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对收费公路的影响

2018-08-08 10:12殷子娟
商情 2018年34期
关键词:收费公路

殷子娟

【摘要】为了减轻政府还货公路的利息负担,2017年7月12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在政府收费公路领域试点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专项债券的发行是否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需要通过试点的发行情况来判断。本文通过对收费公路的现状进行分析,浅谈政府这一举措将会带来的影响,并提出笔者的一些看法。

【關键词】政府还货公路;专项债券;收费公路

一、引言

我国收费公路的修建分为两类,一类社会资本运用B07方.式投资建设或者有偿受让收费权的经营性模式修建,另一类是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进行修建。《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发行使得政府收费还贷公路模式增加了由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的方式筹措建设资金的这一模式。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度,政府还贷公路建设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为27205.1亿元,占政府还贷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71.3%,这一数据表明政府修建公路背负了极大的债务负担,同时,数据显示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2150.6亿元,也就是说,通行费收入远远不足以弥补各项支出。而且,2016年度政府还贷公路支出总额为3961.3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就达到了3341.4亿元,共占政府还贷公路支出总额的84.35%。而现在继续发行债券引入投资额,无疑使得债务性资金投入比例继续增大,这样可能会给收费公路带来更大的还债压力。

二、发行专项债券的影响

(一)吸引民间资本,降低债务风性

我国的大部分高速公路一直以来都是依靠巨额的银行贷款来建设的,又由于高速公路属于初始投资巨大、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所以高速公路一直都是高负债运营的。通过债务融资的方法使地方政府高度依赖银行借款,由此增加了地方政府方债务风性,而这一问题也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并对此进行了多次整顿。发行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这一举措,可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收费公路领域,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激发民间资本的投资潜力,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政府债务风性。

(二)需求仍难以满足

尽管《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首先这样确实可以约束所获资金的用途不会偏离发行的初衷,向社会公众作出了保障,由此可以获得更多公众的投资。但由于各地规划了极大的收费公路建设目标,所需投入的资金数量也是极其庞大的。而目前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到的投资额远远不足以支付这一笔投资,所以政府还贷公路对投入资金的需求仍然难以满足。

(三)以往累计债务

根据数据显示,2016年度的政府还贷公路年末债务余额为26107.5亿元,巨额的债务偿还问题通过目前的通行费收入是无法得到解决的,而且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发行也不能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不得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因此,以往累计的债务依然需要通过其他的资金来源解决。

三、看法

尽管在目前看来,发行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有一些不足之处,但是不通过这样融资的方式引入部分的投资额而靠现有的银行贷款作为资金来源,是不能够承担起今后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的,所以引入投资对于目前的地方政府来说又是必须的,那么重要的事就是要看未来地方政府收费公路能够达到的收益了,获得的收益可以保证本金和利息的偿还是我们最关心的。

当然,针对这一点,交通运输部也是做出了相关规定的,规定要求发行债券的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应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基金收入应能保障偿还本金和利息。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同样需要地方政府能够偿还本金与利息,与依靠银行贷款不同的是,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大大降低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性,融资期限长、融资成本低、融资渠道可靠稳定。这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政府短期内的债务负担。

虽然《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期限应当与政府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相适应,原则上单次发行不超过巧年,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各项因素综合确定。但是从长远来看,如果不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新的收益项目,就可能意味着原本的通行费收支缺口会越来越大,最终当专项债券到期时可能也无法支付,甚至仍然需要依靠银行贷款来偿还这一笔支出。

所以说,我们的收费公路相关经营管理单位在保证可以提供基础的服务以外,还是应该多开发一些能增加收费公路收入的服务项目,以此来增加公路的收入。这样无论政府还贷公路未来将继续采取何种方式引入投资额,政府至少能够保证在收费公路收费期限内偿还所贷款项。

参考文献:

[1]崔敏.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会带来什么影响?[N].中国交通报,2017-07-1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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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许婷.试点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规范政府收费公路融资行为[N].金融时报,2017-07-13(005).

[4]邵鹏璐.专项债券为收费公路还本付息减压[N].中国经济导报,2017-08-08(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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