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燕云
詹姆斯哈里森成年之前是一位非常普通的澳大利亚人。不幸的是他在14岁时得了非常严重的肺病,不得不切除了一整片肺叶。在手术过程中,哈里森失血过多,眼看医院库存的血液就要用完。
虽然医生们已经在紧急调配血液,但血液运送过来时间较久,哈里森命悬一线,连医院都让哈里森母亲做好最坏打算。哈里森母亲非常绝望,她乞求医生和护士们。关键时刻,医生护士们都伸出援手,他们各自挽起袖管,一旦配型成功立刻为哈里森输血。这救命的血液为哈里森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等到调配的血液运到,哈里森终于在输入了13公升血液后得救了。
这次死里逃生让哈里森无比感恩,他决定也要用献血来回馈社会。一到成年,哈里森就定期开始了献血奉献,他成为无偿献血站的最常客。一天,医院送来了一位需要紧急手术的孕妇,医生发现孕妇腹中的胎儿有严重的RH溶血反应。这是由于孕妇和腹中胎儿的血型不合造成的,会导致胎儿贫血、水肿、脑部创伤甚至胎死腹中。每年澳大利亚有超过一千个婴儿因RH溶血反应死亡,造成脑部创伤的宝宝则更多,給许多家庭造成了无法抹去的悲伤。然而这个孕妇在手术后,医生的密切监测下,胎儿的RH溶血反应居然奇迹般消失了。这个奇怪的现象引起了医院的关注,他们发现这与手术中孕妇接受的输血有关,而那个血液的提供者正是哈里森。经过研究发现哈里森的血液有对溶血症自动产生治疗的抗体,研究者们用他的血浆制造出了D抗原抗体疫苗,从此患有RH溶血症的胎儿和新生儿有救了。
由于这种D抗原抗体无法复制,加上哈里森的亲戚子女中也都没有带这种特殊抗体血液的人,必须需要哈里森不断奉献他自己的血液,哈里森被视作“无价之宝”。这期间有些人向哈里森提议:“你的血液如此珍贵,这绝对是一个发财的大好机会。”其中有一位做医药生意的老板更是开出了500万美金的买断价,这些钱足以让哈里森和他的子孙们无忧地生活。可是哈里森丝毫没有动心,
他对这些以利益为重的人嗤之以鼻,他说自己的生命正是那些乐于奉献的人拯救的,现在是轮到他给予回报的时候。哈里森每隔几周都需要去医院捐一次血,他自己有晕血症,所以每一次献血对他来说都是煎熬,但是哈里森从未放弃,他从18岁开始一直坚持到了81岁。这期间一共捐血1000多次,拯救了200多万名溶血症患儿的生命。要不是澳大利亚有规定献血只可以献到81岁,哈里森打算一直这样奉献下去。
哈里森因此获得了“金臂人”的美称,他真正做到了14岁时设定的决心,这一生要把别人输给他“爱的血液”奉献出去,让这份爱随血液传播。而上帝给了哈里森一个独一无二的理由。这个世界因为有像哈里森这样感恩的人才变得如此美好,相信爱是可以传递的,可以通过血液,也可以通过任何一个带着爱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