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孙铭 李佩桦
摘要:
“四缘”章从功能角度分析认识产生的根据与条件。亲因缘、所缘缘、增上缘、等无间缘又可归为两种:内因为亲因缘,外因为所缘缘、增上緣、等无间缘。“十二支”章讲有情生命的因果关系,也是一切众生轮回流转、生死相续的因缘法则。这种因缘关系,是佛教大小乘、显密教对有情生命相续共同的因缘观,特别是小乘缘觉乘修行的重要法门。
关键词:因缘;四缘;十二因缘;种子;主公识
【原文】
四缘
此四缘,八识皆具,即前九缘缘生之机用,合说其相缘有三种因法,而加等无间缘①,为生灭不停之因。
“亲因缘”②,即九缘中种子,乃其自类相续亲生此识之本因。若无此缘,虽具后三缘,其识不生。如眼不闻声,耳不见色等,非亲因故。
“所缘缘”③,识本无境无量④,缘彼以为境量,曰所缘。有此所缘,识乃成就,即九缘中之境缘也。前六缘色声香味触法,而生同异、成毁、总别、爱憎、取舍诸识,见缘相也。第七以八识相分⑤有所光明之体为所缘之境量。第八以根身器界⑥为可了之境,缘之而起遍行之心所。
“增上缘”⑦,谓明、空、根、作意、分别、染净、根本七缘也。八位识中虽各有自类种子,不待增而自有其识,然必得此七缘为之增长,其觉了精审之胜用,乃益成就善染诸心所,令具种种功过。如眼本辨色,若遇天日清朗,镫烛辉煌,愈增详察。余识余缘,例此可知。其作意缘,但能发起初念,无所增长,故不在此缘。
“等无间缘”,八识自类识中,前念方灭,后念即生,谓之无间。然必待前念之灭,后念即生,各各相等相待,如瀑流之前波去而后后波乘之,无一刹那间两念并存之理。前念已往,空其位以待后念,后念即蹑次而发,无刹那之间隙,乃至三有身⑧生生死死,分段、变易⑨,必灭此乃生彼,灭此则必生彼,皆等无间也。此缘在九缘之外别有一缘,由有前故有后,前灭故后生;生灭之门,惟识之宗⑩也,八识皆有。故曰:“若加等无间,从头各增一”,眼十,耳九,鼻舌身八,意六,末那四,阿赖耶五。
【笺注】
①等无间缘:指前后两念相续无间,力用齐等,相互助益,称为等无间缘。
②亲因缘:依靠自身种子、内在的力量产生作用,成为自身主要的、唯一的根据的原因,唯识学上叫做“亲办自果”。
③所缘缘:指意识所反映的对象,陈兵教授称为“是八识及其所属心所认识和依托的、带有自相的认识对象。”[1]180意识反映对象时,如果主客体是直接的接触,中间没有任何媒介,那对象就叫亲所缘缘;如果中间有媒介,主客体不能直接接触,那对象就叫疏所缘缘。
④无境无量:境,指境相。量,指量知其自相,即概念。唯识宗把能缘虑的本体称为心,所缘虑的对象称为境相,反映其境相的概念、名相,就叫量。境相是所缘的对象,量度是能缘,其结果显现为概念。离开境相和量度,就无所谓认识。
⑤相分:指识中所显诸法之相,即认识的对象。见分,指具有审虑、推求、抉择事理的能力,即认识的主体。如第八识相应的作意、想、思为见分,所触受的四大、六尘为相分。
⑥根身器界:根身,指人的身体。器世间,指人世间,又名器界。
⑦增上缘:指借助色心诸法相互影响而产生的辅助、增强的力量,是“前三缘外对心识生起具特殊作用的条件。”[2]181
⑧三有身:指众生因造种种业,生命存在相因相续的前有、中有、后有三个阶段,又称三阴身。前有身是寿命临终之时神识尚在的形态。中有身是生命终结后神识脱离肉体等待托生时的形态。后有身是神识遇见一隙之光,重新投胎而生时的生命形态。《成唯识论》卷八曰:“如取为缘有漏业因,续后有者而生三有。”[1]560
⑨分段、变易:指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众生在前有、中有、后有中轮回生死,即分段生死。菩萨此生果报已尽,净行成熟,随缘变现而住,不再堕入轮回,称为变易生死。《成唯识论》卷八曰:“身命短长随因缘力有定齐限,故名分段。……由悲愿力,改转身命无定齐限,故名变易。”[1]559-560
