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兰英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它准确地界定了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历史方位,保证了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最初提出,到最后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中间经历了鲜为人知的波折。
一个发言激起千层浪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段问题,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权威的观点都是: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到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之前,都属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中间不再划分阶段,整个过渡时期都属于无产阶级专政时期。
随着时代的发展及人们思想的不断解放,这个权威的观点在1978年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后便受到了挑战。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不到半个月,中央召开了理论工作务虚会。就在这次会议上,有两名理论工作者对社会主义阶段问题提出了与当时主流观点不同的看法,他们一位是国务院政治研究室的冯兰瑞,另一位是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研究所副所长的苏绍智。二人商定在这次会上就社会主义阶段问题作一个联合发言。
这个发言对当时流行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过去长时期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整个过渡时期”,看作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不再划分阶段”的观点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既不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实际。他们认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这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应该划分阶段,即中国当时还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这个阶段还要向发达社会主义过渡,然后再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
有关社会主义的阶段问题一经提出,便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立即引起了巨大反响。
写进党的决议
1980年4月21日,邓小平在会见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代表团时说:“要充分研究如何搞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总结建国30年的经验,总起来说,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是吃‘左的亏。第二,不管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
这里所提到的“正在总结建国30年的经验”,就是指在邓小平、胡耀邦指导下,由胡乔木主持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当时于光远也是起草小组成员。
于光远认为,中国社会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社会主义有着明显差异,但他也不赞成我国正处于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阶段的说法,决议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与以往完全不同的判断,出现了“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的提法。但这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表述。
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
党的十二大报告起草工作是在邓小平和胡耀邦同志的领导下进行的,具体由胡乔木主持,于光远也参加了报告起草小组的工作。讨论草稿时各方意见就出现了分歧,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是强调改革,还是强调整顿;第二是发展商品经济,还是坚持计划经济;第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
一次讨论时,胡耀邦也在场,于光远提出,应该在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胡耀邦连说:“很好,应该写。”但十二大报告只是把胡耀邦肯定的这句话孤立地写了进去,而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给全面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及其方针政策带来哪些特殊问题,并没有展开论述;相反,却用了很多的篇幅讲了“共产主义思想体系”,并用了相当多的“共产主义”词句。而“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
客观地分析,在党的十二大召开前后的一个时期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之所以没有产生广泛的影响,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仍然处于探索之中。直到1984年6月,邓小平才作出了“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等经典论断,逐渐形成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界定,这成为了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逻辑前提。
邓小平:要把我们拉向“左”,这个不行
1986年8月,中央书记处开会讨论准备提交十二届六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的第三次修改稿。会后,有关方面又邀集了一些人对此《决议》修改稿提出了一个新的修改稿。
胡耀邦看过新的修改稿后认为,分歧的焦点在于要不要援引十二大报告中“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句话,而在这个根本点上如果不加以澄清,文件就无法通过,更严重的是在实际工作中间还会发生“左”的问题。胡耀邦亲手执笔给邓小平写了一封信,专门阐述了不再引用“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这一提法的理由。
邓小平说:打的是我的牌子,总的倾向是要把我们拉向“左”,这个不行。那么一改,会使人感到我们的政策又变了。现行的路线不能动摇,我最近讲过多次,我们的政策还要放。邓小平同志还说:我们要注意,保持我们的政治稳定,不要由于粗心大意,使整个局势再发生新的动乱。“左”的右的干扰都不去理他,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该怎么干就怎么干。
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重申并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特征。值得一提的是,从中国发展目标的全面调整,到对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探索,再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邓小平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始终发挥着第一位的作用。正是在他实事求是、不断思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才作为崭新的理论成果登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舞台。
1987年8月,邓小平明确作出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阐述:“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在党的十三大正式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之前,这是最为完整、最为精辟的理论概括。
在随后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上,又系统详尽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两层含义:第一,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不发达阶段,我们必须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前者回答了我国处于什么样的社会发展阶段,界定了我国社会制度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后者则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说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方位和发展方略。在此基础上,我们党开创性地制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邓小平提出,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正是在这个理论指导下,我們党正确地把握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并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成功描绘出了中国经济社会伟大复兴的改革蓝图,成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奇迹。
(摘自《世纪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