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 娟
2018年1月8日的清晨6点多,从北京开车回河北老家的郭某夫妇,在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京沪高速公路出京方向10.9公里处时,郭某在高速路行驶途中“迷了路”,将车停在高速路最左侧的快车道内,拿出手机查导航,不料后车躲闪不及造成追尾事故,致两车损坏,郭某妻子死亡。
法庭上被告人郭某称:“我开过一个收费站感觉走错路了,以为已经出高速了,路也不熟就拿出手机准备找导航,我就把车停在道路最左侧机动车道内打开双闪,看完导航发现没有走错,刚想往前走就被撞了。”从监控摄像头显示,从郭某停车到事发,间隔近一分半钟的时间,事发路段车流量较大车速很快,其中不乏多辆大货车。代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时,躲闪不及将停在高速路上的郭某驾驶车辆撞出。该事故造成两车损坏,位于郭某驾驶车辆副驾驶位上的妻子韩某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认定,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代某负次要责任。
2018年5月21日上午,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郭某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宣判后,郭某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