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
所谓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区域内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为依托,通过生产要素的重组,实现农业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管理企业化、技术资金投入集约化和服务社会化。我国粮食生产集约化程度低,经营粗放,高投入、低产出,这是造成种粮经济效益低下的根本原因。实施农业产业化,通过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途径,解决农工商分离、产供销脱节的问题,从而把千家万户的农业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市场衔接起来,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要求。要以发展特色农业和订单农业为突破口,大力优化农业区域结构、主导产业结构及农产品品种结构。粮食生产要发挥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各种不同的粮食生产基地。
二、控制农资价格。制定农资产品的最高限价,保证粮食生产成本不增加;给予农资生产企业以政策支持,包括原材料供应保障、生产补贴、技术支持等;加强农资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惩坑农害农行为。
三、建立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要调动政府的积极性。省、市、县、乡、村种粮食种得多的,应该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给予资助,一般来说,哪个省种粮食种得多,哪个省的经济较落后,这种局面必须得到改观。
四、加大对农户的补贴力度。由于国家对WTO的承诺,农业补贴不能超过8.5%,有钱也补不出来,现在只能补1000多个亿,但把价格提上去就不存在补贴的问题了。怎么样来反思这个问题,不能让种粮的农民吃亏,不能因为受到某些限制,该拿出来补助的不补助,这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五、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严格执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流转的三个“不得”政策,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土地流转服务的管理,要明确流转主体是农民而不是干部,机制是市场而不是政府,前提是依法自愿有偿,形式可以多样(转包、出租、入股等),时间可长可短。
六、惠农政策的到位与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充分了解惠农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折不扣地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感受到种粮的实惠;加大督查力度,对于政策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可给予严厉的查处。
七、加大对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沿海的省份经济比较发达,对大学生涉农的专业全部免费,要有很多具体的政策来鼓励大家学农,包括鼓励农业科研。
八、大力推进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要守住耕地的18亿亩红线,种粮要守住16亿亩的红线,到2020年要新建8亿亩高标准的农田,坚决遏制“双改单”现象,大力推广超级稻和优良品种农作物。
九、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把水利设施维修好,改造好,建设好,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建立现代粮食物流的信息化流通体系。
十、恢复和健全各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要尽快形成多元化服务。五个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现在很多没有归队,据统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大概三分之一的人在搞农业技术服务,三分之一的人出去打工了,还有三分之一通过经销农业生产资料的来养家糊口。地方政府只能保证三分之一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待遇和運行经费。农业技术推广属于公益性服务,国家要保证编制、经费。
十一、大力发展种粮方面的农村产业化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农村产业化组织,都要向种粮方面集中,推进种粮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完善利益联动机制,让农民更多获利。在流通领域,要结合“万村千乡工程”,加快建立完善农资流通体系,着力减少流通环节,实行差率管理。
十二、完善粮食储备、流通体制,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农业资源的功能。要充分发挥好储备粮在调节供求、稳定市场等方面的作用,根据粮食供求市场波动情况合理确定储备粮储备规模。
十三、严惩滥用耕地,也要反对通过毁林开荒等不适当的手段扩大耕地。为确保粮食安全,必须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中央政府必须要有强硬的手段来进行调控,促使地方各级政府严格遵守非农占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自觉执行土地占用规划,对己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的耕地,严格加以保护,不擅自改变用途或转为非农用地。要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城镇建设更多地占用非耕地资源。
十四、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主产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上下联动力度。实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其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切实改革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目前涉农资金范围较广,种类较多,而且规模越来越大,管理要求越来越严格,客观上增加了资金整合工作难度,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对各类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要进行清理归类,该保留的保留,该合并的合并,资金性质相近的切实实行整合使用。
十五、建立对粮食补贴的长效机制。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之本,粮食安全归根到底取决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要保证粮食安全,就要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要保持粮食惠农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随着国力的增强要进一步加大补贴金额,提高粮农收入,这是实现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
十六、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不断提高种粮比较效益。在全面评估对种粮农民各项财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和办法,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种粮的财政补贴规模,形成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加粮食产量”为双重目标的完备的财政政策体系。同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根据每年粮食成本收益调查核算的结果,科学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更好地发挥市场价格对粮食生产的调节作用。
十七、建立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倾斜机制。多年来,我国是采取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政策,使国家有了很快的发展,“三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和牺牲。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是中国的大政方针,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改善粮食主产区的生产条件、仓储条件和运输条件,使粮食主产区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应出台政策,鼓励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产、销对口协作与支持,并逐渐形成国家、产区、销区三方共同承担的粮食安全责任体制和机制,千方百计保护和调动粮食主产区政府、部门和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要尽快出台粮食主产区农民种植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差价补贴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对粮食主产区和粮农的激励政策,也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有些应该直接补贴给农民,变暗补为明补,激发种粮积极性,降低种粮成本。
十八、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增加农业科研投入,推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多渠道农业科研投入机制。积极推广病虫害防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技术、防灾减灾保护性耕作技术和避灾技术、农业机械化技术等一大批新技术,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加大大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重点解决粮食主产区大型农机购置和配套问题。
十九、必须强化并落实本土和转基因意识、标识。国家出台行政命令或者用税收杠杆制约,要求和鼓励所有的粮食加工企业,必须优先加工本土粮食后才能加工外来粮食,或者按比例加工,违反者直接关闭工厂;加工企业必须明确标明“本土粮食”加工和“转基因”加工,标注不明显或者忽悠国民者,对工厂罚款至不能翻身;国家必须严格注明传统粮食种植地和转基因示范地,两者绝不能混淆或者打擦边球。
二十、对玩忽职守、不作为的各级政府进行严查,充分发挥民间监督力量,如媒体力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