⑩生灭之门,唯识之宗:生灭之门,指堕于生死轮回和还灭超脱生死两个根本不同的门径。宗,指纲领、宗旨。此指《大乘起信论》“一心开二门”的理论,是唯识宗所阐释的众生堕于生死轮回,抑或超越烦恼、趋向解脱的修持法门的根本依据。
【今译】
这里所说的四缘,是八识普遍具有的属性,是前述认识产生的九种条件和依据的效用的体现。其中,直接因缘、间接所缘、增上因缘,加上相续无间断的缘因,成为生死轮回不断的四种原因。
亲因缘,就是九缘中的种子缘,是依靠自身力量产生作用,成为自身主要的根据和原因。假使没有此条件,仅有后三个条件,那么与自身密切关系的认识就不会产生.好比眼看不见颜色,耳朵听不到声音,原因就在于不是依靠亲身直接体认。
所缘缘,认识本来是与外境、思量对象相区别的,因为主体与外物联系,有相应的外境和思量对象,称为所缘;二者相接触、联系,认识才能生成。所缘就是“九缘”中所接触、联系的外境条件。前六识所接触、联系的是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对象或其印象,从而产生事物相同与区别、成就与毁坏、总体与个别、爱与憎、可取与不可取等概念和判断。诸法相状靠审虑、抉择才能显现。第七识是以第八识审虑、抉择的相状所具有的光明清净体性为所依凭的境界和识量。第八识是以各种不同根器的众生世间和人世间作为可以了别的对象,并依凭它们而普遍显现各种认识功能和境界。
增上缘,指光线明暗、空间距离、认识器官和功能、着意、分辨、价值判断、本体等条件。八识中虽然各识都有与自己本身相类的种子,不需强化而能产生自己的认识,但不依靠这些条件的强化作用,它的精审殊胜作用、扬善祛恶等功能就无法发挥。好比眼睛本来有识别颜色的作用,遇到天空晴朗,灯烛辉煌,自然更能明察秋毫。其余各识、各种条件,例此可知。着意的条件,主要是发起初心、愿力,不必考虑强化,所以不考虑另外的增上因缘。
等无间缘,八识中,有一种与自身密切相关的认识,前一念刚灭,后一念接着产生,没有刹那的间隔,称为无间断的因缘。但必定要前一念灭了,后念才能产生,各各相互等待,如同瀑布一样,前一波泻下,后一波再接着倾泻,没有刹那间两个念头并存的道理。前念已逝去,空出其位置才能接纳后念,后念顺次接续产生,没有刹那空隙。乃至临终时的前有身、中有身和后有身,在众生生命延续的过程和菩萨超脱生死的过程中,都是先灭于此而后生于彼,这个生死轮回与还灭超脱截然不同的门径,就是唯识学纲宗之所在。这种相续等待、不间断的条件,八识都需要。所以说:“若加等无间,从头各增一”,即原来眼识的九缘变十缘,耳识变九缘,鼻舌身八缘,意识六缘,末那识四缘,阿赖耶识五缘。
【评析】
“四缘”章是从功能角度分析认识产生的根据与条件。亲因缘、所缘缘、增上缘、等无间缘又可归为两种:内因为亲因缘,外因为所缘缘、增上缘、等无间缘。
法相宗认为,物质和精神的生起,必定以因缘为根据,辅以其他条件,用以说明自然和社会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从唯识学来说,只要是有所造作、有行为效果的东西,就必有产生它的本体“种子”。没有种子,不会有现行呈现等功能。所说四种因缘,八个识都具有,是从八识发生作用的功能上说的。九缘虽然也是八识都具有,但是从缘生的条件、具体应用和表现形式上说的。综合来说,内外因结合、根据和条件齐备,就能明瞭八识生灭不停的因果关系和规律。
