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迅猛,进一步推动了我国林业建设与生产的全面进步,但就当前的林业调查现状来说,其在规划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间接给林业建设与生产带来负面影响,这些影响因素的产生,一定程度上制约、阻碍我国的林业发展情况。基于此,本文将从林业调查规划的内容入手,分析调查规划设在林业生产中的运用价值和意义,并提出了对林业调查规划工作的改进意见,以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调查规划;意义
社会经济的持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随之而来的自然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来,生态建设与发展的呼声高涨[1]。其中,林业建设作为生态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不断提升林业生产能力,是目前众多地区在开展生态环境改善活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林业作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与进步的关键,在进行林业生产活动之前,应先做好对林业资源的了解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林业资源的规划和设计,并最终实现林业资源科学利用的目标。
1林业调查规划的内容
1.1林业调查
林业调查,主要是指国家相关部门赋予林业主管部门的调查权利和职能。林业调查是一种法律行为,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林业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力合作,在开展林业建设及生产活动前,开展相应的地质条件考察以及勘测、评估等分析调查工作,将得出的调查结果作为林业建设与生产活动展开的客观依据,以确定林业建设与生产活动的目的性和时效性,同时针对林业调查工作相关细节内容的差异,将林业调查分成多个调查类型[2]。
1.2林业规划
林业规划相关工作,主要围绕林业建设与生产活动的展开,以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为出发点,分为多个阶段的内容部署[3]。林业规划的内容部署中,需要综合考量某一地区的林业建设与生产的实际情况。站在生态保护的立场上,对森林资源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推动林业生产的可持续建设和发展作为基础,开展相应工作的部署。在林业规划建设中,需要综合考虑林业建设与生产的短期和长期效益。这些效益中不单单包含经济效益,同时还要包含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等。此外,还要结合好林业建设与生产的客观需要,所指定的林业规划要具有加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常情况下,根据林业建设与生产的级别差异,可大致将林业规划分类为国家级的林业规划与地方级的林业规划两类。
1.3林业设计
林业设计工作的开展,需要结合好上述两点中的林业调查和林业规划的相关内容,以此作为前提,遵照林业建设与生产工作的具体内容,将所调查的结果和规划的方向,从抽象化的数据、政策、法规内容转化为可直接感知的文字、图表、模型[4]。从林业设计需求出发,站在林设计内容的角度上,可将林业设计划分为总体设计、项目设计、工序设计等几大类。而站在林业设计的阶段角度上,又可以将林业设计划分为初期设计、中期设计和后期设计。可见,林业设计的需求差异,将影响林业设计的分类。
2调查规划设在林业生产中的运用价值和意义
2.1有利于巩固林业生产与建设的基础地位
伴随新时期的到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持续加快,林业生产与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从林业文化立场上看,林业生产与建设是支撑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其在推进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中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以前我们在开展国民经济的建设工作中,多以环境的污染为代价,盲目的追求经济效益增长,而对环境的保护却视而不见,最终导致我国生态环境极度恶化的局面出现。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将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首位,逐渐扩大植树造林的面积和力度,促进林业生产与建设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若想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就要从林业生产和建设工作入手。而林业生产和建设中,若想促进其可持续发展,还要从价值估算与科学分析入手,通过对林业生产与建设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从整体的角度开展对林业生产以建设诸多内容的评估和分析,加强对林业建设专项资金以及相关资源的把控离地,对真实的数据情况进行分析,进而制定以促进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共同提升为依据的林业宏观发展战略。
2.2有利于明晰林权
目前,在林业生产经营中,还不乏很对对外承包的现象。除天然林未出现承包现象外,其他植被的林地建设中,均不同程度出现了承包现象。在具体的林业承包过程中,受到权责的不同意问题的制约,导致林权归属的不明确性,导致大量林权纠纷问题的产生。基于此,有必要通过林业调查规划,将林权责任明确下来,有效调节承包人与林权所有人之间的林权纠纷,划分林木的使用权以及林地的归属权,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的产生,持续提升林业的经济效益,维护社会公平,保护个人权益[4]。除此之外,林业调查规划工作的展开,还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开展,并结合好调查的结果,对林木的使用权、林地的归属权等权利进行合理划分,均衡各方利益,推动林业生产与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2.3有利于林业资源的保护
林业生产与建设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就是要先站住全局的角度,分析林业资源的各方面信息,并通过林业调查和规划,制定出科学的林业生产与建设方案。林业调查规划工作中,其职能的发挥主要是在森林资源的质量和种类的划分和整理上,依照相关数据的支持,科学反应出某一地區林业的管理情况,真正意义的认识到林业生产与建设中正在发生的一些问题,和以及潜在矛盾,与此同时,此举还能为相关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科学的解决林业生产与建设中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为林业森林资源的生态化发展提供依据。除此之外,林业调查规划活动的展开,还能为林业主管部门提供一手的森林资源发展资料,这些资料可为日后制定森林保护措施,以及林业生产计划,提供客观依据[5]。
3新时期背景下对林业调查规划工作提出的建议
3.1林业调查规划工作的开展要满足时代化发展的需要
目前,在林业的相关制度制定,和生产经营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给林业的调查规划工作展开带来了严重阻碍。现如今,伴随时代发展,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与进步,林业的调查规划相关工作已经无法满足市场化的发展需要,在林业调查规划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协调因素,导致相關工作的展开未能站在全局的立场上,其所反映出的林业生产与发展情况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基于此,我们要及时调整林业调查规划的管理方式,制定科学有效的林业管理办理办法和条例,引导林业的时代化发展。
3.2使林业调查规划的系统化程度得到增加
林业内部管理工作在展开,主要是依据林业资源的地区分布情况为依据,设定管辖权限的大小。通常情况下,林业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其调查和规划单位的级别较高,但由于这些单温未能及时建立系统化的管理制度,不具备高校的林业资源运转能力,导致其对于林业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工作陷入僵局。基于此,应在实际的林业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展开中,将强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建立,通过统一调度、优势互补的方式,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评价标准,切实解决林业资源管理也保护中出现的多样化问题。
3.3使调查规划工作的执法性得到增加
当前,我国对于林业调度与规划工作,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但就林业调查规划工作开展的现状来看,其还无法满足当前林业生产与建设的相关需要。如:目前极为棘手的私有林权的归属问题,就未能通过科学的制度法规来加以解决。通常情况下,此类问题的解决,主要是通过知情人或技术人员对于此事的看法来决定的,其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纠纷双方之间的矛盾。因此,其要求我们树立全局的思想观念,在问题发生前,对问题的发生、发展以及解决途径进行预测和分析,从而制定相互符合客观实际的法律条文,实现对个人与国家的利益的双向调节。
结语
林业生产与建设过程中,无论是在环境保护上,还是在经济建设上,都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林业生产与建设的发展,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林业调查规划。从全局的角度出发,结合好地方实际,做好相关的调查与勘测工作,并将得出的实际数据,整理出来,作为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条例的依据,使林业生产发展得到稳定持续的推进。
【参考文献】:
[1]李雪萍.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发展及区划标志的设置分析[J].科技资讯,2017,15(06):221+223.
[2]权艳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在林业生产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J].现代园艺,2017(14):221.
[3]李志成.林业调查规划在林业生产的意义评价探究[J].科技资讯,2015,13(12):233.
[4]耿国彪.全面深化改革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注入强大动力——访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J].绿色中国,2014(05):14-19.
[5]师丙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在林业生产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J].绿色科技,2014(05):131-132.
作者简介:利开满(1983.10-),男,壮族,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学专科,主要从事林业综合调查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