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 张勇 徐隆林
公开信息显示,河南省洛阳市“奥体花城”房地产项目由洛阳市盛世弘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弘强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总占地约3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12518平方米。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05年9月21日,盛世弘强公司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凭有效证件)和房地产信息服务。2016年4月20日,盛世弘强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中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祥投资公司”)于2010年10月3日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祥投资公司的前身深圳中祥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9日注册成立。2011年8月4日,该公司名称变更为中祥投资公司,2013年12月9日,名称再次变回为深圳中祥集团有限公司。频繁的企业信息变更背后疑点重重。
自2016年1月起,江西省赣州市宁都人赖珍华开始向国家、省、市、区四级税务部门实名举报盛世弘强公司偷、欠巨额税款,据其本人统计,截至目前已举报185次之多。其间,洛龙区国家税务局和洛龙区地方税务局分别予以函复,证实“盛世弘强公司欠缴税款事实成立”,分别为企业所得税(国税)和土地增值税(地税),但书面回复材料中并没有明确欠税数额。同时,洛龙区地方税务局就赖珍华实名举报盛世弘强公司“虚开建筑材料发票偷税漏税”一事亦予以回复,该局认为“线索笼统、无具体详细内容”,回复中没有确定此举报线索是否属实。
2018年4月19日,洛阳市国家税务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018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公告中,六家企业共计欠税3860余万元,其中盛世弘强公司拖欠企业所得税17562502.66万元,接近总欠款数额的一半,为六家欠税企业之最。
2017年4月16日,洛龙区地方税务局就赖珍华的举报回复称:“洛阳盛世弘强房地产开发公司洛阳奥体花城项目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以后,我局对该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进行审核,该公司欠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事实成立。针对欠缴税款,我们通过下发责任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约谈公司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查封银行账号、停供、收缴发票、发布欠税公告、阻止法人代表出境、对关联企业外调等程序和措施。”
2017年7月27日,洛龙区地方税务局回复赖珍华称:“该区公安局、地税局、国税局多次协调商讨清理欠税事宜,并于2017年5月前往深圳、赣州等地调查了解盛世弘强公司外部资金状况,责令该公司制定还款计划,提供纳税保障。”
针对追缴过程,2017年8月1日洛龙区国家税务局回复赖珍华称:“为保障国家税收,我局曾多次通过其他税务机关向洛阳市公安局移送此案,希望按刑事案件立案处理,但公安机关以补充材料为由多次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的材料,按现行法律,税务机关依行政手段无法取得。”不过,洛龙区国家税务局和地税局共同向区政府领导反映后,洛龙区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并前往深圳、赣州对企业进行深入调查。
>> 洛阳-奥体花城
截至目前,盛世弘强公司仅于2017年5月、7月分别缴纳税款、滞纳金各100万元。对此,赖珍华认为,税务机关采取行政手段只追缴了200万元,而盛世弘强公司完全具备支付能力,该税款迟迟得不到清缴显然不是客观原因,其中必有隐情。
早在2004年,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就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市级国家税务局公告”。同时,该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欠税管理的力度,切实加强税务机关内部以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积极清缴欠税,并通过强化税源监控,防止新欠的发生。”
2016年5月9日,洛阳市国家税务局首次向社会公告盛世弘强公司的欠税情况。彼时,距赖珍华实名举报已有数月之久。
税收,是国之根本。在国家出台完善的制度强化税源监控、保障税收的前提下,盛世弘强公司缘何能在高压监管之下欠缴巨额税款,税务机关为何采取了措施却无法有效追缴?同时,在税务机关追缴无果、公安机关又不予立案的前提下,洛阳市相关部门将如何履行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继而捍卫法律的尊严和保障国家权益呢?
2018年7月9日,洛阳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贾浏辉在电话里回应记者称,盛世弘强公司欠缴税款一案正在追查之中,具体数额因时间变化在动态中,相关情况目前不宜向媒体透露。
那么,盛世弘强公司拖欠的巨额税款,何时能追缴入库?
就本案的最新进展,本社将予以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