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晓颖苗纪忠侯秋菊赵时峰乔立娟柴立平
(1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泰安 271017;2聊城市莘县农业局,山东聊城 252400;3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河北保定 071001;4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北京 100081)
莘县瓜菜菌播种面积和产量居山东省第一,已经形成以甜瓜、食用菌、西瓜、蔬菜为主导的规模经营体系。通过对不同规模经营模式下蔬菜种植规模、生产设施、组织管理和生产效益进行汇总分析,发现莘县蔬菜规模化经营存在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一二三产融合程度低等问题,并提出蔬菜产业品牌化、科技化、专业化、商品化的发展建议。
山东省莘县地处平原,气候适宜,农业资源丰富,为蔬菜规模化经营提供了优势条件。莘县设施蔬菜种植从1988年开始,经过30年的发展,形成以甜瓜、食用菌、西瓜、蔬菜为主导的规模经营体系。蔬菜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随着我国蔬菜种植面积与产量的持续增长,蔬菜适度规模经营已取得明显成效(陆从萍和朱训永,2011;吕彦彬和王玉斌,2012;周传政 等,2012;王传金,2016;张瑞涛 等,2016;安林海,2017)。本文通过对莘县蔬菜规模经营的深入调查,总结规模经营成功模式,找出存在问题,并探讨未来蔬菜产业规模经营发展方向。
据莘县农业局统计,2017年莘县瓜菜菌播种面积达到6.53万hm2,总产量逾500万t,面积和产量均为山东省第一。莘县拥有日光温室30万座,大中小拱棚1.4万hm2,食用菌栽培面积700 hm2。截至2017年,全县共有196个蔬菜品种通过农业农村部及山东省农业厅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莘县香瓜”、“莘县蘑菇”、“莘县西瓜”、“莘县韭菜”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已形成了无公害甜瓜、绿色西瓜、无公害韭菜等七大规模种植片区(表1),是全国最大的甜瓜种植基地、早春芸豆基地、秋延迟黄瓜基地,江北最大的秋延迟番茄基地。
1.2.1 土地流转为蔬菜规模化经营提供基础条件莘县人民政府依据各乡镇具体情况,逐步形成土地互换模式、出让模式、出租模式、转包模式、入股模式等多种模式并举的土地流转网络。截至2017年,莘县共流转土地2.97万hm2,其中土地互换模式0.11万hm2、土地出让模式0.13万hm2、土地出租模式1.15万hm2、土地转包模式1.59万hm2,流转土地面积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32.2%。大量的土地流转调动了农民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为蔬菜规模化经营提供了基础条件(安林海,2017)。
表1 莘县蔬菜规模化片区布局
1.2.2 新型经营主体为蔬菜规模化经营提供依托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是推动莘县蔬菜规模经营的主要力量。目前,莘县主要经营主体有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在莘县蔬菜规模化经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目前,莘县参与蔬菜规模化经营的蔬菜专业合作社有244家,其中种植面积66.67 hm2(1 000亩)以上的5家,33.33~66.67 hm2(500~1 000亩)的25家;家庭农场23家,相对规模较小,种植面积均低于33.33 hm2;种植大户54家,其中种植面积6.67~13.33 hm2(100~200亩)的2家;蔬菜龙头企业6家,种植面积66.67 hm2以上的2家,33.33~66.67 hm2的3家(表2)。
表2 莘县蔬菜规模化经营主体的种植规模 家
1.2.3 农产品质量监管为蔬菜规模化经营提供保障莘县采用制度化蔬菜质量监管,已形成“三三一”系统工程,即三级监管、三级检测、县级执法,“三级”监管是指县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镇、街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村庄配备农安信息员;“三级”检测是指设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镇、街建立检测站,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速测室;“一”是指强化县级执法力度,成立县农业执法队伍。2017年,莘县农产品质量监控中心执法人员达到50人。县农业局计划2018年对全县农药经销商进行整合,将800余家农药经销商整合到200家以内,对农药经销商实行购货、销货、库存全程监控;实现农民凭身份证实名购买农药,农药店开具用药配方并实时上传监控平台,做到对农药销售的无缝隙监控;确保从源头消除农产品安全隐患。严格的蔬菜质量监管保证了莘县蔬菜的品质和安全,为莘县蔬菜规模化种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1.2.4 优惠的扶持政策为蔬菜规模化经营提供支持莘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融资贷款、基金投入等多种方式,对高效集约蔬菜温室的建设进行支持。首先,县财政于2017、2018年每年纳入财政预算1 500万元,联同市级奖补资金用于温室建设、生产设施配备方面的奖补。其次,鼓励个人、合作社及参与建设经营的涉农企业出资建设蔬菜温室,并给予融资支持。三是对于个人、合作社或涉农企业出资新建、改建棚内面积6.67~13.33 hm2的基地,按棚内实际占地每667 m2300元对基地建设者予以奖励;对新建、改建棚内面积13.33 hm2(含13.33 hm2)以上的基地,按棚内实际占地每667 m2500元对基地建设者予以奖励;对科技引领、科技创新带动作用突出的基地,一次性补助30万元。四是对建设规模达到33.33 hm2以上的棚区,安排建设棚区道路。