一切万法的生起,必须藉着一定的因缘相助。因缘的本体有种子(潜力)与现行(现实)两种。种子具备条件时,就能发生现实作用。人们日常见闻觉知有强盛势力的现实事物,其名言概念都可以留印象在根本意识上,成为一种潜在能力、种子。由种子产生功用,由功用又熏生新的种子,由此认识主体与所缘境界形成一定的互动关系,便是所缘缘。所缘缘就是意识依托一定的反映、认识对象而产生的因缘。一切万法都可以作为心识的对象,色法固然是所缘缘,心法和非色、非心法也可以做所缘缘;现在是所缘缘,过去法和未来法也可以做所缘缘;有为法固然是所缘缘,无为法也可以做所缘缘,即使万法在还没有作为心识的对象时,仍然可以称为潜在的所缘,犹如薪柴在不燃烧时也可称为燃料一样。认识、心理必须依凭“起使所生心识稳固的作用”的内在根据,和长期有意识、无意识地熏成的习气,及其他“起障碍或助成作用的条件”,诸缘聚合,才能生成[2]182-183。
讲所缘必定有能缘,能缘需先有认识主体而后才有鑒照力、识别力。“所缘缘”是心王、心所所具有的。至于色法,因为它本身没有能缘的作用,所以用不着所缘缘。八识心王和心所结合,与各自的影像结合,才能产生思量抉择作用,这才叫做所缘缘。
认识是对外境的抽象,本身不同于外境、量度对象,必须凭借内外的根据和条件,去接触外境,加以审思、量度,才能生起。华严宗讲同异、总别、成毁“六相圆融”,是说法界生命现象和认识现象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别性;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即有成就,也有毁坏,是因缘和合而生起,既互相排斥、对立,又相融互具。“六相圆融”,既表现在对外界现象的认识上,也表现在“爱憎取舍”等心理现象和价值判断上。前六识以六尘为所缘的对象。第七识以第八识的见分为所缘对象,船山说“第七以八识相分有所光明之体为所缘之境量”,把第八识的相分作为第七识所缘的对象,这不合唯识学原义。王恩洋对此提出批评是对的。
增上缘,分积极、消极两种。一切万法一方面有影响、帮助他人生起认识的积极力量;另一方面,只要不对另一法生起障碍,也是一种增上缘。可见增上缘范围极广,通用于一切事物,有很大的势用,可起帮助、促进的顺益作用,或障碍、破坏的逆损作用。
八识各有自类种子,具有生发认识、产生各种心理的因缘,必得各自所具备的增上缘,才能通过各自的心所发挥觉了分别的功能,产生善恶、净染等殊胜功用。
等无间缘也有两种作用,一是开避,前念灭时,让出位置,后念始生;二是引导,从积极方面说,前念灭时,留下他的潜在能力,招引后念,以继续因袭其活动,譬如二人探险,前人安全地前进了一步,后人便袭得他这一步的成功,另方面,也可能有误导的消极作用。
等无间缘是两念相随,中间不留间隙。一切事物必须两法相随、相等候,且有相似之处,才能保持各自的轨则,否则就无法相随、相继了。
人的生命现象是生死相续,生生死死流转不息的。生死有两种:一种是凡夫的分段生死,一种是菩萨的变易生死。凡夫在分段生死过程中,每一阶段都有“三有身”;阿罗汉、菩萨和其他觉者有不同的变易生死形态。三界的生死都是相续不断、流转不停的。佛法用缘起法说明万事万物的普遍联系和流转相续。《阿含经》说:“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谓无明缘行,行缘识,如是乃至纯大苦聚集;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火,行灭则识灭,如是乃至纯大苦聚灭。”这就是“此故彼”的公式,是“必灭此乃生彼,灭此则必生彼”的生死相续现象,也是等无间缘。因为前灭后生,前后相续,中无间隔,分别形成分段“流转”、变易“还灭”两种不同的人生轨迹。洞察生死相续、生灭不断的因果关系,即是了解“迷悟二门”、转迷为悟的关键,所以说“二门皆尽唯识宗旨”,即是说诸法因缘而生的缘起法,是揭示唯识宗纲要、悟透生死的钥匙。
【原文】
十二支(自注:一曰十二因缘)①
因缘者,因此而缘于彼也,与“九缘”、“四缘”之缘,文同义别。缘谓相循不舍,此通序一期生死②,相缘而起。
