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来拳势通兵法,不识兵书莫演拳。
堪笑世人习把戏,徒于口舌占人先。
拳术家之奇正变化及进退、虚实、动静,与兵家用兵之法同。
运用之妙,如天地阴阳四时循环无穷。故善用奇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如强弩,节如发机,纷纷纭纭,似乱非乱,使敌不知吾之所为也。进攻令敌不能防御,退守使敌无可袭击。敌虽静待我,而我以利诱之动;敌如以动攻我,而我以忍制其动。故善守者,使敌不知所攻;善攻者,使敌不知所守。微乎其微,至于无形;神乎其神,至于莫测。临敌应用,不露虚实;出奇制胜,尤贵能诈。见勇者而故示以怯,遇智者而故露若愚,俟彼心骄气浮,然后乘机而进。静如处女,动如脱兔。直捣中坚,着着紧迫,敌之手一乱,则我之大功告成矣。故曰:拳家之奇正、变化、进退、虚实及动静,与兵家用兵相等也。兵家以众敌众,拳家以个人敌个人,或以个人敌众人,势虽不同,而理则一。
兵家讲天时、地利、人和,拳家亦然。
如居于北方,于隆冬寒冷之际,筋肉收缩,动作较迟,人身所御之衣,硬而且厚,交手时宜击其头部,或用摔法掷之;若在气候温暖之际,人皆着单衣,拳击其关节孔穴,最易制胜。此固天时关系,而运用手法不能一致也。
拳术之应用,必关注地势。地势如何,亦与交手有密切之关系。比如在旷野平坦之地,则宜用大势上法,或进猛,或退速,忽左忽右,任意转动,不必有所顾忌。若遇敌于室中,或狭小之巷内,则宜用小势上法,翻拳肘靠,抓打擒拿,分筋错骨,迎面扒击,令敌退不能退,逃不能逃,然后方能制胜也。此又因地利关系,而运用手法不能一致也。
至遇敌虽弱,而无轻视之心,敌虽强而无畏惧之色。处以镇静,旋以谨慎。攻则如摧枯拉朽,期其必倒;守则如深闭重门,令勇者莫进。不求有功,先求不败。此又因心理关系,而运用手法一致也。必如是,乃可谓人和也。
总之,天时、地利、人和既得,其妙用尤在无形,在乎一气。阴阳变化,虚虚实实,借人之力,顺人之势,旧力过去,新力未发,始克得而胜之。
又曰:敌人若惊则往前攻,敌人心坦则宜倏然交手。最忌使猛力及全力,力猛则易为人制,用尽全力则难退难收。所以名家交手时,须于动静上用功夫。静又不能专静,内中暗伏以动;动又不能全动,心神存之以静。动而不静,则敌知我攻也,彼将注意于守;静而不动,则敌知我守也,彼必猛力进攻。故动静无常态,奇正多变化。谙天时,知地利,尽人和,自然战无不胜,攻无不取,交手之方,可谓尽得其妙。
(二)
1.与人交手,务要先定自心,不可失之忙追。盖定而后能静,任敌手舞脚蹈,我唯静以待之,蹈其隙以乘之。兵法所谓“以静制动”,此也。
2.与人交手,务要壮起胆来。盖胆者心之辅,胆壮则心亮,手脚自不忙乱。此兵法所谓“将有谋而士卒从令”也。
3.与人交手,不可掉以轻心。如敌弱于我,亦要小心翼翼,不可欺弱,稍微大意。兵法云“骄兵必败”,盖此也。
4.与人交手,要去贪心。我微有不便即不可冒险图功,必蹈其隙而后乘之。此兵法所谓“观隙而动”也。
5.与人交手,不可太老实,必诓骗、引诱、虚诈,使敌人入我圈套。兵法所谓“兵不厌诈”者是也。
6.与人交手,不可专恃勇力。如敌强我弱,来势过刚,我手不能遮架,当用“以柔克刚”之法,或滑手以进之,或借彼劲以取之。兵法云“逢强智取”是也。
7.与人交手,不恃有遮拦之巧,而恃有攻取之方。拳经云:“双手逼他单手。”此兵法所谓“制人而不制于人”者也。
8.与人交手,不可枉费气力。如彼来势勇猛,我只可坦然承接,彼气竭,我力方盈,以盈敌竭,未有不胜。兵法云“以逸待劳”,此之谓也。
9.与人交手,要善用诓骗。如我欲打其上,先向下以取之;彼防其下,则我转而向上。欲取其左,先向右以诱之,使彼防右,则我转而向左。此兵法所谓“兵行诡道而人莫测”者也。
10.与人交手,宜知乘虚。如彼手向上则下虚,彼手向左则右虚,我乘其势以攻之。兵法所谓“兵避实而击虚”,此也。
11.与人交手,要善卖破绽。诱之使人,我可乘机取之,使其不可及防。兵法云“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者是也。
