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其君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为农户贷款担保并非好事。据了解,不少农村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风险,在向农户推出贷款时,要求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及经济基础较好并有一定还款能力的自然人作担保。为此,有不少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自愿或违心为农户担保。有的一人累计为多户农户担保贷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其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与其个人工薪收入完全不匹配。
众所周知,农业是弱质产业,一旦发生风险,后果不堪设想。事实上,这样的案例已在多地频频上演,种下的是“担保”,收获的却是“苦果”。此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2018年,保险部门将健全完善农民风险分担机制,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推动在粮食主产省开展3大粮食作物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试点。此外,金融部门将创新金融支农政策,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只有这样,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才能集中精力抓乡村振兴大事,为更多的农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