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辉(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辽宁 沈阳 110036)
腐烂病是一种恶性病害,在多种经济作物上均有发生,因其初期发病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所以极易被林农忽视。核桃腐烂病的病原菌(CytosporajuglandisDC. Sacc.)称为胡桃壳囊孢,真菌,属半知菌亚门,主要危害核桃的枝、干皮层,造成韧皮部腐烂,严重影响树势,重者会造成死树[1,4-6]。辽宁因地理位置和环境因素,是核桃腐烂病发生较为严重的省份。近年来,有很多专家学者对核桃腐烂病的治疗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与研究,本试验首次对目前生产较为常用的治疗药剂和病斑处理方式的作用效果进行评价,并进行了相应的分析,旨在为今后的核桃腐烂病防治提供一些参考。
试验地点位于雷家店乡灰窑沟村,样地面积0.4 hm2,株行距为4 m×4 m,供试核桃干龄15年,为处于盛果期的早实和晚实核桃,品种包括:辽宁1号、辽宁3号、辽宁4号、辽宁5号、辽宁6号、辽宁7号、辽宁10号、礼品1号、礼品2号。所用样地均为正常田间管理。
1.2.1 供试药剂
树安康(河北宣化佳园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菌清(河北宣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转化基地)
腐灵特(山东爱丰农化有限公司)
5-10波美度石硫合剂
50%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50倍液
1.2.2 处理、调查与计算 4月29日对病斑进行处理,7月13日对病斑情况进行调查,在样地内随机选择10个样本,进行病斑复发情况调查,并计算病斑复发率和防治效果[2]。
1.2.3 数据统计与分析 数据均重复3次,取平均值,所有数据采用SPSS统计分析,采用Excel软件保存、处理并作图[3]。
调查数据显示,不同化学药剂对核桃腐烂病的防治效果存在显著或极显著差异。详见表1,试验中,以在病斑处喷水为对照。与对照相比,树安康、菌清和腐灵特3种复合制剂具有极显著的防治效果,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的防治效果一般,石硫合剂效果与对照差异不显著。调查显示,菌清处理后,仅有1个病斑复发,防治效果最好;树安康处理后,有2个病斑复发,防治效果仅次于菌清;腐灵特处理后,有3个病斑复发;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处理后,有一半的病斑复发,复发数为5个,防治效果一般;石硫合剂处理后,有8个病斑复发,防治效果与不防治(对照)无显著差异。各处理的表现为:菌清>树安康>腐灵特>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石硫合剂>对照。
表1 不同药剂防治核桃腐烂病效果统计表
此部分试验分为3类:Ⅰ类为刮除病斑涂药,即将树干上的病斑连同以病斑为中心周围半径1~1.5 cm处的健康组织一并全部刮除,深达木质部,然后涂药;Ⅱ类为病斑上划道涂药,即在感病部位,每隔1~2 cm用切刀划伤口,深达木质部;在感病及周围3~5 cm处涂药;Ⅲ类为直接涂药,即在病斑及周围3~5 cm处直接涂药。以在病斑处喷水为对照。
由表2可知,3个病斑处理方式对病斑复发率、防治效果和单株产量的影响存在差异。从对照处理结果来看,Ⅱ类、Ⅲ类处理后病斑全部复发,Ⅰ类处理病斑有扩散感染发生,并且单株产量下降,可以看出弃管和人为造成的机械伤害均可诱发核桃腐烂病的发生和蔓延,并对产量和经济效益有明显的影响。树安康药剂处理结果显示,Ⅰ类处理下的病斑复发率最低,仅为15%,其次为Ⅱ类处理,复发率为20%和Ⅲ类处理,复发率为30%;防治效果变化趋势与病斑复发率一致,为Ⅰ类>Ⅱ类>Ⅲ类;单株产量存在差异,其中Ⅰ类和Ⅱ类处理下的单株产量较高,为20 kg,Ⅲ类处理单株产量相对较低,为15 kg,仅为前两种处理方法下单株产量的75%。综合三组数据来看,应用树安康时,病斑处理方法依次为Ⅰ类>Ⅱ类>Ⅲ类。
