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雷特·洛德
鲍比·斯科特被绑架,三天后来了信,收信人为“R·斯科特亲启”。信封上盖着纽约的邮戳。
“可能是绑架者寄来的。”美国联邦调查局负责本案的埃文斯说。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信封,用镊子取出两页纸,在桌上展开。两页纸都是用铅笔写的,一页是印刷体,一页是鲍比的笔迹。
第一页纸写的是:“若是还想见到你的孩子,就准备好十万美元的小额纸币。”
鲍比的信是:“亲爱的爸爸:他们说我应该给您写封平安信,来证明我没有死。为了证明真是我写的信,我就给您描写一下小鸟吧。我看见一只鸟在啄一棵树,这只鸟除了头和脖子是白色的,全身都是黑色,小鸟的头部后面有一点儿红色斑点。还有一只鸟,是一种麻雀,只有它在鸣叫,鸟的顶部是灰色的,从上到下都有黑色条纹,尾巴非常短。我扔了一根树枝,鸟就向南飞去,我敢说它一口气能飞十英里。这里还有一只蓝色知更鸟,发出咯咯响的噪音。好吧,希望很快见到您。爱您的鲍比。”
埃文斯看看桌上摆放的男孩的照片,男孩身体很强壮。“这个孩子非常热爱大自然吧?我检查一下信上的指纹,说不定能得到一点线索。”
斯科特点点头。“是呀,他向来爱好研究鸟类。可是,你瞧,这封信里有一些错误,我抄一份行吗?”他抄写完信,拿起帽子向外走,“我去图书馆一会儿,马上回来。”
斯科特两个小时后回来了。然而,埃文斯没有从信上得到任何线索,没有指纹,什么都找不到。
斯科特拿着手中所做的标记,说:“看这里,埃文斯。我有种预感——我儿子还活着。我要坐飞机去加州,马上就去!”
“去加州?可邮戳是纽约的呀。”埃文斯很疑惑,“你了解什么我不知道的东西吧?究竟是什么意思?”
“还不敢肯定。你尽管相信我好了,要是你不想跟我去,我就自己去。”
当他们在加州的圣巴巴拉市下飞机时,一队警务人员在等着他们。斯科特告诉警员:“我要找的地方大概距离这里以北约十英里远,那里是长着高大松树的地带,附近不是有一条溪流就是有一个小湖。我从没有见过那个地方,但是我十分肯定就在那里。”
一个警员说:“你说得不错,真有那么一个地方,几年前我曾经在那个方向搜索过。”
他们毫不费事地就找到了那里。隐藏的地点只能有一处,那是一间几年都没人使用过的旧木屋。警察从三面包围上去,没开一枪就捉住了措手不及的守卫。
斯科特一把把鲍比抱在怀里,鲍比说:“我就知道你会来,爸爸。我知道你能找到这里。”
埃文斯抱怨道:“我一直被蒙在鼓里,现在说说整个经过吧。我猜是你儿子的信指引你找到他的,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斯科特笑著拍拍鲍比的肩头,朝埃文斯笑笑,说:“没什么神秘之处,那封信让人觉得像是以前从未见过鸟的人写的,但是鲍比已经研究了几年的鸟类,他熟悉所有的鸟。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假装什么也不懂,实际上写得非常聪明。”
“嗨,见鬼。”鲍比说,“咱们走吧。”
斯科特接着说:“我在图书馆查到鲍比信里写的鸟,就发现了答案。他说的白头啄木鸟分布在太平洋沿岸的松林地区,他描述的鸣叫的麻雀叫作‘圣巴巴拉麻雀,只有一种蓝色知更鸟叫起来咯咯响,叫作鱼狗,总是离淡水不远。”
“真是,这下我全明白了。”埃文斯说,“但是离圣巴巴拉市约十英里,这是怎么回事?”
斯科特笑着说:“那都是我猜出来的。鲍比信上说那只麻雀一口气向南飞十英里。我知道麻雀只作短途飞行,从一棵树上飞到另一棵树上。等我开始明白鲍比在巧妙地告诉我们他在什么地方时,就把这一切综合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