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长智
摘 要:人类生产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土地的使用,土地在此过程中也占据了主导性的地位,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能够满足人们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要求,土地处于基础性地位,但是国家和相关机构对土地还需要进行系统的管理,实施社会化管理,由此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保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定的土地纠纷和土地管理的突出问题,由此本文对此进行分析研究,希望可以极大的提升土地的运用效果。
关键词:土地纠纷;土地管理;问题;分析;测策略
土地是人们生活资源的主要运用基础,更是发展之必要的选择,在人类的生活过程中是充分的物质条件,土地是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资料,更是生产的主要物质源泉。因此在土地的管理上还需要运用更多的办法,提升资源的支持力度,不断的运用水分和阳光等等发挥出土地的作用。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已经成为管理主要的问题点所在,只有出台相关的制度和法律才能够对土地实施多方面的保护。
一、土地纠纷的问题分析
(一)建设用地使用不科学
在土地使用不合理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建立新的建筑,对旧有建筑未进行拆除。国家允许新建,但是一些农民不允许拆旧,经常会出现钉子户的现象,这是一种私有传统错误理念在作怪。在这些人看来,旧有的建筑都是老一辈留下来的宅基地不可以发生改动。宁可闲置也不可以被占用。另一方面,土地在建设规划方面存在严重的滞后问题,一些部门没有进行全力的配合,并且在对外扩张方面也不是十分明显,土地在使用方面利用率不是非常高。相关的领导层对于农民使用土地未进行全面的关注,在居民使用土地这一块缺少管理,因此就不能创造更高的土地利润,投资存在偏向性,周期十分长,这样一些领导人在任期间就无法看到非常明显成绩,这些都是疏于管理的后果。
(二)土地的征收工作矛盾突出
首先,存在征地的补偿问题。在土地征收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运用了强制性的手段,做集体征收土地的处理,给农民一些适当的资金扶持和补助。这样方式的转移也属于非常典型的政府干涉,在市场条件下不符合市场行为的特点。集体土地在被国有化之后就无法在如之前一样管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被破坏,对于集体土地的征集,其实就是剥夺土地的处理。
其次,征地补偿分布不合理。征集土地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征地的补偿款不到位的问题非常明显,可能在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后续直接导致补偿款的减少或者不到位。农民在拆迁过程中未占有明显的优势,极大的可能就是导致农民更为贫困[1]。
二、关于土地纠纷与管理的策略分析
(一)深化土地管理改革,由此形成约束机制
首先,坚持土地的公有制。国家在对土地进行统筹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按照以往的改革成果进行全面的大体制的改革和分析,争取能够让土地管理的实效性凸显出来,更好的进行垂直的管理划分。地方土地的利用,土地审批行为等等都需要做好严格的审查和监督,并且争取可以从源头出发进行土地批注,转变传统的中央直接进行统筹规划的分析,争取能够让各个地方政府进行分级的管理,确定此种管理格局优势也更加明显,收效更高。
其次,形成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执行相关的土地管理机制。在对土地进行总体划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起年度总计划,执行相关的制度。在当前的土地规划过程中,我国基本已经结束了乡级的土地规划审批,在各个城市作出了总体的规划。按照土地使用的总体规划确定了土地的使用范围和基本规模,经过认真的核查,按照土地总体规划做好每一块地的核查分析。若是新建立的土地还需要做好多个方面的管控工作按照年底计划对土地的转用或者征用等工作进行办理。
最后,建立起土地收益分配法。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还需要建立起有利于更低保护的一种体制,转变以往的土地收益不均的问题,还需要进行多方面的管制分析,按照每一个地区的进本情况做好科学的管理和分配,对于耕地被占用的要严格征收相关的税费,由此避免国有资产出现大量流失的情况,也能够避免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土地产生生财的想法导致错误行为的发生[2]。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每一个地区的政府还需要强化自我工作的力度,不断的深化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其中存在的问题,补缺漏洞,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对相关举措更加合理的布置,针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的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的予以修正,进而促进每一个政府机关的办案的需要,让土地管理可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理可据[3]。
(三)强化政府工作管控力度
严格的按照相应的《土地管理法》相关的规定进行集体土地的征收,查看具体的归属,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发放相关的土地承包证书,确定土地承包的基本年限,并且对于农村招商引资的规模还需要进一步的控制,强化对土地的管理,避免有一些地方政府借着招商引资的幌子大量的违法用地[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土地纠纷与土地管理问题做出了分析和研究,土地纠纷和土地管理的问题在农村土地管理中属于常见的现象,如何化解矛盾,减少纠纷是当前土地工作人员需要具体考虑的问题,还需要做好多个方面的研究,认识问题,从问题出发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可以减少纠纷,才能够改变问题的呈现方式,让土地的管理更加有效,发挥出土地资源原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曲颂,郭君平,夏英等.确权和调整化解了农地纠纷吗?——基于7省村级层面数据的实证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2):71-78.
[2]何广德.浅谈农村宅基地纠纷成因及解决方法[J].长江丛刊,2017,14(16):115.
[3]甘金球,刘祖云.多源流理论视角下的政府议程分析——以《中華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为例[J].甘肃理论学刊,2014,25(3):131-136..
[4]冯淑英.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纠纷案件若干实务问题[J].山东审判,2016,32(6):6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