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瑞芳
河南省杞县部分中标公司技术人员力量薄弱,办公设备配备不够,工作人员较少,不能满足正常的工作需要。个别公司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证书招标工作进展缓慢。
2.1 加强组织领导 确权工作刚开始时,杞县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政法委书记、人大、政府、政协分管农业的县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22个乡镇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乡村两级政府也成立了确权登记工作领导组织,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实施。
2.2 加强宣传动员 在工作开展之初,县、乡、村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政策的宣传工作,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现场咨询及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认证、换证及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政策宣传到村,责任落实到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认真解答群众不明白的问题,打消群众疑虑,为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3 强化政策指导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因此,只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才会按照要求开展此项工作。杞县确权办制定了《杞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印发了《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宣传提纲》16万余册,细化了工作流程,对29类具体问题做出明确处理规定。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以来,杞县政府派出督导组多次进村开展现场督导,对因承包农户家里无人、联系不上等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于存在的一些个性问题与乡村干部及群众商讨,及时妥善解决。
2.4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杞县抽调思想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登记确权登记技术业务培训,培养了一大批确权登记颁证技术骨干。
2.5 做好协调配合 县、乡、村各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杞县农业局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杞县国土资源局免费提供试点村的国土二调、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和宅基地资料,乡村土地确权领导组工作人员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法步骤和进度要求,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配合测绘公司调查人员开展工作,妥善化解农户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联络外出户,多年不在家的农户出具委托书,为调查人员创造条件,提供工作便利。
2.6 定期召开例会 自2015年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以来,杞县确权办就把每周一上午定为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例会日”,各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各乡镇农办主任参加会议。周一例会时,各乡镇和测绘公司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开展时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并将存在的问题在例会上现场解决,防止推诿扯皮,有效加快了土地确权工作的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7 坚持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平的原则,百姓心中有杆秤,特别是土地确权工作是关系到村民群众的大事,因此要做好此项工作,就必须坚持原则。应给予确权发证的,必须按照要求给予确权;不应确权发证的,多一寸土地也不行。同时,还要将土地确权的相关资料严格要求按进度进行公示,对接到的反映应及时进行调查并耐心解释,对出现有纠纷的应及时组织进行调解,尽力把工作做细,尽量让群众满意。
2.8 严格勘误程序 针对公示中出现问题,积极借鉴外地的经验,结合土地确权工作的实际情况,推行“修正勘误”的方法,即一轮公示后,群众发现问题或有异议,提出申请,到乡镇土地确权项目部领取修正勘误表,将问题在表中填好后,经村委加盖公章,报到项目部,项目部根据修正勘误表上填报的问题进行修正。没有村委会盖章,项目部概不受理农户提出的问题。既有效解决了公示中出现的问题,又保留了证据,防止农户在以后工作中提出异议,消除了以后可能出现的隐患。2.9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顺利推进 杞县政府抽调了确权办、督查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和解决,把农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杞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
(1)根据中央和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省市确权办督导要求,督促各乡镇、行政村、各中标公司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确权扫尾工作。
(2)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承担起土地确权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全面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确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3)各乡镇党委政府继续推行乡领导包区、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工作责任制,乡村干部亲临一线,靠前指导,层层落实责任。
(4)做好确权工作业务和技术指导,协调解决确权工作中出现的政策性问题。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及中标公司严格按照确权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间节点推进确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