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师强
只有养殖场的规模达到一定要求时,方能向地区的农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有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发放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其次,规模标准,即年出栏生猪1 000头以上、家禽2万只以上、肉羊2 000只以上、肉牛500头以上,或年存栏种母猪200头以上、蛋鸡1万只以上、奶牛200头以上[1];最后,环保条件备案,即养殖场中必须具备完善的粪污处理措施,环保措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生产中所产生的粪污不得随意排放,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2.1 场地要求 规模养殖场对建设场地具有很高的要求,必须处于地势较高的地段,且背风向阳,这样才有益于畜禽的健康生长,同时在阳光的照射作用下可以有效杀灭细菌,保持良好的养殖环境。另外,要求规模养殖场不得建于发生过大型动物疫情的区域,以免疫情留下的病原体对后续的畜禽养殖产生影响。与各个场所之间的距离要求为:与其他畜禽养殖场所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500 m以上,避免出现疫情时产生交叉感染的严重后果;与铁路、公路、城镇居民生活区、学校和医院等场所的距离需要保持在1 000 m以上;与屠宰场、畜产品及垃圾污水处理场所的距离需要保持在3 000 m以上[2];另外,需要尽量远离旅游风景区和水资源保护区域。
2.2 规划布局要求 为了保证畜禽养殖场的健康养殖,对内部养殖区域的分布与布局必须符合动物疫情防治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内容设计养殖场的布局,明确各个养殖分区,确保养殖区内的生产区、管理区和隔离区的合理设计。对于管理区来说,最主要的作用是对动物的日常生长环境及喂食情况进行管理,因此需要具备相对专业的消毒室、更衣室、值班室等功能区域,同时保证各个区域内的设备设施齐全;生产区内的净道和污道需要分别设置在两侧,保证净道不被污染,为了尽量满足生产需求,需要针对生产区内的畜禽舍、饲料库和饲养员的住所进行合理安排,既保证投食方便,又保证饲养人员的日常管理;隔离区内的诊室、隔离室、无害化处理室及粪便处理场所均需要相对专业的设备作为支持。
2.3 疫病防控标准 依据相关动物防疫法律,结合当地的流行病学,在养殖场内设置对应的消毒设置,采取有效的疫病防控措施。日常疫病管理相对规范,有疫病记录和消毒记录,在近几年没有发生过大型的疫病现象。对养殖区域的监测情况符合国家要求的疫病防治标准,且动物的免疫能力符合免疫抗体标准。
2.4 污染防治标准 对于大型畜禽养殖场来说,日常生产中所产生的粪污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对畜禽的健康生长存在一定影响,为此,需要具备与养殖规模相符的粪污处理设施,保证粪污的合理处理,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和对生产的影响。如果养殖场过于潮湿,会导致动物患有皮肤类疾病,虽然皮肤类疾病的致死率较低,但会在很大程度上抑制动物生长,不利于生产。因此,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明暗沟,做好污水和雨水的排出管理。
2.5 饲养管理要求 由于畜禽养殖过程中极易吸引鼠、虫、鸟等危害动物生长环境的生物,因此,需要具备防范这类生物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另外,夏季和冬季的温差较大,需要在畜禽养殖场中设置对应的降温装置和保暖设施,争取为动物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动物的生长与喂食的饲料质量息息相关,对畜产品的品质可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选择饲料时,需要遵循相关标准的要求,选择带有国家许可添加剂的饲料,并严格按照用量要求使用,确保畜禽的质量安全。此外,在养殖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违规添加剂和禁用饲料的情况,日常管理中所使用的消毒药品及兽药需要具备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制度相对健全,各类生产养殖档案要记录完整,保证各项工作流程有较为完善的记录,从而实现标准化管理。
3.1 备案申请 规模养殖场向县区农牧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江西省畜禽养殖场(小区)登记备案表,同时提供场址地理位置、场区布局示意图及完整的养殖档案等相关资料。
3.2 资料审查 县区农牧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审查申请材料,合格的当即接受申请,不合格的退回并说明理由。
3.3 核查备案 县区农牧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合格的,批准备案;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3.4 市级审核验收 市级农牧部门意见以县区初审意见为主,并采用抽检的方式对县区初审意见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县区上报数的30%;经市级部门核查后,如与县级初审部门意见不相符的,须写明具体原因。符合条件的初定为“市级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并进行备案登记。
[1]高安琼.畜禽养殖档案建立的方法与措施[J].中国畜禽种业,2015(5):6.
[2]杨祖华,李忠旗.永善县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发展现状及建议[J].农家致富顾问,2016(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