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乘
随着高新科技逐步融入我们的生活与工作,科幻电影中的人脸识别、语音控制、虹膜识别、VR/AR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不再遥不可及。各国政府迫切冀望智慧之路可以引领他们应对形势环境变化迅猛、隐患风险因素增多、城市要素高度聚集、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等多重挑战。为了应对信息化时代的新格局,如何依托高新科技辅助城市发展已成为世界先进城市发展的必修课题。
自2013年11月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成立后,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便步入了飞速发展的快车道。国务院于2014年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智慧城市”将成为中国城市发展的三大目标之一。之后,《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號)、《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工信部科〔2017〕315号)……各类涉及智慧城市的政策文件纷至沓来!
随之而来,各地开始纷纷响应中央政策,着力发展智慧项目。2015年1月,重庆市推出“江北区智慧城管系统”,借助大数据中心、视频智能分析、部件物联智能感知,令城市巡查更智能、监督管理更精细、公共服务更便民。2016年10月,杭州市政府在云栖大会上宣布启动城市数据大脑建设,于2018年5月正式发布我国首个城市数据大脑规划。2017年8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阿里巴巴签署《构建智慧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引入阿里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旅游、医疗、环保等领域进行深度运用。2018年2月,上海市经信委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人民币500亿元的专项额度,支撑“上海制造”智能化转型……另据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于2018年2月底发布的《超级智能城市》管理咨询报告,“全球已启动或在建的智慧城市已达1000余个。而中国以500个试点城市位居榜首,成为全球建设规模最大的指挥城市国家”。
然而,无论是“互联网+政务”,还是“大数据+云计算”,抑或“人工智能+精细管控”,再或者“区块链+集成存储”,无一不是属于科学技术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智慧建设就是向科技要支撑。以轨交安防为例。人脸识别、轨迹跟踪、二维码支付、智能摄像机等手段已经逐步融入其中,提高了轨交安防的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效能。但在轨交安防智慧化的背后,除了高新技术的广泛深度应用,更需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高新技术。否则,技术的运用者将会是更加严峻的危险源!
高精尖技术的应用只是智慧建设的第一步,更关键的是如何为新技术的应用去风险。虽然我国智慧建设的顶层设计呈现政策多、试点多的良性趋势,但智慧项目在具体设计、建设、运维等方面显然存在诸多缺陷,尚不能匹配真正意义上的“智慧”城市。以“数据安全问题”为例。据新华通讯社报道,上海已经建成了多个网络式的大数据库。其一,覆盖2400万常住人口、200多万家企业及涵盖全市域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的基础数据库;其二,拥有250亿条数据的全市医联数据共享系统;其三,每日新增30GB流量的全市交通数据库;其四,日均数据交易量3000万条的上海大数据交易数据库。然而,面对海量的数据,如何给予制度供给,如何立法画圈,如何确保数据安全,是时不待我的课题!目前,我国尚无关于公共安全数据采集应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这可能为数据的安全使用埋下隐患。
再以“人工智能的应用”为例。据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张英介绍,“在全球2600余家人工智能的初创企业和科技巨头中,美国高居榜首,中国紧追其后。在中国,上海的人工智能发展最快,人才储备占全国的1/3,在语音语义识别、计算机视觉、脑智工程等领域已经掌握了话语权,相关产业规模已达人民币700亿元”。由此可见,我国人工智能的基础和前景在全球名列前茅。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工智能的应用将会对就业、教育、伦理、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行业监管等产生难以估量的冲击,引发新一轮社会管理模式的变革。如何理清人工智能的法律责任和边界是当务之急。然而,目前我国并无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界定。
近来被贴上金字招牌的区块链同样存在隐患。根据工信部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区块链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范式”。简言之,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更安全的数据库存储技术。腾讯金融科技智库首席研究员王钧曾指出,“区块链采用的是分布式的存储架构。因此,节点越多,数据存储的安全级别就越高,可以有效防止随意修改原始数据”。然而,区块链的使用也是有条件的。目前,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仍然存在信息壁垒,存在系统的封闭性,难以做到开放互通。在此种情况下,区块链就难以发挥其最大的价值。上述种种,恰恰说明智慧之路并非坦途!
云计算催生数据的深度应用,物联网引导物品的网络化联动、人工智能推动机器的智力学习、区块链深化数据的安全存储……高新技术本身是好东西!但它就如同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正确运用。如果不为新生事物厘清边界与责任,那么在智慧之风大行其道的时代,解决的问题真可能会比新生的问题多得多!因此,监管和法制亟须与时俱进,不能再继续缺位。
显而易见,我国的智慧建设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建立健全完善的标准体系引领智慧城市良性、高效发展的核心手段,是避免盲目跟风、重复建设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关于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最高规格的文件是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与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10月2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工二联〔2015〕64号,以下简称:《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我国至2018年要初步建立智慧城市整体评价指标体系,到2020年实现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面实施和应用。然而,《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指导意见》过于笼统,落地执行存在客观难点,且细化的实施细则一直未能颁布。正如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张永刚所言,“目前各地智慧建设亟须统一的指导和规范,加快推进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刻不容缓”。
当然,智慧城市的建设并非要大一统、全覆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是智慧建设必须考量的。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牵头主体,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需求,拓展地方特色,推行个性化配置,从而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具备“扬长处、补短板、破痛点”的实效作用,可以参照“国标”但仍需“因城施策”!
此外,在具体技术的应用层面,亟待法制化,应通过立法厘清技术的应用边界和责任主体。比如,公共安全数据领域。大数据采集必然会深入市民主体。如何在数据存储、流转、应用的过程中保障公民的隐私权,需要进一步的制度供给。又比如,物联网的主体责任。根据麦肯锡公司预测的数据,“到2025年,物联网将在全球形成300亿至500亿个连接终端,广泛应用于健康、家居、制造、城市管理等领域”。
但诚如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张英所言,“城域物联网,目前在规划布局、技术发展、管理模式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划,网络管理职责尚不明确,运营主体权利义务有待细化”。这些高新技术都需要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予以细化界定。
面对智慧之风营造的巨大红利,切忌跟风买单。因为我们正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面对高新科技推动的新趋势,我们既无历史的借鉴,更无成熟的样板。我们需要适应变革的未来,但发展的步子显然要稳。因为智慧建设,问题复杂,不能要求过急,需要从试点中随时总结经验,摸着石头过河,缓缓地稳步前行。或有如此,智慧之风才能在华夏大地如沐春风!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