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上海市电子政务工作紧紧围绕“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互联网 + 政务服务”理念,以网上政务大厅、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电子政务云建设等重点项目为抓手,持续稳定推进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府公共数据开放服务、公共服务渠道优化、电子政务网络服务能级提升以及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推动政府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优化,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行政管理效率。
上海电子政务环境支撑体系进一步深化,公务网骨干网服务能级持续提升,政务外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网站安全运行能力不断增强,支撑保障智慧政务应用进一步深化推广。
根据上海市政府各部门业务应用需求,补充业务条线基层单位或分支机构接入政务外网,拓展网络覆盖范围,提升网络服务能力。2016年新增接入了包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评审中心等共82家单位。目前,政务外网市级骨干网已接入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并延伸接入到包括各市级委办局、管委会及其直属单位等在内的1400多家市级单位,接入终端超过1.75万台;汇接16个区政务外网,涵盖区内各委办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并延伸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区中心等基层组织,区二级政务外网总的接入单位约7400多家,电脑终端超过11.3万台。基于政务外网网络平台,配合业务应用牵头单位,指导用户实施网络对接和条线业务开展,2016年新增13个业务应用。截至2016年底,基于市政务外网共开展了160多项业务应用,分别为72个市级业务、62个条线业务和34个上联国家部委办业务,其中有37家业务部门采用市政务外网DNS域名系统开展应用。
着重加强市政务外网的规范管理和运行保障工作,在将市政府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按重要程度和网络需求情况进行分类基础上,细化了网络链路运行保障方案和响应措施,加强了市、区两级政务外网网络监控和保障,优化故障处理联动机制,提高网络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2016年,加强和落实了杭州G20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全国“两会”、上海“两会”、迪士尼开幕、春节、国庆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网络重点保障以及上海市政务外网与国家政务外网网络路由保障工作。
公务网骨干网升级改造完成收尾工作。完成六大子系统的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及资产登记工作,并按要求进一步推进网络和安全体系的完善研究。
完成市级网络中心建设工作。根据“一个中心、两个管理区”的建设要求,在完成“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党委系统上海接入区”搬迁基础工作后,先后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安全保密方案评审、项目研发和实施,目前市级网络中心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三大基础库建设与管理不断深化。截至2016年底,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库汇聚了全市2400多万常住人口信息,法人数据库涵盖200余万户法人单位,空间数据库积累了覆盖全市6340平方公里地表、地上和地下的各类空间基础信息。三大基础数据库数据质量正在逐步提升,为上海市电子政务应用建设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撑。
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市级电子政务云、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法人一证通等应用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开放共享程度不断加深,稳步促进管理模式创新,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积极部署市级电子政务云规划建设和编制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规范,形成电子政务一体化统筹建设和运维模式。开展全市电子政务云建设顶层设计,出台《上海市电子政务云建设工作方案》,已完成现有信息系统计算、存储以及机房等基础情况梳理汇总,并编制完成需求任务书与分年度迁移计划,稳步推进电子政务云建设。《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施行,明确了政务数据资源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按照“全面共享、依法使用、安全可控”的要求,基于资源管理平台推进部门间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范,电子政务应用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加快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为落实国家“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加强全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以“制度先行、平台保障”为理念,建立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以专业监管为支撑、信息化平台为保障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框架,依托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加强部门监管信息互联共享,以集约化方式搭建集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信息查询、决策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监管平台,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联合惩戒,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综合监管水平,推动政府部门工作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为主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转变,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截至2016年底,按照建设方案要求,市级平台完成框架搭建,实现了证照分离“双告知”推送、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日常监管、联合惩戒数据应用、行刑衔接失信自然人名单查询下载、企业公示信息分析等功能;16个区级子平台建设已经完成,部分区已开展试运行。市、区两级平台通过开展业务应用,归集并产生了一定数量的业务数据,应用效果初步显现。
开展政府办公协同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政府系统办公效率和跨部门协同能力,畅通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渠道,打破信息“孤岛”,开展市政府系统办公协同平台建设研究,形成了平台架构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固化工作流程和制度安排。平台建设以“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统筹谋划、分步实施”为原则,与上海市电子政务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并在实践中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放大协同效应。
