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巧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具有食补药用价值的植物,人参正是这样的植物之一。有案可稽的我国古人服用人参的历史,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越国的范蠡在《范子计然》中对人参有这样的描述:“人参出上党,状类人形者善”。此后,“人参”一直受到人们的追捧。
人参贵如黄金
清代对人参的祛病滋补功能极其看重,尤其是东北野山参,绝非一般人所能享用,这一点从人参的售价上即可看出来。
据康熙朝学者查慎行《谢揆恺功惠参诗》中的句子“一两黄参值五千”“十金易一两”,可见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前后,一两人参的价格大概是10两白银。到了乾隆十五年(1750年),京城北京的一两人参价格是白银16两。乾隆二十八年,品质好的野山参一两值银子32两,品质再差的野山参也要25两银子,而且还很难买到真货。据清代官员梁章钜说,到了道光后期,人参的价格又增加了十余倍。如果此说无误的话,那么在1846年至1847年,每两野山参的价格已达一百多两银子。再看道光末年的物价,一两银子足够买一石谷。也就是说,道光年间一两人参的价格等同于一百多石谷,即12000斤粮食,够三十多个人吃一年。
在清代,皇家内务府还每年定期在扬州举办宫廷人参展销会,将东北地区进贡皇宫挑过后剩下的人参,分成很多等级变价卖给商人们,据说每年这个人参展销会的收益是十三四万两银子。
成为政治工具
作为清朝统治者的女真族来自东北,东北是人参的重要产地,鉴于人参采掘的便利,以及中国传统医学对人参滋补功能的看重,清代皇室因地制宜地运用了人参的经济价值和政治安抚功能。
明代以来,东北长白山人参因其极高的经济价值为女真族的早期崛起提供了重要的經济来源。在女真建立清政权后,人参采挖权被朝廷牢牢掌控。清代皇室对于王公大臣的物件赏赐有蟒衣、黄马褂、花翎、鞍马、弓矢、书画以及貂裘衣物等等,而赏赐人参则是清朝皇帝对于宠臣的格外恩典。
清朝礼亲王后代昭裢的《啸亭续录》中描述了一位朝臣受到皇室赏赐人参的情形,“得上(皇帝)赐人参票,喜极过望,感激涕零”,不等皇帝回宫,在天桥路边,他就激动地趴在地上“泥首称谢”。因为得到了皇帝赐予的人参票,以人参票去内务府按票提取人参,官员感动得失态,因为这不是一般大臣所能享受的待遇。
同治年间的大学士、军机大臣文祥深得皇室的宠信,他多次受到清皇室赏赐人参的恩典。同治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有一道皇帝谕旨:文祥奏“请假回旗迎养”一折,文祥著赏假三个月,前赴盛京迎养伊母来京。并赏人参六两,即著文祥赍去,以资颐养(《枢垣记略》)。在咸丰、同治年间,清正红旗人文祥是个重要人物,文武兼备,“虑事繁难兼顾”,办事能力很强,十分难得,尤其是当时与洋人办理交涉,清皇室非常倚赖他,其地位仅次于恭亲王。这样一位重臣要行“孝心”将年迈的母亲从老家迎接来京养老,皇帝以及作为人母的两宫皇太后,当然极其称赏文祥的孝顺,为表示对文祥和其母亲的关心,让文祥给她带去了皇室高规格礼物“人参”———金银有价,皇家的人参却是无价之宝。这里包含了皇家的深思,说白了,这有感情的成分在内。
翻检清代史料,如李鸿章、张之洞等,很多深得朝廷倚赖重用的大臣都得受到过宫廷赏赐的人参。可见,在清廷的治国理政中,人参成为当时皇家笼络大臣的一张“温情牌”。
此外,人参也参与了清朝对外的政治交往。道光九年(1829年)七月,“越南国王以母老乞葠(参)芪”,越南作为当时清政府恭顺的藩属国之一,对清皇室的朝贡相当积极,于是道光皇帝不仅给了人参和黄芪,而且还大大表扬了越南国王的孝顺。这是《清史稿》中明确记载的一次外交史实,而没有录入正史的人参外交事件,当不止这一件。
清代的人参来源
自古以来,人参就是我国的重要特产之一。到了清代,国内人参的主要来源地是太行山、长白山。太行山的人参,为古人常用的传统补益药,因其地区古代属于上党郡,所以一般称为“党参”,唐宋时期很看重。但是,到了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社会更看重东北地区的长白山野山参,认为“人参透明,党参不透明”———清代所指“人参”已然是特指长白山野山参。
因人参的重要经济价值,清入关前采参业的特权主要掌握在八旗贵族手中,清统一全国之初仍沿袭八旗分山采参制,但不久当国家政权稳定后,东北采参的特权就由清皇室专有。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清政府下令“一律停采(长白山野山参)”实行政府放票采参制,即由政府统一发证才可以采参,对于私自采参者,严厉惩罚,但东北地区狂采滥刨野山参之风并没有被有效遏制。在清政府放开汉人移民东北后,很多汉人到东北后的一个重要职业就是挖山参,因为当时人参实在是供不应求,价格奇高,虽然野山参也不易挖到,但正如老话所说,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到1853年,清政府停止发许可证给挖人参的汉人,人参采挖由朝廷派人直接控制,将人参的收益用作镇压太平军的军饷。
因皇家控制,以及野山参资源的不足,市场上野山参供不应求,晚清的东北地区悄悄兴起了家植、家养人参的栽培活动,但是这种“人参”被视为“充货”“伪品”,品质不被看好,只能算是替代品,然而为确保人参市场的垄断,清政府对民间人参栽培业进行查禁和打击。
人参也是朝鲜半岛北部的重要物产,一直作为贡品进献明清两代皇室。朝鲜半岛出产的人参被称为“高丽参”。有清代人说:“高丽参即人参,同是长白山所产,在山之阳(南)为人参,在山之阴(北)为高丽参,高丽在山阴,其被阳光之气,自不及山阳之盛,故所出之参,性亦稍寒。”意思是说:虽然都是长白山附近的人参,长白山南面清朝东北地区的东参,要比山北面的朝鲜境内的高丽参品质更好。在向清朝皇室进贡高丽参的同时,朝鲜商人也通过向清朝商人提供高丽参而得到他们想要的物资。
出于中医治疗和日常保养的需要,清代社会对于人参的需求量很大,于是在国内野山参价格高、供应量跟不上的情况下,清代也通过海商从国外购入外国人参进入国内市场。
先说从日本购进人参。日本人参,清代称为“东洋参”,比朝鲜的肥大,卖相好,所以,“医家或以为胜于高丽(人参)者”(《庸闲斋笔记》),江浙一代的富贵之家尤其喜欢服用“东洋参”。实际上,据日本学者考证,东洋参也是朝鲜人参的改良品种。“东洋参”成为幕府时期日本重要的经济作物,在中日互市贸易中,日本人参成为清代一项重要的进口物资。
清代还从美国进口人参。《清史稿》中记载,在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签订了通商章程后,美国人也向清政府要求按照中英通商章程减少进口美国洋参、铅斤的关税,清政府同意了。可见,在道光年间已经开始相当规模进口美国洋参了,它被称为“花旗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