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晟婷,周晓唯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西安 710119)
国内针对CSR的地区性研究尚不丰富。从已有研究来看,王哲祥(2013)利用台湾地区15家企业的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资本之间存在互惠关系,社会资本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正相关[1];邓泽宏(2013)通过选取中部和东部地区的企业样本,比较分析表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和履行存在地区差异,东部沿海地区总体优于中部地区企业,而且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差异明显[2]。在关于CSR的地区差异研究中,关于西部地区CSR的相关研究尚属空白。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和地缘因素的影响,与东部发达地区在政策、市场环境、消费者行为及企业决策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而西部地区企业CSR影响企业生产效率的机制和方式尚不明确。因此本文以西部地区的代表——陕西地区企业为研究对象,探讨陕西地区企业CSR对企业生产效率的影响。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和现有利用截面数据的研究不同,本文采用面板数据分析,不仅可以观测CSR影响企业生产效率的时间效应,也可以通过面板数据观察更多个体的动态行为信息,因而能够更好地反映问题的实质;第二,本文侧重针对CSR的区域性研究,着重挖掘陕西省上市企业履行CSR对企业效率的影响,从而与以往研究结论形成对比,有助于分析陕西省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行为状态。第三,在考虑核心变量内生性的条件下,利用动态分析方法以及工具变量法,以陕西地区2009-2016年上市企业面板数据为样本,采用 DEA 方法评价企业生产效率,采用因子分析法测度陕西地区上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程度,并藉此考察企业CSR与生产效率的相关性。
企业是为谋求利益而产生的社会性组织,但是由于企业的管理者、执行者仍然是人,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企业的决策也会表现出有限理性的状态。Herbent Simon提出有限理性决策理论,认为由于获得信息的有限性、不完全性、不对称性等因素,社会人的决策理性是一种基于有限信息集合的条件最优,但在全体信息集合的条件下未必最优,因而可以看做是一种有限理性。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具有有限理性的特征,因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往往为提高可预期的短期经济利益,选择性无视社会、环境的长期效益损失,使得企业的边际收益大于社会边际收益,损害了其他社会成员的福利。有研究表明,承担社会责任虽然在短期内可能降低企业的收益和价值,但长期看来能够提高企业的社会资本[3]、企业价值[4]、绩效[5]以及抗风险能力[6]和竞争力[7]。Joscha Nollet 等(2016)利用2007至2011年标准普尔500指数覆盖的企业数据,研究发现CSR与企业财务绩效(ROE)之间呈现U型相关关系,CSR投入早期回报或正或负,达到阀值后才体现出明显回报[8]。
外国学者的研究结论是基于发达、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较为理性的消费者群体以及完善的CSR法律规范等方面的共同结果。综合考虑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时间不足40年,在竞争模式、市场成熟度、精细管理程度、消费者理性程度等方面均未达到成熟状态,且陕西地处我国西北地区,在经济、文化、贸易等方面的发展也落后于同时期的东部地区,因而在CSR的引导、规制、管理、监督等方面与发达地区存在一定差距,但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政府对于企业的控制力、影响力都更强,因此本研究认为CSR对于企业生产效率存在正向影响。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 陕西地区企业CSR投入与其生产效率存在正相关关系。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与企业发生关系的群体或个体即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如员工、股东、供应商、债权人、消费者、政府、社会公益等,各种利益相关者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企业的决策、管理、经营等方面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生产效率。世界企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简称WBCSD)给出的CSR定义包括以下若干方面的内容:基本人权、员工权益、上下游供应链关系、社区事务、环境保护等。由于陕西省上市企业中中小企业较多,年报和统计数据中企业社会责任相关部分相对零散,导致润灵环球发布的企业CSR指数统计仅仅涵盖陕西省个别上市企业,其余中小型企业并未统计在内。因而本文未采用润灵环球指数,而是参照外国研究者的研究结论,结合具体情况将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贡献划分为员工、股东、供应商、债权人、消费者、政府、社会环境七个维度18个指标(见表1),采用因子分析法对指标进行降维处理,测定企业的CSR投入指数。为克服指标的多重共线性和偏态分布,因子分析之前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得到5个因子。统计结果显示,KMO值为 0.673>0.5,Bartlett 球形检验的 sig.=0.000<0.05,适合做因子分析;累计方差贡献率为79.857%,能够较全面地反映指标涵盖的信息。
