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现象探究

2018-08-06 12:21覃薇
魅力中国 2018年14期
关键词:微腐败腐败权力

覃薇

摘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由于公职人员信念淡薄、权力过度集中、自律意识下降、权力监管不力,使得职位不高的基层官员出现持续不断且隐蔽性高的“微腐败”现象,通過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权力监管、完善监管体系和提升公职人员思想素质,从而实现严厉打击基层“微腐败”,构建良好的基层政治风气的目的。

关键词:基层;微腐败

“微腐败”是指基层党员干部乱用公权力的行为。基层腐败直接与群众利益相关,肃清基层“微腐败”是百姓最迫切的事情。一旦腐败侵蚀党的基层组织,严重影响党的决策能力和执政能力。因此,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最紧迫的威胁。

一、基层“微腐败”产生的原因

“蝇贪”泛滥,其害如“虎”。从表面上看,“微腐败”是指轻微的腐败,但其本质已经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地放纵自我进而深入到贪污腐败。

(一)部分公职人员理想信念薄弱

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虽然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但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式使经济社会发展中贫富差距问题依旧突出。一些公职人员物欲过于强大,不注重理论学习,将党的宗旨抛诸脑后,靠着自己手中的权力逐步走上贪污腐化的道路,党的崇高理想,党性原则也化为乌有了,导致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的丧失和背弃。

(二)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领导干部手中

党的领导干部队伍中,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过大,好揽权,使其权倾一方,手中掌握着绝对地权力和权威,任何决策都是自己说了算,因此,不惜牺牲人民的利益也要填充自己的物质欲望。还有一些基础领导不作为、放任手中权力,致使其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从而导致腐败的滋生蔓延。

(三)部分基层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淡薄

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但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给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社会其他不正之气创造滋生的土壤,并逐渐侵蚀部分基层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物质条件一旦丰富,精神欲望不断增强,部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逐渐淡薄。部分意志薄弱的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变得扭曲,廉洁自律意识丧失了。

(四)对腐败的监督力度不够

截至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反腐败法的完整的法律文件,对腐败的定义模糊不清,党和政府部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不高以及对于腐败问题并没有采取有效地惩治手段。基层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频发,村级涉法涉诉案件居高不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案件查处不多、震慑力不强,基层纪委力量薄弱,“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力度不够。

二、基层“微腐败”的特点

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领导是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的组织、推动者和实践者,因此,基层“微腐败”虽然主体职位不高、腐败数额不大,但是影响极其恶劣,破坏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同。

(一)“微腐败”主体的职位不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提出:“蝇贪”泛滥,其害如“虎”。近年来,从“小官巨贪”现象到基层窝案串案,无不警示着基层“微权力”也会成为腐败大危害。基层领导干部虽然权力不大,但是长期身处在基层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中,小权倾一方,依靠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其影响之恶劣,危害之巨大。

(二)“微腐败”行为的持续性较强

与“大腐败”不同的是,基层领导干部腐败往往发生在人民群众的身边,人民群众也看得见,也摸得着,也产生了更加强烈的不满。基层“微腐败”具有反复性和持久性,表现为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群众对此习以为常,这也就助长了“微腐败”之风。

(三)“微腐败”过程的隐蔽性

基层领导干部通常打着各种幌子,看起来合法合理,加上方式手段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多样化,容易脱离制度的监管,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常常游走于法纪的边缘,给人一种迷惑性。

三、治理基层“微腐败”的主要对策

“微权力”是存在于广大基层的具体权力,权力虽小,但涉及层面广,只有将其科学配置,才能有效保障广大基层群众的各项权利。

(一)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首先,应配好基层“一把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能力,提高为民服务能力,能够有效防止基层腐败。其次,经常性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制度,提高基层补贴待遇,逐步扩大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全覆盖,对违纪犯法的不称职的官员要严厉惩治。

(二)将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对于基层权力监控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推行权力公示制度,让人民群众看得见,让人民群众做“微权力”的监督者。其次,推进法治基层政府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最后,借助科技手段,公开基层党务政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构建基层全面高效的监督体系,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推广建立基层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党政工作运行的全程监督。其次,构建基层监督制约机制,对“微权力”的监督要日常化和常态化,及时对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微腐败”问题进行整改纠正。最后,健全基层财务管理制度,以集中统一管理的思路,强化对基层资金,以及财政的监管,从源头上防治“微腐败”行为。

(四)提高基层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对于提升基层干部政治素质和能力技术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应为基层党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提供多渠道的理论学习平台。其次,结合基层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突出理论教育的重点和难点,以便更好的作出决策。最后,由于基层的党员干部长期工作在基层,同人民群众打交道,应增强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在工作过程中要有包容理解的意识。

参考文献:

[1]《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编写组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

[2]《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编写组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10月第1版

[3]刘明明.浅析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现象[J].政治与法律,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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