1.2.5 完善的市场体系为蔬菜规模化经营提供后勤保障 莘县蔬菜已基本实现产业化经营,从生产到销售形成了田头市场—镇中心市场—莘县农产品现代物流园区的完善市场体系。2017年莘县中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建设占地40.4 hm2的现代物流园区。同时注册了北方瓜菜菌网,建立垂直电商平台,引进网上拍卖系统,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利用现代化物流设备和先进的物流管理手段,不断充实并延伸营销网络,实现以莘县为中心,覆盖全省、辐射全国的农产品营销配送网络。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利用共享数据实现多种形式、各种维度的数据展现,成为辐射冀鲁豫周边及中原地区的农产品交易中心、信息中心、价格中心。
2.1.1 “基地+农户型”经营模式 “基地+农户型”经营模式是莘县较早出现的经营模式之一,由村集体调整土地,基地作为引导,农户自主经营,目前该模式是莘县主要存在的经营模式,莘县洋楼蔬菜专业合作社、河店镇马菜园基地、务庄基地、十八里铺镇苏堂基地、贾庙基地等228个基地采取此种经营模式,占到莘县规模化基地的70%。“基地+农户型”模式灵活性强,能及时利用市场信息调整种植结构;但是经营分散,规模较小,不易于管理,也不利于规模经济的发挥,更不利于品牌化运作和对接高端市场。相对松散的组织模式也无法保证基地的盈利水平,基地往往会因为收益低而无法持续经营。
2.1.2 “基地+合作社+农户型”经营模式 “基地+合作社+农户型”经营模式也是莘县较早出现的规模经营模式之一,与“基地+农户型”的区别是合作社更多地参与基地经营活动,合作社统一调整土地、统一规划建设温室、统一配套基地设施、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服务,引导社员进行销售。“基地+合作社+农户型”经营模式在2005年以后逐渐形成,莘县双利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莘县宏源瓜果蔬菜合作社、莘县马明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65个基地采取此种经营模式,占到莘县规模化基地的20%。这种模式既有“基地+农户型”灵活性强、能及时利用市场信息调整种植结构的优点,同时由于统一管理使蔬菜产品质量更有保证,利于品牌化运作和对接高端市场,既能保证社员收入,又能保证合作社有充足的利润空间。
2.1.3 “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型”经营模式“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型”经营模式由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土地流转并投资建设,通过雇佣工人或承包的形式进行生产。这种经营模式在莘县蔬菜规模化生产发展初期较多,占到10%,但由于效益欠佳逐渐减少,目前占到莘县规模化经营的5%。莘县留运家庭农场、鲁西现代农业示范园等18个基地采取此种经营模式。“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型”经营模式的优点是设施比较齐全、起点较高、产品质量有保证;缺点是用工成本高、管理成本高、贷款利息高,经营效率低,优质不优价等原因使很多合作社、家庭农场处于微利、无利运营,甚至出现亏损,造成部分采用雇工进行种植的合作社与家庭农场最后转包租赁给他人。
2.1.4 “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型”经营模式 “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型”经营模式为莘县近两年新兴的经营模式,占比较小,不到5%,莘县中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首鲜果蔬有限公司是其中的佼佼者,两家公司分别建设了古城镇三里营基地、十八里铺徐庄基地、王奉镇东时固基地等16个高标准现代示范蔬菜基地。“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型”模式运营方式包括分成型和租赁型两种。温室蔬菜生产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一次性投入较大,很多企业、合作社建成后采取租赁的形式进行经营。该经营模式由龙头企业承担资金投入与经营风险,农户负责种植,能够较好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但企业资金投入大,成本回收缓慢。
不同规模经营模式下收益水平的差异是决定该种模式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为此,选择莘县洋楼蔬菜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型”)、莘县双利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基地+合作社+农户型”)、莘县留运家庭农场(“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型”)、莘县中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型”)作为调研对象,以设施厚皮甜瓜、番茄为种植样本,进行不同规模经营模式下的成本收益比较(石会娟和王哲,2016)。
