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 曹明珠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指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基层腐败负面影响更大
2017年12月21日至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福建省调研期间强调,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基层反腐是我们党开展全面反腐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拍苍蝇比‘打老虎更加重要。”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
基层干部的工作与群众直接接触,他们是为基层群众提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人员。在基层干部的日常工作中,贪污或是不作为,都会被群众看到、听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也就会被放大。因此,提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基层政府一旦滋生腐败,其产生的社会危害,对党和政府威信的负面影响也就会更大。
基层腐败特别是发生在农村地区的腐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基层黑恶势力四处活动、村干部贪污腐败,这些问题本身就是一些地方基层管党治党不力的一个表现,这势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降低政府公信力水平。此外,基层腐败问题对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产生了恶劣影响。涉及贪腐的基层干部啃食群众应得的各项基本利益,比如经济利益、各种福利待遇、社会资源等,直接导致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被剥夺。
基层治理能力仍存不足
近年来,党中央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截至2017年底,中央纪委已督办5轮、252件扶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涉及全国25个省区市,1463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基层的一些腐败问题究竟是如何出现的?个别基层干部存在对公共财产贪腐、挪用、私分等行为,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对群众的关怀不到位,导致村一级甚至乡镇一级的权力与黑恶势力勾结、权力与金钱勾结。这不仅会滋生腐败,更会使有些村干部“黑恶化”。举例来说,有的村干部贪污金额从一开始的几百元、几千元到后来无所忌惮的几百万元、几千万元,长达数年的贪污腐败却没有被人举报过。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群众不是怕这些有问题的村干部,而是畏惧这些村干部身后的黑恶势力。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认为,基层腐败的出现包括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基层治理能力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些地方的基层治理能力还没有达到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平。也就是说,基层治理模式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没有建立起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从而给基层腐败留出了活动空间。另一方面是对基层干部权力的制约程度还不够,没有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约束,并且达到震慑腐败的水平。在这种环境下,思想道德水平不够的基层干部与当地的一些黑恶势力一拍即合,勾结到一起,形成利益同盟。权力制约一般是自上而下进行的,但有时到了基层“最后一公里”,到了老百姓家门口的时候,容易放松出现漏洞。因此,“最后一公里”应当受到加倍重视。
强化对村干部监督力度
在过去的一年里,对于群众身边的腐败惩治力度不断加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就曾经强调,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统计,2017年1月至12月,全国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21万个,处理15.91万人,其中,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7万个,处理6.45万人。
宋伟认为,要彻底铲除、清理基层腐败,可以从三个方面努力。首先,要深化基层治理模式的改革和优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破除、改进基层治理政策中不合时宜之处,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模式,使得基层治理步伐向更科学、更高效、更及时的方向推进。其次,需要加强对基层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对于村级干部的监督,一定要强而有力,“拍死每一只乱飞的苍蝇”。无论官阶大小、职位高低,不放过任何一个腐败分子,将这种政治决心和反腐决心真正落实到基层。最后,要加大对基层腐败现象的惩治力度,不仅仅停留在处以罚款的浅层形式,还要想办法让基层腐败分子“闻风丧胆”。
对于村霸和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要更加坚决。“不少群众都反映过权钱勾结的现象,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因为惩治力度不够,相关工作做得不到位、不成熟。有时候基层有关部门变成了黑恶势力和贪腐分子的‘保护伞,在群众反映问题时选择不作为或者不严格查处,更过分的是有些直接对反映意见的当事人打击报复、恐吓威胁。对于这种现象,除了要加强法治宣传,还要对违法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不容一丝姑息。当然,还要加强基层有关部门的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反腐的力量。”竹立家说。
(摘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