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如一
万历十九年(1591年),内阁大学士(相当于明代的宰相)申时行等人相继退休,只剩下王家屏一人。按明朝内阁制度,至少要有三人在阁,所以当务之急是补两个人入阁。当时明朝已经形成了一套很成熟的廷推制度,即由九卿六科十三道共一百五十余名官员公开讨论,推举入阁人选。讨论结果由吏部汇总,提交现任内阁,呈报给皇帝御批,再由内阁发还给吏部办理手续。
然而人都是有私心的,申时行退休前秘密地向万历举荐了关系较好的赵志皋、张位二人,此二人也表示愿意恭谨侍奉皇帝,不像当时很多文官那样每天以顶撞皇帝为乐趣。万历非常高兴,唯独有点难办的是,这二位的资历不太够,他们当时分别是吏部左侍郎、礼部右侍郎,相当于副部长。而按常理,应该是六部尚书或都御史(相当于部长)才有资格入阁,所以这两位廷推过关的可能性很小。于是万历和申时行密议,干脆绕开廷推,直接由皇帝特简,也就是不由百官来推举,皇帝直接发一道圣旨,宣布人选。
不过明朝已经执行了一百多年的廷推,很久没有用过特简程序了,这次万历企图特简,阁臣显然又带有私心,贸然抛出必然会遭到抵制。而且特简也不是没有程序的,按明代制度,圣旨必须由内阁代皇帝草拟,皇帝本人审核通过,加盖御印后由内阁发给其分支机构——东阁制成正式文书,再由通政司发往各个职能部门才能执行。这道特简的第一关就是内阁。还好,在申时行的百般请求下,王家屏总算同意合作,为万历拟了这道草诏。万历立即盖印,王家屏又将草诏发到东阁,并劝说东阁的同事们放行。
最终东阁和通政司均同意发诏,诏书一经发出,万历和申时行都大喜,开始庆祝。可万万没想到,诏书发到吏部,就等登记注册时,吏部尚书陆光祖突然宣布封还这道已经公布的诏书,拒不为两位新宰相登记注册。万历大惊,召陆光祖觐见,问他为什么要封还圣旨。陆光祖丝毫不惧,慨然道:“廷推宰相是百年制度,不应该用特简,这是大内有人引荐私人,百官不服!”
万历又惊又怒,申时行、王家屏反复劝说陆光祖无效,于是万历下令杖责陆光祖。然而所谓下令,这也是一道诏书。这次就没那么复杂了,王家屏直接封还,万历大惊,更是暴跳如雷,放话要连王家屏一并罢免。申时行连忙劝谏,这个时候若真把王家屏也给罢免了,朝廷就散架了。他们现在同仇敌忾,不能强来,只能好言相劝。万历冷静下来后也只好放下架子,亲自去向陆光祖说明了特简的缘由,并保证下不为例,陆光祖才勉强同意为两位新閣臣登记。
之后在明朝剩下的53年间,果然再也没有动用过特简程序。可见,在制度的约束下,最高皇权也并非畅行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