表2 不同病斑处理方法防治核桃腐烂病效果统计表
菌清处理结果显示,病斑复发率以Ⅰ类处理最低,仅为8%,其次是Ⅱ类和Ⅲ类,分别为10%和25%;防治效果与病斑复发率趋势一致;单株产量变化较大,Ⅱ类处理下的单株产量最高,为20 kg,其次为Ⅰ类18 kg,Ⅲ类效果最差,仅为16 kg,分别是前两类的80%和89%。综合三组数据来看,应用菌清时,病斑处理方法依次为Ⅱ类>Ⅰ类>Ⅲ类。腐灵特处理结果显示,病斑复发率以Ⅱ类处理最低,为30%,其次是Ⅰ类和Ⅲ类,分别为33%和40%;防治效果与病斑复发率趋势一致;单株产量变化较大,Ⅱ类处理下的单株产量最高,为20 kg,Ⅰ类和Ⅲ类处理效果接近,二者单株产量分别为14 kg和15 kg,分别是前Ⅱ类的70%和75%。综合三组数据来看,应用腐灵特时,病斑处理方法依次为Ⅱ类>Ⅲ类>Ⅰ类。石硫合剂处理结果显示,病斑复发率以Ⅰ类处理最低,为50%,其次是Ⅱ类和Ⅲ类,分别为80%和90%;防治效果和单株产量与病斑复发率趋势一致,Ⅰ类处理下的单株产量较高,为12 kg,Ⅱ类和Ⅲ类处理效果接近,二者单株产量均为10 kg,是Ⅰ类的83%。综合三组数据来看,应用石硫合剂时,病斑处理方法依次为Ⅰ类>Ⅱ类>Ⅲ类。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处理结果显示,病斑复发率以Ⅰ类处理最低,为40%,其次是Ⅲ类和Ⅱ类,分别为45%和50%;防治效果与病斑复发率趋势一致;单株产量变化较大,Ⅱ类和Ⅲ类处理下的单株产量较高,为15kg,Ⅰ类处理效果较差,仅为13kg,是Ⅱ类和Ⅲ类的87%。综合三组数据来看,应用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时,病斑处理方法依次为Ⅱ类>Ⅲ类>Ⅰ类。
前人对核桃腐烂病治疗药物的选择做过较多的试验,阿布都如苏里阿不来提等[1]曾研究过氢氧化铜、腐皮消、刮腐刀、倍得力和小苏打试剂对新疆地区核桃腐烂病的防治效果(核桃品种不详)。付社岗等[4]认为采用5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50倍液或5~10波美度石硫合剂或1%硫酸铜涂抹病斑处可有效防治(核桃品种不详)。
可以看出不同药剂采用不同的病斑处理方式后,其药效存在差异,在三种处理方式中以Ⅱ类的处理下的药效更易发挥,且对果实产量最有利。这可能与病斑处理方式对树体造成的伤害程度有关,Ⅰ类处理完全刮除病斑,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影响树体养分运输,可能进一步降低树势,造成腐烂病菌的二次侵染。此种方式适合病斑小,树龄小,且树势较旺的初果期核桃树使用,盛果期和老弱树不适用;Ⅲ类处理由于不能让药剂充分接触病菌,影响其发挥作用,尤其是对树体影响最大的内部病菌,从而降低药效。另外,由于此法并未伤害健康组织,病斑较小且树势较为旺盛的树可能会在生长季自愈,此种方式效果不显著。Ⅱ类处理在本次试验中效果较好,创伤面小,药剂可以深入到木质部,使得内部和外部病菌与药剂充分接触,可以最大程度减少机械伤害,利于药效的发挥。同时,此种方式还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树体自身优势,促进愈伤组织的形成,最终达到除病稳产的双重目的。
本研究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我省主栽品种核桃腐烂病的化学防治药剂和病斑处理方式进行了对比和效果研究。结果显示,不同药剂处理后复发病斑个数和复发率均显著低于对照,防治效果表现为菌清>树安康>腐灵特>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石硫合剂>对照;而不同树龄、不同化学药剂也对病斑处理效果甚至是果实产量产生影响,综合处理效果表现为Ⅱ类>Ⅲ类>Ⅰ类。可见,核桃腐烂病的防治是不同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采取何种药剂、何种病斑处理方式防治腐烂病,均会对果实产量和树势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