由表3可知,从生产成本来看,“基地+农户型”模式与散户经营模式最高,每667 m2日光温室成本20 200元,“基地+合作社+农户型”模式与“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型”模式总成本最低,每667 m2日光温室成本19 200元。从主产品产量来看,“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型”模式最低,每667 m2日光温室产量8 250 kg,“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型”模式每667 m2日光温室产量达到11 500 kg,比“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型”模式提高39.4%。从主产品销售价格与净利润来看,“基地+农户型”模式与散户经营模式的主产品销售价格最低,约为其他3种模式销售价格的92.8%。但受高生产成本影响,“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型”模式的主产品净利润最低,仅为1.54元·kg-1,是散户利润水平的87.5%;“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型”模式与“基地+合作社+农户型”模式收益水平最高。
从表3还可以看出,较为成功的两种经营模式是“基地+合作社+农户型”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型”,“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型”模式收益水平较差。“基地+合作社+农户型”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型”这两种模式既能解决农民一家一户投资难、规模小、品牌弱的问题,又能解决公司、合作社雇人贵、难管理的难题,达到双赢的效果。而“基地+农户型”模式是目前最常见而且还将保留一段时间的经营模式,但它很难达到品牌化操作、标准化种植的目的,无法对接高端市场。
表3 不同规模经营模式的收益水平比较
莘县蔬菜产业规模化生产大而不强,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产业素质不高,一二三产融合程度低;蔬菜产业链条中,一产规模大,二三产小且弱,缺乏精深加工,产品附加值不高。
莘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与先进市县相比,还处于较低的水平。目前,全县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1家,省级龙头企业4家,没有国家级龙头企业,资产总额大多在亿元以内,销售收入一般几个亿,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较低,带来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示范带动能力不强。莘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多是产品初加工,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如蔬菜加工主要以分拣、净菜加工为主;食用菌主要以腌制为主;畜禽加工都是以宰杀分割,熟制品、调理品等粗加工为主,没有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粮食加工以面粉为主,没有深加工。
莘县蔬菜多以个人生产、自产自销为主,劳动力生产效率低,劳动成本高,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2 057家,但是真正发挥作用的很少,联系农户有限,服务半径小,带动能力弱,组织化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合作社类型单一,多为生产型或中介型,产前服务和产后加工型合作社数量极少,农产品二次开发能力有限,农业综合效益提升困难。
近年来,随着莘县蔬菜产业的不断壮大,蔬菜加工方面问题日渐突出,加之蔬菜产品具有季节性强、上市集中、价格波动大、不易贮存等特点,对蔬菜冷链物流市场和深加工规模和需求增速不断加快,全县30%的蔬菜产品需要进入冷链物流和深加工行业,年需求量200万t以上,现有能力不能满足要求。
莘县“三品一标”认证品牌达到196个,注册了“莘县香瓜”、“莘县蘑菇”、“莘县西瓜”、“莘县韭菜”4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莘县蔬菜”集体商标,但自身价值亟待提高,距离“著名商标”还有差距,市场影响力、号召力不足,全社会的品牌意识有待提高。品牌宣传推介的深度、广度不够,部分生产经营业主缺乏战略眼光和长远规划,品牌创建、保护意识不强,对提高品牌形象和打造知名品牌缺乏主动性、积极性,没有叫得响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一些规模基地没有自己的品牌,一些经营企业没有自己的基地,存在品牌与基地脱节现象。
莘县蔬菜仍以散户生产模式为主,农户自耕、自种、自收,蔬菜生产存在高成本、低收益、高风险的问题。与此同时,大多数规模经营主体在与农户合作过程中,没有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影响农户加入合作社或与龙头企业合作的积极性。而农户小规模独立经营模式既无法利用现代化大农机和农业技术方面的优势,也难以产生规模经济,严重阻碍莘县蔬菜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4.1.1 蔬菜规模经营将以商品化为基本目的 蔬菜规模经营,其根本目的就是将自给自足、低效益的传统农业转变为商品化、高收益、高效率的现代农业,因此蔬菜商品化是未来进行蔬菜规模经营的首要任务。目前莘县蔬菜商品率达92%,不仅实现了蔬菜产品的商品化,也实现了蔬菜产业中各种生产要素的商品化和市场化。通过商品化运营增加蔬菜经营主体对市场的适应性和经营的灵活性,从而更好地整合各种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4.1.2 蔬菜规模经营将以专业化为基本手段 莘县的经验表明,当蔬菜生产没有实现专业化时,就无法吸引到一定规模的客户,无法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因此专业化是蔬菜规模化经营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蔬菜经营专业化,有利于现代蔬菜生产技术的应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使规模经营在经济意义上成为可能。莘县蔬菜生产经营专业化主要表现在:在一个地区内,将分散经营的农户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生产经营的品种数量相对集中,从而达到规模经营。在未来,越来越多的专业化蔬菜生产基地、工厂会出现在市场上。
