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有中小型水库101座、塘堰1.41万口、长5km以上河流42条以及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6个,江河湖库港(塘)众多。针对该实际,武穴全面推行江河湖库港(塘)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江河湖库港(塘)管理保护机制。
市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江河湖库港长”,市长担任“总江河湖库港长”。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五长”制工作办公室。织密工作链条,级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步步抓好落实。
对境内长江武穴段、长5km以上42条河流、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6个湖泊、101座中小型水库及库容1万m3以上的676座塘堰全部纳入“五长”制管理范畴,实现地域全覆盖;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江河湖库港长制体系,一级“江河湖库港长”由市级领导担任,二级由所在镇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三级由所在村主要领导担任,实现体系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