“无明缘行”③,“行缘识”④。无明,即七识之有覆(惟)性⑤也。行,七识之别境之慧⑥,生起四惑及前六一切心所,成种种现行烦恼也。此二属过去支⑦,因前生为无明所障蔽,结成现行;因此现行熏习执为自内我体⑧,遂生起不断之阿赖耶识。在前有已灭,中有身中此识不灭,以成后有之主公识⑨,八识也。
“识缘名色”,名色,五蕴⑩也。名者,受想行识,色即色蕴。因过去之识执持B11不灭,缘附父精母血,结成五蕴,取胎中之形,谓之色;色中即含藏受想行识种子,以其未有发见之实,故谓之名。此中无思无为,自然分别,故抟合而成五根,玲珑巧妙,成浮尘色,具胜用根,皆是识神B12在内变化,成其质性,为有生后受想行识之蕴。又云“识缘名色,名色缘识”者,则以既有色,还复生起后有中含藏之识,则名色又缘附于识也。识缘名色者,过去之识缘后有之名色;名色缘识者,名色复缘现在、未来之识也。
“名色缘六入”B13,入色声香味触法也。有此色受想行识之蕴,自然缘彼六处B14而与相入。
“六入缘触”,既入于六尘B15,则五蕴与彼六处相遇而触,觉彼六尘明暗、喧寂、香臭、甘苦、冷暖、违顺等相矣。
“触缘受”,既与相触而觉其有,则眼受色,耳受声,鼻受香,舌受味,身受触,意受法,引彼尘而归我根,还与领纳B16而生喜乐忧苦舍诸受相。
“受缘爱”,受之则趋喜避忧,厌苦欣乐,于可喜乐生其耽爱B17。
“爱缘取”,爱色则取色,乃至爱是法则取是法。
“取缘有”,既取外尘为己受用,遂以长养六根,增益六识,以执持七八二识,有之不离。
“有缘生”,生谓一期寿命中成种种业,作生死相,据现在未灭者为生,尽其寿命。
“生缘老死”,一期之报将终,生还衰减以至于死。若其实相,则刹那不停,方生方死,过去一刹那死,现在一刹那生;未来一刹那已生,现在一刹那又死,如镫赴焰,焰增油减,至灭乃休。
自名色以下皆现在支;而爱、取、有三支,为“无明、行、识”之因,结成未来八识种子,循环生死之中,无有休息,皆此十二有支相缘不舍,唯一阿赖耶识贯彻始终也。(自注:有谓中有、后有;支者,一期生死中之支派)
【笺注】
①十二支:指有情生命生死相续的十二种密切联系,谓之十二因缘,是佛教大小乘、显密教对有情生命相续共同的因缘观,特别是小乘、缘觉乘修行的重要法门。
②一期生死:指有情生命在一个阶段中相缘而起的因果联系。佛教说有情生命有三世因果关系,不是突然而有,也不是一死完事,而是某一阶段的现起与消散,在另一阶段又开始新的生死相续的过程。
③无明缘行:无明指过去世无始以来因为不明事理而不断延续的烦恼。行:指依过去世的烦恼所作的善恶行为和业果。无明缘行,是说一切善恶行为和果报都是由过去无始以来的无知、愚昧所造成的。
④行缘识:识,指意念、认识。行缘识,即过去、前世之行为和业果产生现世受胎的一念,乃至影响其余的认识。
⑤有覆性:覆,隐覆、遮蔽。有覆性,即烦恼隐覆、遮蔽圣道。惟,原衍。
⑥别境之慧:别境,指个别的情境。《大乘广五蕴论》说:“云何慧?谓即于彼择法为性,……断疑为业。慧能簡择,于诸法中得决定故。”慧:指分别通达事理和抉择疑念的精神作用。[1]297别境之慧,指对某种特殊情形下产生的烦恼的抉择、判断的精神作用。
⑦过去支:支,一期生命的一个支派、阶段。过去支,指轮回的前一阶段。
⑧自内我体:自己亲自证悟的体相。
⑨原注:“识”下应有“第”字。主公识,即主宰生命、认识的本体第八识。“《八识规矩颂》称此识是‘去后来先作主公,是投生时最先来,临死时最后去的主人公。”[2]70-71页
⑩五蕴:指色(物质)、受(感受)、想(思维)、行(行为)、识(认识),即有情生命所生存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
B11执持:执着、保持。
