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贵州建设中的诸方经济博弈研究

2018-08-24 02:52樊海水
经济研究导刊 2018年22期
关键词:污染环境贵州公众

樊海水

(贵州大学 经济学院,贵阳 550025)

引言

从1978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开始,中国经济得到高速发展。但是,从促进经济增长模式的角度来看,“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效率低”的经济增长模式充分说明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是以环境与资源作为高昂代价的。当前,匮乏的资源与生态环境恶化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增长的又一因素。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建设生态贵州,促进贵州经济加速发展、产业结构转型指明了方向。因此,贵州省将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但是,在建设生态贵州的现阶段,企业、公众、政府作为建设生态贵州的主体,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片面最求利润最大化这一目标,通过外部效应,将在生产过程中将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转嫁给公众或社会,打破了环境、资源、经济与社会的联动关系,企业的这种生产方式将导致社会经济环境无法实现生态化。其次,在建设生态贵州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没有制定及实施合理的政策法规使企业自愿承担污染环境的责任,无法在企业污染环境与保护环境的策略中寻求有效的制衡路径。再次,公众是整个社会的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追求效用最大化,然而,大部分公众由于缺乏生态意识,认为监督企业的生产行为对自己无益,从而对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不管不顾。以上问题表明,建设生态贵州的过程实质上是在合理的制度政策下,依照规则,由政府(监管者)、公众(消费者)和企业(服从者)互动的博弈过程。因此,本文通过对生态贵州建设中政府、企业及公众之间的博弈分析,寻求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中诸方利益的诉求交集,探究对污染者形成最大制约的有效路径,实现贵州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相关文献综述

最早对生态文明概念做出明确定义的是国外学者罗伊·莫里森(1995),他在《生态文明》一书中首次明确了“生态文明”的概念,并强调政府、企业与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没有指出如何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目前,我国学者已从不同视角研究了生态文明建设。王明初、孙民(2017)从马克思主义视野出发,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王雨辰(2015)从有机马克思主义角度,探讨解决生态危机的根本出路是建立共同体价值,建立地区生态自治。肖巍、钱箭星(2003)从行为学角度分析了生态文明建设中,在环境治理中政府应该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在宏观上坚持可持续发展,在微观上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卢风(2013)从哲学视角分析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哲学依据,当坚持生态哲学主义思想是人类从生态危机走向生态文明的依据。方发龙、周江(2009)从经济增长的角度,运用区域博弈论、马克思物质变化理论探讨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将促进经济、社会、环境与资源耦合发展,在博弈模型中实现了双赢策略,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廖靓(2006)指出,环境领域中的“囚徒困境”实质上是生产要素在市场上的配置扭曲,是“市场失灵”向上,破解“囚徒困境”将使生产要素得到合理配置,从而降低经济成本。刘志荣、陈雪梅(2008)研究了在循环经济中制度创新是实现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运用博弈模型分析政府与企业在循环经济中各自承担的作用。高红贵(2012)通过静态博弈模型,研究中国绿色经济体系构建中监管者、消费者与遵从者(企业)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均衡解。

以上文献从一定程度丰富了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但多数学者仅仅是从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某一方面去研究政府、企业或是企业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博弈,很少有学者从整体中去分析三者之间的利益博弈。因此,本文将生态贵州建设为研究对象,通过静态博弈研究省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与公众之间的博弈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从而实现生态贵州建设中各主体协调发展。

二、生态贵州建设中各主体的博弈分析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传统的博弈论被定义为:研究各经济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行为发生交错作用的时候所做出的策略以及策略的均衡问题解,因此又称对策论。因此,一场博弈是由博弈参与者、目标函数、可能的策略以及博弈规则来界定的。在生态贵州建设过程中,参与生态贵州建设中的利益主体是政府、企业和公众,从经济学的定义来说,他们都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追求各自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人,在各方追逐利益的过程中,冲突与博弈难以避免,这就形成了博弈。因此,将生态贵州建设中各经济主体进行博弈分析,从而说明贵州省生态视域下政府、企业与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在生态贵州建设过程中,假设政府和企业为这场利益博弈的参与者,且各自都以利益最大化为前提。政府以p的概率选择监管时的成本是c,1-p的概率选择纵容时的成本为0;当企业以q的概率选择保护生态环境时获得的收益为r,以及在监管的情况下支付较低的污染费f,则其净收益为r-f。相反,以1-q的概率选择污染环境时获得较高的收益为R,但是在污染环境时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支付较高的污染费F,则其净收益为 R-F,c<f且 0≤p,q≤1。如果相关信息公开透明,两个经济主体进行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如表1所示)。

表1 生态贵州建设中政府与企业间的博弈分析

根据完全静态博弈分析,在利润最大化前提下,政府的期望收益函数为(1-q)(F-c)>0。因此Sg是p的增函数,当p=1 时,政府的期收益p(F-f)-R<0,因此当q=0 时,企业的期望收益达到最大,这时企业会选择污染环境。在这一情形下,(监管,污染)策略组合成为唯一的纯策略纳什均衡解。显然,这样的解将违背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因此,我们必须考略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解。

