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桂莉同志任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部长职务;
毛溪浩同志任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免去其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陈新华同志任中共杭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楼琇林同志任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省下派挂职干部);
李晓东同志任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省下派挂职干部);
李磊同志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丰秋同志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柳胜伟同志任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视员;
俞培芳同志任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李静同志任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
毕建华同志任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副巡视员;
陈晓熊同志任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委员、常委、副区长(省下派挂职干部);
杨丽萍同志任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委员、常委(西安市来杭挂职干部);
方炜同志任杭州市萧山区副区长(省下派挂职干部);
周建华同志任杭州市余杭区副区长(省下派挂职干部);
高清苗同志任中共桐庐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西安市来杭挂职干部);
拓巍峰同志任中共淳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西安市来杭挂职干部);
张海燕同志任中共淳安县委委员、常委、副县长(省下派挂职干部);
任涛同志任中共建德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西安市来杭挂职干部);
免去张仲灿同志的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职务;
免去徐祖萼的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崔鹏飞同志的杭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明敏同志的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张耀良同志的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储志林同志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局长级)职务;
免去郭禾阳同志的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视员职务;
免去蔡刚生、黄寿田同志的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巡视员职务;
免去林友保同志的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杭州市民防局)巡视员职务;
免去吴卫星同志的杭州市政协办公厅巡视员职务;
免去刘一明同志的杭州市公安局巡视员职务;
免去陈建方同志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杭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巡视员职务;
免去汪雪祥同志的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高建中同志的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陶金同志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方兆康同志的中共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副局级纪检监察员职务;
免去毛胜海同志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局级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进同志的杭州市公安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金国荣同志的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张军伟同志的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常委、委员、副区长职务(省下派挂职干部);
免去章红波同志的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常委、委员、副区长职务(省下派挂职干部);
免去汪杰同志的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常委、委员、副区长职务(省下派挂职干部);
免去陈洁同志的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常委、委员、副区长职务(省下派挂职干部);
免去李芳、蒋天罡同志的杭州市西湖区副区长职务(省下派挂职干部);
免去朱建军同志的杭州市滨江区副区长职务(省下派挂职干部);
免去杨俊、潘璀玮同志的杭州市富阳区副区长职务(省下派挂职干部);
免去庞保平同志的杭州市临安区副区长职务(省下派挂职干部);
免去吕爱华同志的桐庐县副县长职务(省下派挂职干部);
免去刘秀丽、吴东明同志的中共淳安县委常委、委员、副县长职务(省下派挂职干部);
免去俞朝辉同志的建德市副市长职务(省下派挂职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