B12识神:指第八识能持续、普遍地在不同时空中产生色、受、想、行、识的神奇功能,如同实体性的命根一样。实际上,这种实体性的识神离开色身也不能存在,然而由于业力的牵引,不妨假设它是实体性的存在物。《成唯识论》卷一曰:“又先已成色不离识,应此离识无别命根。又若命根异识实有,应如受等,非实命根。……此识足为界趣生体,是遍恒续异熟果故,无劳别执有实命根。然依亲生此识种子,由业所引功能差别住时决定,假立命根。”[1]62
B13名色缘六入:名色,指胎中身心发育之实体及其功能,包括眼、耳、鼻、舌、身五根等有质碍之实体及受、想、行、识等功能。六入即六境。六根与六境结合,是产生六识的根据和条件。也就是说,六识是六根等认识主体与其特定的认识对象(色、声、香、味、触、法)密切联系,又由前世识神之受、想、行、识作用蕴含和引发的。
B14六处: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B15六尘:六尘即六境,以其通过六根而污染净心,故谓之尘。
B16领纳:指领会、接纳。
B17耽爱:深爱、溺爱。
【今译】
十二因缘
因缘,就是从此原因而起,又与其他条件密切关联。这里,关联与九缘、四缘作为根据和条件,文字相同,意义是有区别的。这里的因缘指在一个个生命存在形态及其在轮回的不同阶段中都相续不断、相因而起的密切关系。
无明接续行,行接续识。无明指不明事理和对认识的执着、盖覆、污染的特性,是过去世产生的烦恼。行,是依过去世的烦恼所作的各种善恶行为,产生四种根本迷惑和前六识一切业果,造成当下的种种烦恼。这两种因缘属于过去世所生成的,因为前世被无明所障蔽,结成今世现实的苦果。因此现实业种的熏习,被执着为自我所内证的体性,随即不断产生种子、阿赖耶识,又称为神识。在命终前认识即停止活动,中阴身阶段神识完全消灭,遂成为后有阶段轮回超生的主体。
神识接续、引发新的名色。名色即是五蕴,包括对事物的感受、思维、作业、认识和物质性的色身。因神识的传持不断,遇父精母血交合的因缘,遂结成新的五蕴之身,在母胎中发育成形,叫做色;色身中含藏前世的受、想、行、识的种子,因种子尚未变成现实,故称为名。胎儿开始时无思无为,慢慢发育而成眼、耳、鼻、舌、身五根,其玲珑巧妙等功能自然形成,成为具有感受、思想、行业、认识等殊胜功能的物质性色身,都是神识内在起作用,成为后续的受、想、行、识的基础。所谓“识缘名色,名色缘识,”是说前世色身生起后继之身的神识,此识又成为后起名色依附的主体。过去的神识传持、引发后有的五根等名色,后有的五根等名色又接续、引发现在、将来的神识。
“名色缘六入”。入,即入于色、声、香、味、触、法六种认识对象。由于色、受、想、行、识五蕴的引发,六根等物质实体及其功能与特定的六境密切联系,必然产生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认识。
“六入缘触”,众生出胎后初步与外物相接触,对明暗、动静、气味、味道、冷暖、事情的顺逆作出初步的了别与判断。
“触缘受”,至六七岁时,对于境缘的颜色、声音、香气、味道、接触及感受有一定的意识,以为世界是为我而存在的,并对境缘产生不同的感受(欣喜、快乐、忧愁、苦痛、舍弃等)。
“受缘爱”,十四五岁后种种强盛的爱欲,能趋向喜悦、欢乐,厌弃痛苦和忧愁,甚至沉湎其中而不肯舍弃。
“爱缘取”,爱欲旺盛,则对爱恋的对象孜孜以求,乃至对其执持不放。
“取缘有”,因取着、执持外物为己所用,而不断生起对事物了别、决断的意识,形成恒审思量的末那识,进而污染含藏种子的阿赖耶识,不断作出业障来。
“有缘生”,由于有种种业障,在一期生命的生死轮回中产生果报,在其有生之年乃至投生下一期生命,都产生作用。
“生缘老死”,一旦生命结束,前世之果报将尽,乃至老死,其实质性的本体,却轮转不止,方生方死,过去一刹那刚死去,现在一刹那马上接着生;将来一刹那既生,现在一刹那随即逝去。好比油灯上的火焰,火焰一产生,灯油即不断衰减,直至油干火灭才罢休。