4.1.3 蔬菜规模经营将以科技化为推动力 蔬菜规模经营的发展需要持续的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通过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机械在蔬菜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上推广与应用,有效提高蔬菜收益,科技发展还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在未来可以带来持续不断的效益。
4.2.1 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政策 建立土地流转市场,让土地流转规范化、市场化。构建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流转信息传递。通过土地流转,将蔬菜规模经营主体的利益与农民的利益结合起来,保证农民土地流转的利益不受损害,也能鼓励农民进行长期的土地流转,增加规模经营的稳定性(刘云飞 等,2017)。此外,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还需和农民户籍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结合,保证流转土地的农户没有后顾之忧。
4.2.2 进一步加强蔬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是蔬菜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优质安全的蔬菜产品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需求,莘县县委、县政府在建设好“三三一”系统工程的基础上应继续加大对农药、肥料等农用物资的监管力度,力争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用物资流入莘县市场;同时加大蔬菜市场检测力度,力争实现从田头到市场的无缝隙检测体系,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菜”。
4.2.3 进一步推进蔬菜品牌化运作 品牌是蔬菜身份的象征,胶州大白菜、章丘鲍芹、烟台苹果等山东知名品牌有的身价过百亿,极大地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品牌化发展不仅有利于提升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沙宏锋 等,2015),同时也是高端客户、高端市场的“敲门砖”,虽然“莘县香瓜”、“莘县西瓜”等莘县农产品品牌在山东省和全国有了一定知名度,但与莘县蔬菜种植规模远远不能并轨。今后应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和扶持力度,加大品牌投入和宣传,确实打响“莘县蔬菜”集体品牌。
4.2.4 进一步推进蔬菜科技化运作 加快莘县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高效集约化温室建设。2017~2018年完成3万座大棚建设,目前已经建设大棚基地120处、27 083座,全部配备水肥一体化设备,配备放风机、温控机、雾化喷头、植物生长灯、卷帘机等相关智能设备,大力推广优良品种,积极推广中医农业新技术,提高蔬菜规模经营的竞争力和规模效益。在研发新科技的同时,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真正做到科技惠农。同时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利用山东鑫丰种业、山东旭日种业等博士工作站的建设,切实引进院士级人才队伍服务莘县蔬菜产业。
4.2.5 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完善的市场体系是蔬菜规模化生产的保障,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莘县农产品现代物流园区这个平台,走出去、请进来,主动对接北京、上海的超市、高校、连锁餐饮等高端市场,加大北京、上海外延蔬菜基地建设。2018年4月28日首届山东聊城(莘县)瓜菜菌博览会期间莘县成功地举办了首届莘县香瓜电商节,让莘县的西甜瓜、蔬菜通过网上营销实现了从田头到客户的直接对接,大大提高了莘县蔬菜的价值,同时通过阿里巴巴等建立网上销售平台。努力实现以莘县为中心,覆盖全省、辐射全国的蔬菜营销配送网络。
4.2.6 加快蔬菜产业一二三产融合步伐 莘县蔬菜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总体而言“有高原没高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体不强、蔬菜产品附加值偏低造成莘县蔬菜大而不强的局面。莘县县委、县政府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应加大对莘县中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首鲜蔬果有限公司等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努力延长蔬菜生产产业链,提高蔬菜产品附加值,加快蔬菜产业一二三产融合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建设一批国家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规范化基地,引领莘县蔬菜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