截至2016年底,上海CA共为全市147.88万法人单位发放有效一证通数字证书185.52万张,其中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证书数量50万张,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证书对应的单位数量45万家,约75%的法人只领取了一张数字证书,新开办单位中只领取一张法人一证通的更是超过89%,一证通用逐步成为法人网上办事的主流,涉及法人事务较多的委办局均已开通支持法人一证通的在线应用,包括人社、市税务、工商等近30个部门近百项业务应用。市人社局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是法人一证通的重点应用推广项目之一,也是“智慧人保”的重要内容。平台搭载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就业自助经办、人事人才自助经办内容,实现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备案、外来从业人员管理、公共职业介绍、居住证、人才引进、外国人就业等人保相关业务应用。目前,单位用户通过“法人一证通”安全认证体系进行用户身份认证,操作相关授权业务,实现社保新进、转入、转出、封存、启封、缴费基数调整、养老待遇申请、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等主要业务功能。
通过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服务的应用和实施,为全市各类企业法人节约成本约4亿元/ 年,节省出行时间约8280万小时/年,节省纸张约1.6亿张/年,大大节约了人力、财力和物力,为促进“低碳上海、绿色政府”具有重要贡献。综合考虑区行政区域面积、法人单位数量等因素,依托各区企业服务中心、行政办事大厅或产业集聚区等,以不超过半小时车程服务半径为目标,上海CA中心在全市16个区企业服务中心、行政办事大厅和自贸区服务大厅建立22个服务网点,可现场办理数字证书申办、变更、介质解锁等业务。
上海CA中心还开通了“一证通”服务网站,通过网站可实现数字证书在线查询、更新、吊销、应用开通、电子印章制作等功能;为提高服务水平,开通“96260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和自助服务终端机,向法人单位提供证书申请、办理、更新等业务咨询,保证企业线上线下都能办理数字证书相关的各类服务。
2016年3 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进一步对政府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的相关事宜和流程进行了规范。目前,按照对内资源管理、对外数据开放的思路,上海已建成了由基于政务外网的“上海市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和基于互联网的“上海政府数据服务网”两部分组成的“上海市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
持续推动政府公共数据开放。截至2016年底,各市级部门完成100%信息化系统编目任务;在政务开放领域,46家市级部门累计编制资源目录数1.6万多条、数据项达23万个,已初步建立起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为充分共享和有序开放打好基础;通过政府数据服务网已累计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1100项,基本覆盖各市级政府部门的主要业务领域。开放内容涵盖了经济建设、资源环境、教育科技、道路交通、信用服务等12个重点领域,提供包括数据产品、数据应用、移动应用、应用接口等多种数据资源,面向社会各方提供政务数据资源,鼓励对政府数据资源价值的发掘利用,促进创新创业。
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预算信息公开步伐加快,除涉密信息外,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政府预算在实现预算、执行、调整、决算全程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首次实现全部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稳步实施部门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包括政府部门、党委部门、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等市级预算部门均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集中汇总公开了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市和区均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
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在全面公开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2016年区、乡镇街道全面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取消、调整等信息做到及时公开。积极推进《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沪府令第 36 号)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加强执法公示,提高行政处罚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重推动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四个中心”建设等国家任务和上海中心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全面推进了在工商、食药监、安监、质监、文化执法等市场监管领域的信息公开。在环保、房地产市场、旧区改造、保障房分配退出、教育、创业就业等民生重点领域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增强了民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全面实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机制。上海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对公文的公开属性和发布意见进行前置审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拟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需充分说明理由,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这一机制得到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交流推广。
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整合政务公开资源,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市政府办公厅为全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选取公开基础较好、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试点。2016年底,试点项目标准体系已初步完成。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各方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进一步完善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改革,遏制权力滥用,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重点对优化征地拆迁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开展调研,初步形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初稿)》,并完成征求相关部门及区意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