十二因缘中名色到老死九个因缘,属于现世阶段;而其中爱恋、取着、造业三个因缘,是形成来世无明、烦恼、善恶行业,结成未来第八识中的种子乃至转生投胎的原因:如此流转不息,贯彻三世轮回的始终,十二因缘相续不舍,都是阿赖耶识为根本所造成的。
【评析】
十二因缘是讲有情生命的因果关系,也是一切众生轮回流转、生死相续的因缘法则。这种因缘关系,是佛教大小乘、显密教对有情生命相续共同的因缘观,特别是小乘缘觉乘修行的重要法门。
佛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因缘而生的。不论是自然界,還是内在的生命界,法法都是缘起的,离开缘起,没有一法可得。正因为宇宙万物的生起,不是独自而生,不是单纯依他而生,不是共生,不是无因生,也不是自然生或偶然生,而是随因缘而生灭,所以才形成有情生命相续不断的循环圈,组成生命运转的因果链条。
佛法讲诸法因果关系的基本理论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佛家把它概括为“缘起论”。此与彼,泛指因与果。诸法的生起,没有一法是无因或偶然的,必须在此因彼果的相对关系下,方可说它的存在和生起。无对有,灭对生,有必归于无,生必归于灭。从十二因缘来说,一切行为都是从无知、错误的导引而产生的,也随着无知和错误转化为觉悟和智慧而得到自在、解脱。“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是同时互存的因果律;“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是异时的因果律。异时的因果,以前行为因后续为果;同时的因果,以主导的观念为因,从属的观念为果。人们在时间上逃不出异时因果律,在空间上逃不出同时因果律。
正因为如此,所以十二因缘揭示了各种有情生命在不同时空中的因果关系及其规律,与前两章“九缘”、“四缘”讲八识生起的根据、条件及其起作用的机制是不同的。前讲的“缘”,主要是“依他而起”的根据、条件及其机制,这里讲的“缘”,主要是相循不舍、循环不已的发展过程及其相互联系。此章讲有情生命在一轮循环中的不同阶段,生死“相缘而起”的因果关系。
佛在世时,印度有两种关于人生来源与归宿的学说,一种是婆罗门教,认为宇宙间存在着一种永恒不灭之“因”,生物界特别是人,是由梵天、“神我”转化而来,谓为“转变说”。另一种是六派哲学论师,认为人是由水或气等物质原素积聚而成,谓为“积聚说。”前者是一种有永恒存在的、绝对不变的、唯一精神实体为本原的永恒生命学说,后者是主张以相对、有限的、有断灭、有生死的物质载体为本原的生命断灭说。这些相对立的观点——生与灭、有与无、恒常与中断、唯一与多样等,是当时最热门的哲学话题,佛陀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缘起”学说,反对宇宙有永恒不变的最原始的创造者的“第一因”。
人类对人生的看法,有三种理论。第一种,是“一世论”,着眼于物质界,以物质世界为唯一真实,人之一生为父母交合与生理发育的结果,死也只是生理组织的瓦解,这一世死了也就了结完事。第二种是“二世论”,多神教和一神教都有此看法,认为人死后,还有未来,相信有一个独立的自我或灵魂。如天主教所说“末日审判”,人死后,有个未来的二世,或堕地狱,或生天国。第三种是“三世论”,这是印度一些宗教的特色,认为人生有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而佛教说三世因果又最为究竟。人类与一切有情,都是无限生命的延续,不是神造的,也不是单纯的物质组成的,不是突然而有的,也不是一死完事的。生与死,是缘聚缘散,如流水一样,后浪推前浪,一浪高过一浪,某一阶段、某一活动过后,又是新一阶段的现起与消散。如同“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一样。