12.与人交手,要后人发,先人至,手疾眼快,防不及防。此兵法所谓“兵贵神速”“迅雷不及掩耳”也。
13.与人交手,妙在静乱分清。如敌静以待我,我先用虚手晃,使彼眼乱。眼乱则心乱,然后从而乘之。此兵法所谓“虚张声势以惑敌心”者也。
14.与人交手,欲以柔克刚,莫妙于顺人之势,借人之力。此兵法所谓“因其势而利导之”者也。
15.与人交手,不可备势。今人交手先讲备势,不知此最吃亏。如敌备势,我从旁审视,可知其先出何手。如彼之备此势,并意我使某手打他,我若不然,则彼束手无策矣。故云:凡与人交手不可备势,恐敌人窥我虚实也。宜站立如平时,不可稍带形迹,使彼不知我虚实,此兵法所谓“出其不意”者也。
16.与人交手,要带一番儒雅气象,使敌人视我文弱无能,而心懈力怠,不知格外防备,我方可乘其怠而攻之。兵法所谓“以羸师诱敌”,此也。
17.与人交手先用眼光注视彼膀尖,不可旁视。膀动则手出,我可预为之防。兵法所谓“以静观动”也。
18.与人交手,要识彼为哪一家。如彼上身,我亦上身,棋逢对手,固无不可。如我为上身,彼善用腿,我则当用硬攻直取,挨身靠打,使彼不能离开,则腿不能使上。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者是也。
19.与人交手,两手要放中间,救护、攻取方能得力。此兵法所谓“依山旁水,势据险要”,此也。
20.与人交手,务要将家看住。如右手既出,则左手看家;左手一出,则右手看家。不然,一手既出,而另一手恍若无事,敌必乘虚而入矣。兵法云“有攻取者,必有护守”,即此。
21.与人交手,两手务要抱住,慎勿散乱,如行兵与纪律。兵法云“纪律不乱,敌不敢攻”,此之谓也。
22.与人交手,前腿要向里合,以防腿塌。兵法所谓“行阵严整,不畏敌攻”者也。
23.与人交手,如让我先打,我则虚打一手,着则更好,不着即急速将手撤回,作为引手。彼如用手来破我手,其出手之时,即我下手之时。此兵法所谓“及其阵未定而荡之”者也。
24.与人交手,若用虚手,务要虚中藏实。彼如能破,我手则虚;彼不能破,我手则实矣。此兵法所谓“虚则实之”者也。
25.与人交手,敌疑我强,必先小败以骄其志。盖志骄则欺敌,然后乘其疏而取之。此兵法所谓“骄其志而攻其怠”也。
26.与人交手,莫妙于善用诈语。如我欲取其上,先用招呼说彼下路,使其全神贯注在下部,则上路破绽全卖出矣。此兵法所谓“声东击西”也。
27.与人交手,敌或败走,我不可遽追,当审其真伪。即或追之,亦要处处留心,勿乱手脚。此兵法所谓“步步为营”者也。
28.与人交手,我只一人,敌亦一人,固宜“逢强智取,遇弱力擒”,为己所长,不可怯弱,无往而不可。
29.与人交手,我只一人,敌因四五人,或十数人,乃至数十人。若于城邑院落之内,固宜先占地利,或据隘巷或据窄口。若在平原,则宜以纵跳为主,必不冒险入重围,相其空闲之处,即我脱脚之区。彼众赶来,转身即走,频频回顾,逼近者即乘势打之,着与不着,撤身又走。出险即息,罢之使赶,又复如前,则一可敌百矣。
30.与人交手,务必要先观占有利地势,行走带敌临险,可获事半功倍之效。交手必争之有九:临生居熟,临坡居高,临风居顺,临水居岸,临光居背,临障居便,临群居侧,临弱力欺,临强巧取,占此制敌易,制我难也。
31.与人交手,夜战时需利用熟悉地形制敌,速观环境,为我所用。室内为我熟,敌未必熟,则灭灯居门窗或隐蔽处,入者伤之,以逸待劳,取一夫当关之效。室外夜黑,不知敌时,不可盲目冒进。先知其虚实、多寡,遇强智取,遇弱活擒。不可知敌,可借势威吓,使敌不知我虚实,不敢冒进,可获不战而胜。在暗处借飞镖、飞刀、蝗石,抛物威吓或伤敌,也可事半功倍。知己知彼,方为胜之本。如敌强我弱,可借抛物借敌躲闪时,进退转移。
32.与人交手,不受任何限制,需随意洒脱,战之情理胜为先。可抛物、射唾、递物,打敌不防,然后分君子与小人之别。制敌用之;与友交手,当以拳法功夫胜之,不可用暗器伤之,此德也。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谨防别人用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