该研究的社会经济数据来源为2005—2013年《山东省统计年鉴》。区域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由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共同决定,由于研究期内区域内自然因素条件的变化很小,所以该研究主要考察社会经济因素指标的影响,选择了11项社会经济发展指标[12-13]:总人口(X1)、人口密度(X2)、农村人口(X3)、地区总产值(X4)、粮食总产量(X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6)、第一产业总产值(X7)、第二产业总产值(X8)、第三产业总产值(X9)、人均GDP(X10)、固定资产总投资(X11)。
表1:陕西省上市企业CSR内容
企业生产效率是将企业视作经济主体,在一定的投入成本下,实际产出与最大产出间的比率。这一指标能够衡量经济体的实际绩效,也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活动一些重要特征,如: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企业运营的可持续性、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的竞争力等。以往文献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时,一般采用企业价值指标(如Tobin’s Q、股票价格)或者企业财务数据(如 ROA 、ROE)。由于企业财务数据往往仅能够反映企业的表面现象,难以发现数字背后的深层次因素,而企业价值数据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同时容易受到股票市场本身波动的影响,因此本文尝试从投入产出效率的角度,选择全要素生产率TFP(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代表企业生产效率,采用 DEA(Data Envelop Analysis)方法计量TFP。DEA是非参数方法,特点是不需要事先确定投入产出函数的具体形式,通过线性规划的方式对多投入和多产出进行效率评价。
本文将研究对象企业视作独立的决策组织DMUi,每个企业具有M种投入和L种产出,描述为如下向量形式:
DEA模型利用总和输出与总和输入的比值衡量DMUi的相对效率Ei=Qi/Ii,Ei即为DMUi的相对生产效率指数。参照以往研究结论,本文使用MAXDEAP软件,选取企业财务数据资产总计、营业成本、应付职工薪酬、营业费用和员工人数作为异质企业的同质投入,将净利润和营业收入视作异质企业的同质产出以核算企业生产效率。
根据以往文献中所列企业效率的影响因素, 本文将企业社会责任指数CSR作为主要解释变量,企业生产效率CTF作为被解释变量。根据目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上市企业履行CSR受到国有股比率、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9] [10],故本文将企业规模的对数lnSIZEit、企业资产负债比率LEVit、企业股权结构GUOKi作为控制变量引入模型,见式(1)。
由于生产效率本身就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不止取决于当期因素,同时也取决于前期因素。因此,本文采用动态面板模型检验CSR与企业生产效率的关系,将被解释变量CTF的一期滞后项加入解释变量中。但这一做法可能导致解释变量和扰动项相关的问题,同时解释变量CSR、企业规模、国有股比率、前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等变量之间也有可能存在内生性,从而导致估计结果有偏且不一致。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SYS-GMM利用差分方程和水平方程以及更多的矩条件,能够明显降低样本偏误,克服内生性问题和弱工具性问题,故本文采取系统广义矩估计法进行计量分析,见式(1)。