以上所说“缘起”论与“三世因果”论都是十二因缘观的基本理论。十二支排列顺序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从“无知”到“行为”,从“行为”到“意识”,是众生三世轮回的最初两个环节。无明是过去世的愚痴。行就是依愚痴所作的善恶行为。愚痴和行为,缘于第七末那识的惑障隐覆,善良本性,由此有覆性而生起第七识的各种境界,形成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烦恼,以及前六识的各种意识,造成种种现实的烦恼。这两个环节,属于前世的宿业熏染而成。由于末那不断执着,使这些宿习熏成为自私、傲慢等体相,成为含藏一切善恶的种子——第八阿赖耶识。末那识在一期生命结束的前有身中已停止活动,在中有身中并未完全消失,在后有身中继续存在,并不断通过第八识的能藏、所藏、执藏而起作用。
过去的识神攀缘,引起后有的五根等名色,后有的五根等名色又引发现在、将来的识神。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认识功能与其特定的认识对象密切联系,又都由前世识神之色、受、想、行、识作用蕴含和引发。此为三世轮回的第三、四环节。众生出胎后与境缘接触,形成初步之感觉、印象,为轮回的第五环节。色、受、想、行、识五蕴之实体及其功能与六根相遇,就能对六境、六尘有一定的感觉、印象,并对光线明暗、动静、香臭、味道、气候、事情顺逆作出初步判断。至六七岁时,对于境缘有一定的感受,为轮回之第六环节。这时,由于与境缘的接触增多,众生即感受到世界似乎是存有的,因而对不同境缘产生欣喜、快乐、忧愁、苦痛、舍弃等感受。十四五岁后生起种种强烈的爱欲,为轮回的第七环节。此时对于境缘的感受,能趋向喜悦、欢乐,厌弃痛苦和忧愁,沉湎于所欣喜之物而不舍。众生成长之后,爱欲旺盛,不仅趋向喜乐,而且孜孜以求,为轮回之第八环节。众生因爱恋、取着之烦恼而作种种业,招致来世之果报,为轮回之第九环节。由于对境缘,外尘的执着追求,因而不断生起对事物的了别和决断,并执持不舍,形成第七末那识,进而污染阿赖耶识,不断作出业障来。众生作种种业障,产生来世之果报,为轮回的第十环节。众生作种种业,以为在其有生之年已了断一切,尽其天职,实则成为来世果报的因缘,为生死相续、轮回不断的基础。年老寿终之时,前世之报将尽,将转生来世,进入新的生死轮回,是三世轮回的第十一环节。从人的生命力来说,年老体衰,至死而灭尽无余;而从万有之本体的实质而言,则如庄子所说,是方生方死,方死方生,佛家叫做过去一刹那死,现在一刹那生;将来一刹那生,现在一刹那又死。简言之,人的生命有限,真如法性的本体是恒常发生作用的。其种子含藏于第八识中,流转不息,贯穿三世轮回的始终。所以十二因缘流转不断,是自己的无知、行为过错所造成的,这些无知、行为过错表现为爱、取、有等的执着,根本还在于第八识贯穿三世轮回的始终。佛教虽然不承认有超越肉体而存在的主宰之物“灵魂”的存在,作为轮回的主体——阿赖耶识也有待于科学的进一步证明,但佛教僧人对阿赖耶识的实证和体验,对于洞察生命、生死的奥秘,还是有其不朽的价值和启迪意义的。
(未完待续)
【 参 考 文 献 】
[1]韩廷杰.成唯识论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98.
[2]陈兵.佛教心理学:上.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2015.
(编校:张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