给定p,企业选择进行保护(q=1)和选择污染(q=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只有当πe(p,1)=πe(p,0),即p(r-f)+(1-p)r=p(R-F)+(1-p)R,这时,政府选择的策略才会使企业获得的收益不存在帕累托改进。解得:,此时,当p>p*时,企业将选择望收益达到最大,这时政府会选择监管;同样,企业的期望不污染环境;当p=p*时,企业随机选择;当p<p*时,企业将选择污染环境。

给定q,政府选择监管(p=1)和选择不监管(p=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同样,只有当πg(q,1)=πg(q,0),即q(f-c)+(1-q)(F-c)=q·0+(1-q)·0,企业选择的策略才会使政府获得的收益不存在帕累托改进。解得:,此时,当q>q*时,政府将选择监管;当q=q*时,政府随机选择;当q<q*时,政府将选择不监管。综合上述结果,得到纳什均衡解为:,此时企业的期望收益Se为:

由假设前提R-F≤r-f可知,则R-F≤SE≤R。

同理,政府的期望得益πG为:

从贵州省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的政府与企业博弈模型中可以看出,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企业就会选择保护环境,政府削弱监管力度,企业就会不保护环境。不同的行业在相同的技术条件下用相同的排污标准,有不同的结果和效率。不同的行业在给定其技术特性的情况下,污染的结果和效率也是不同的。因此,政府必须根据不同的污染源设置不同的排污标准,且标准要符合实际,否则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二)企业与公众(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分析

在生态贵州建设的过程中,企业与消费者间也存在显著的互相制约、相互促进关系。这种关系可以利用博弈模型展开分析,假设在这个博弈模型中,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时以概率为α选择保护环境获得R1的收益,以(1-α)选择污染环境获得R2的收益,同时,企业保护环境的成本为c1和污染环境而被公众举报产生的赔偿费为c2。公众以概率为β监督企业,以(1-β)不监督企业的生产活动。公众的成本主要是参与保护环境时所花的成本c3,公众的收益主要包括企业治理污染所带来的利益R3和企业污染环境时被公众投诉而产生的赔偿c2。当c3<c2<c1时,不论公众所采取的策略是什么,企业都选择污染环境,这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背道而驰。因此,如果相关信息公开透明,两个当事人进行完全信息静态博弈(见表2)。

表2 生态文明建设中企业与公众之间的博弈分析

此时,根据经济学上的帕累托理论,在公众选择保护与保护环境的条件下企业的期望收益相等,即有π(1,β)=π(0,β),得。同理,公众的期望效益函数应该在企业选择污染环境与保护环境两种条件下相等,即U(α,1)=U(α,0),有α=根据所求的α和β可知,该博弈模型的混合策略解为

由此可见,当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企业污染环境而被公众举报产生的赔偿费过高时,企业将采取保护环境的策略。而公众得到高于自己不参与保护环境时的奖励之后,就会主动参与保护环境中来。

(三)贵州省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分析

在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中,各个地方政府为了迫求当地的经济发展,可能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经济快速增长,当省政府放纵地方政府的行为时,就会使生态恶化问题愈加严重,影响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

假设省政府为博弈参与人1,地方政府为博弈参与人2,省政府可能选择这策略为检查与不检查,当省政府检查地方政府不监管当地企业污染环境时,对地方政府的罚款为m,检查的成本为n,地方政府可能的策略选择为监管与不监管,当选择监管时获得的收益为a,不监管时获得的收益为b,b>a且,因此省政府和地方政府进行完全静态博弈时的支付矩阵(如表3所示)。

表3 生态文明建设中省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分析

在实际生活中,省政府代表社会公众福利,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增长,上述博弈不存在纯策略最优均衡解。因此,假设省政府的混合策略组合为(λ,1-λ),地方政府的混合策略组合为(θ,1-θ),且省政府选择“检查”与“不检查”的期望收益在地政地政以θ进行选择时必须相等。同样,在省政府选择的混合策略下,地方政府选择“监管”与“不监管”的期望获益也必须相等。

首先,给定 λ,地方政府选择“监管”(θ=1)与“不监管”(θ=0)的期望收益分别是:

其次,给定 θ,省政府选择“检查”(λ=1)与“不检查”(λ=0)的期望收益分别是:由U(G1,θ)=U(G0,θ),得到

结语

当前全国处于经济新常态下,同样贵州省的经济发展也处于新常态,消费需求结构与供给不匹配,若要实现由投资向出口、消费、投资协调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实现传统消费结构向绿色消费结构转变,实现由传统产业结构向绿色、创新性产业结构转变,实现贵州省经济可持续增长,就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过程,努力推动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发展。因此,根据贵州省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公众、省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博弈分析,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发展,应该实行省政府、地方政府一岗双责制,建立完备的监管体系与环境保护的补贴政策,探索制定合理的资源利用及排污标准。同时,企业应该自主研发和发展环保科技,并使其形成核心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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