由于CSR作为企业的有形投入在短期内会增加企业支出从而表现为抑制短期内企业效率;亦或从长期看履行CSR的企业可能通过提高声誉、改善与政府、利益相关方的关系等方式,积累社会资本、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促进企业效率;而生产效率高的企业在竞争中可能处于优势地位,有能力也有意愿承担CSR,因此CSR与企业TFP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产生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工具变量解决内生性问题。CSR工具变量为CSR滞后一期及ROE滞后一期数据,见式(2),主要基于以下考虑:根据国内外研究,企业履行CSR会受到前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11],且CSR投入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存在惯性作用,前期CSR投入多的企业,在其他因素没有巨大变动的情况下,当期CSR很可能与前期保持一致,因此前期CSR与现期CSR投入存在相关性,而前期CSR是历史数据、不影响现期企业其他变量,因此本文也考虑将CSR指标的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ε为随机扰动项;i、t分别表示地区和时间;u为固定效应,反映企业间的个体差异。
ctfi,t=b0+b1ctfi,t-1+b2csri,t+b3lnsizei,t+b4levi,t+b5guoki+ui+εit
(1)
csri,t=b0+b1csri,t-1+b2roei,t-1+b3lnsizei,t+b4levi,t+b5guok+b6zhognwui+ui+εit
(2)
1.资本结构LEVi,t:企业的资本结构可能影响CSR与TFP的关系,因为企业社会责任支出属于具有不确定性风险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高的企业对CSR的认可程度可能高于风险承受能力低的企业[12]。盈利能力强的企业一般具有较高的抗风险能力,其资本结构比率往往较高,换言之企业效率、盈利能力与负债率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因此本文使用资产负债率LEV来衡量企业资本结构,计算公式为:LEV=总负债/总资产*100%。
2.企业规模lnSIZEi,t:已有研究表明,企业规模显著影响企业财务绩效[13] [14]。因而本文将lnSIZE作为控制变量引入模型,计算公式为lnSIZE=ln(企业总资产)*100%。
3.企业净资产收益率ROEi,t:以往国内外研究表明,企业前期的盈利状态直接影响当期的CSR投入规模[4] [15]。因此本文将ROE作为控制变量,ROE=净利润/股东权益合计*100%。
4.国有股比率GUOKi,:胡芳肖(2004)[16]、陈晓等(2000)[17]研究发现国有股比率和企业业绩、价值负相关;Jing(2012)[18]发现非国有资本控制的上市企业业绩好于其他企业。故本文使用GUOK作为控制变量。GUOK为虚拟变量, 计算方法为:国有股/总股数×100%,值在50%以上为1,否则为0。
5.特殊行业虚拟变量ZHONGWUi,用来判别企业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一般情况下,重污染企业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因而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程度较高,在政策法规和舆论压力等因素的影响下,这类企业需要更多的投入CSR以维护提高自身的正面形象。同时类似研究表明,企业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对于企业从事CSR活动具有明显影响[19]。因此本文将ZHONGWU作为CSR的工具变量,当企业属于重污染企业,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本文数据主要来自国泰安上市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库。本文的研究对象为陕西地区上市企业2009-2016年企业财务数据,通过对所获数据进行预处理,删除ST企业、各种年报不全企业及缺失值后,共计得到42家企业研究样本305个。
如表 2所示,2009-2016年陕西上市企业效率平均为1.019499,其中,得分最高为4.7711、得分最低为0.1124,标准差0.3367550,说明陕西省企业生产效率得分普遍不高,企业间生产效率差异性不大;企业履行CSR平均值为 3.13453,标准差22.30716,表明整体来说企业履行CSR的程度偏低,且离散度高、存在两极分化现象;资产负责率LEV、企业规模的对数lnSIZE、资产负债率ROE的标准差分别为0.419576、1.313044、4.32382,表明企业在规模和负债水平以及盈利能力上虽然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并不大。
本文采用stata 12对上述模型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使用SYS-GMM与DIF-GMM、IV估计方法相对照,对模型(1)进行回归。为稳妥起见,在实证分析中同时给出了工具变量(IV)估计量、差分广义矩(DIFF-GMM)估计量相互对照。计量结果如表3所示,通过AR(2)检验可知,回归不存在二阶自相关,sargan检验结果显示工具变量的选择是恰当的,表明以上回归结果是有效的。根据式(1)的回归结果,方差膨胀因子( VIF ) 值未在表3中列出,但膨胀因子均小于2,表明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2: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3:企业生产效率与企业社会责任实证检验结果 2009-2016年
注:t 检验显著性水平 *表示p < 0. 1,**表示p < 0. 05, ***表示p < 0. 01; 表中“( )”内数据为 p 值,L. (* )表示(* )的滞后一期;
下面对回归结果进行分析:
1.被解释变量:CTF的一阶滞后项高度显著,证实企业生产效率是一个逐步累积的过程,表明本文设定的动态模型是合理的。需要注意的是,滞后一期效率系数为负值,前期效率对当期效率的影响是消极的,存在负反馈,效率提升遇到较大阻力且存在不连续的波动性,表现为陕西省企业生产效率持续增长乏力。推其原因,可能是由于目前陕西省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企业需要将过去单纯依赖高投入的增长转变为依靠人力资本、技术进步的增长,在这一过程中恰逢环境矛盾集中爆发,政府倡导节能减排、限制能耗,因而表现为企业生产效率上的暂时性负反馈现象。
2.CSR与CTF的关系:回归数据显示,陕西省企业的CSR水平与企业生产效率存在正相关关系,CSR系数为0.0032,P值为0.000,说明CSR的系数在 1%的水平下通过检验,前文的假设H1 得以证实。这意味着,现阶段陕西省企业履行CSR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企业效率的改善,但系数较小,表明其正向作用权重不高,研究结论与预期相符。
3.其他控制变量与CTF的关系:企业规模lnSIZE在1%的水平下显著,规模对效率的影响系数显著为正,这与国内其他学者[20]的研究成果一致,说明企业的生产效率具有规模效应,规模大的企业拥有更加充足的资源能够促进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资产负债率LEV系数为负,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负向影响企业效率,说明负债额高的企业,其研发创新、业务拓展、设备更新等方面投入资金有限,其生产效率会受到制约。国有股比率(GUOK)的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陕西省企业国有股比率对其生产效率存在负向影响,国有股比例过高可能导致企业效率损耗,这与以往学者[21] [22]的研究结论一致。
本文立足成本-收益的视角,以 2009-2016年陕西省上市企业财务数据为样本,采用因子分析评价陕西上市企业CSR水平,运用DEA模型测度企业生产效率,并考察二者的相关性。研究结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CSR与企业生产效率两者之间呈正相关关系,CSR对上市企业生产效率存在促进作用,但系数较小,表明其正向作用并非决定性的。这是由于本研究时间跨度仅8年,属于短面板数据,对短期影响具有较好的说明性,但不足以说明长期性影响,可以认为目前陕西省企业大多尚处于发展积累期,在这一阶段CSR的投入回报尚未明显显现,因而CSR系数较小。如前文所示企业承担CSR需要相应投入,必然在短期内增加企业开支,但长期来看,企业从事社会责任活动将逐渐通过信息扩散、增进合作、提高信任、强化互惠、争取稀缺资源、影响消费者偏好等一系列机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其次,参照同期我国东部地区数据,目前陕西省企业生产效率及CSR的履行程度整体水平较低,企业发展程度与CSR投入的意愿均不高。已有研究表明企业所处生命周期作为调节变量影响CSR与企业盈利状况的关系,处于盛年期的企业有能力也有意愿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本文研究对象——陕西地区企业大多属于2000年以后上市的中小型企业,尚未进入稳定发展期,承担CSR的能力和意愿均不强。当企业发展进入稳定期,同时继续保持CSR投入规模的前提下,CSR回报将到达阀值,在这之后,CSR对于企业生产效率的改善作用将表现得更为明显。
最后,企业规模越大,效率越高的假设得到了检验,说明陕西省企业存在规模经济效应,符合一般企业发展规律;国有股比率越高,企业效率则越低的回归结果说明,国有股比例对于企业效率的提升作用不明显,甚至是负向的,说明国有股比例过高可能带来政策性负担效应,会降低企业的生产效率。
本文结论对企业界及政府管理部门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共利益的方向是趋同的,企业履行CSR有助于提升社会公共福利,同时对企业生产效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而政府部门可以摆脱以往CSR影响企业绩效的窠臼,下决心深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规的完善和规范,从制度上明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同时加大力度弘扬企业社会责任产生的社会价值,促进企业自我约束、自觉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其次,虽然目前陕西省企业整体生产效率还不高,履行CSR还处于初级阶段,但从短期来看CSR对于企业生产效率仍然具有积极作用,这符合CSR投入属于非效率投资,其回报具有缓释性、延迟性、长期性的预期。因此,在现有社会环境下,企业将利益相关者权益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融合统一,作为企业决策的指导思想,最大可能地保持企业社会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是企业在社会生态系统中维护自身良性生存空间的明智之举,企业应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司治理改革,深化对CSR 的认识,尽早建立履行CSR的长效机制;按照自身发展的步调和状态,合理决策CSR策略,协调CSR的短期与长期效应,在保证企业自身良性发展的同时放大CSR的直接和潜在的经济效益,从而使企业、社会、政府三者达到一个协调、共赢的美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