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城市建筑,是人类文化地标,是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交汇的产物。古城与古建,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个性,是活着的历史文化符号。
对于一个普通百姓而言,生于古城,受其厚重历史文化积淀滋养,因此豪情满怀。常听人讲,我是某某城的人,我们那座城拥有几千年历史,唐宋风韵,明清格调,古建筑、古街巷、古村落悠远深沉。非发思古幽情,乃生而有之的文化自豪。
保護古城古建,是沉重的历史责任,也是百姓寻根觅祖的文化需求。1982年,全国有24座古城被纳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至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达134座,省市历史名城更多。
留存至今的历史名城,是一笔宝贵的物质文化财富。古城保护与开发,在今天仍是一道时髦而又纷争不断的课题。古城保护与现代开发,如何协调进行?没有标准答案。
尽管如此,古城保护开发的大方向还是有的,那就是,不能割断古城古建的历史传承,不能丢失凝聚在古城古建上的精神文化魂魄。一些地方借保护之名,被官员政绩和开发商绑架,搞商业开发,拆旧建新,造假古城,赶走居民,引来商户,如此,古城保护必然走入迷途。
本刊记者实地探访蔚县、韩城、永州、正定等地,试图让案例告诉大家,古城保护,哪是正路,何为迷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