区工作监督检查将进一步加强,2019年,对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遥感监测试点,逐步涵盖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监控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精准监控。
方案提出,实施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2020年年底前,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0%,“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80%。持续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2018年,启动章丘、滕州、邹城、肥城、郓城、齐河等县(市、区)塌陷地治理项目。2020年年底前,采煤塌陷地治理率达到80%。积极推动农村小流域综合整治建设,构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2018-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78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