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东林
1
三年前的秋天,在我的大女儿过完四周岁生日后的那一段,具体来说将近有两个月,我、许闻达和韩斯礼在傍晚时分经常出入一家叫“春见”的清吧——是那种清吧。
我离得最近,从博园小区出发,步行十几分钟就到了。许闻达从他位于青溢花园的家中打车,过江,需要半个小时到四十分钟的样子,视堵车情况而定。最远的是韩斯礼,当时他还住在环境清幽但是位置偏远的花山镇,要出来,得先坐十几分钟公交,到一个叫“清河岗”的地铁站搭车到市区,在中心广场站下车,再打出租或走上十几分钟。这一趟至少要花个把小时,同样的路程我曾经反方向走过一次,挺山远水长的。
几乎每次都是这样,距离最远的韩斯礼最先到,距离次远的许闻达后到,距离最近的我反而是最晚到的那一个。在穿过几群喧嚣的广场舞大妈队伍,一头钻进花园山下那片密林的阴影时,就能看到酒吧窗口所透出的那一小块橘黄色亮光,上书“春见”两个仿宋大字。我推门进去,悄然坐下,总是会发现他俩已经各自喝完了一大杯海特啤酒,些许橙黄色酒液已经压至杯底,在杯壁的四周还挂着一串串细小的白色浮沫。
那时候我刚从一家艺术中心辞职半年,还没想好接下来去哪,就赋闲在家。每天一早,老婆去上班,我去送正在读幼儿园中班的大女儿,回来后就打打游戏、收拾一下家务。中午给自己做顿饭——更多时候是在楼下小店里解决,傍晚再去接女儿放学。这样的日子,对我这种工作了好几年、闯劲被磨得差不多的人来说,算不上好,倒也谈不上坏。只是每月还房贷交水电费时,妻子会唠叨几天,说我也不去找工作,一家三口全靠她的工资撑着。一开始还好,她说她的,我不听我的。只是后来,她不单是月头说上一番,隔三差五逮着我就说一顿。我自知理亏,任她说什么也不还嘴。
于书晓曾经是我发誓要一辈子对她好的女人,但现在也是让我渐渐心烦的女人。
应该说,结婚这五年多来,我和于书晓的感情还是不错的。最早我们在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学院同窗三年,我是高一级的师兄,她是低一级的师妹。不过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只是模模糊糊有那么一点印象,彼此知道有对方这么一个人。毕业几年后,记得是在一个毕业聚会的场合,我们才第一次认识。当时男生都带了老婆或女朋友,女生也是拖家带口的,只有我们俩只身前往。后来酒喝多了,他们就起哄,说你们怎么回事?不如搭伙过日子得了。于书晓没搭腔,我也挺不好意思的,就装喝多了打哈哈。临散场之前,他们一帮人又怂恿我去留于书晓的电话。我要了,于书晓也给了。
后来,我们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联系起来。喝过几次咖啡,看过几次电影,还去横过长江的那座大桥上散过几次步,都是我主动的,她也没拒绝。在大桥的岗亭一角,她指着江面上往来的船只和两岸的建筑一一给我介绍,在她小的时候哪里是复兴电影院、哪里是当年唯一的旋转餐厅、哪里是毛主席吃过鱼的酒楼等等。夜色迷离,行人零落,借助于夜色和岗亭墙壁的遮挡,我大胆地凑上去亲吻了她的脸颊。于书晓是本地人,毕业后在实验小学做英语老师,工作稳定,再加上模样还算周正标致,所以可能心气儿也就比较高,一直到27岁了还是单身。但是,不知道她为什么就接受了我。
“年老色衰了呗,要不然谁愿意跟你!”后来真和我谈起了恋爱,于书晓这么开玩笑说。我也知道她是开玩笑,心里一阵偷乐。她家里催得急,我父母催得更急,谈了不到一年我们就结婚了。不过至今还让我惭愧的是,我不但不能凭一己之力给她营造一个华美浪漫的婚礼,甚至也没能力在这座城市给她置办一个温馨迷人的婚房。对,那时我虽然已经工作好几年了,但是因为平时大手大脚,所以也没能剩下什么积蓄。而我那在烟尘茫茫的水泥厂做了一辈子工人的父母更指望不上,他们在用攒了半辈子的钱给大哥买过一套婚房后,就再也拿不出余钱给我们了。不过幸运的是,于书晓当时还并不在意这些;更幸运的是,作为独生女的她不但不在意,还去做她父母的工作。最后她赢了,她父母不但没要我家的一分钱彩礼,还先垫了30万给我们买房做首付。
在婚礼上,当于书晓的父亲、我那当了一辈子翻砂厂工人的老岳父牵着女儿的手交到我手上时,我感觉到她那白嫩纤细的五指传递过来一种异常沉重的分量。我当时不但暗暗发誓要一辈子对于书晓好,甚至还觉得胸口和鼻头有一股泛酸——我狠狠咬了咬嘴唇要自己控制一下,如果不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的眼泪几乎要喷薄而出了。
在我辞职的最开始,于书晓也没说什么。不过彼一时此一时,现在就不一样了。各种鸡零狗碎的花销,不但让她的埋怨日益频繁,而且言语之前的口气也越来越不耐烦了。我们的这个两居室,房贷每月两千六,才刚还三年,接下来还有漫长的十五年的还款之路;而每月的水电物业费,少说也有两三百块是跑不掉的;虽然我们没买车,也不用养车,但是往来打车、女儿上学、一家人的吃喝拉撒以及时不时地随随份子还是花项不少。上班时,我拿着一万出头的工资倒还好说,可一旦闲在家,单凭于书晓每月五千出头的工资和我那点儿微不足道的积蓄,坐吃山空已是近在眼前的事了。
所以每当许达哲和韩斯礼喊我出来坐坐,我就出来坐坐。也正好躲躲于书晓。
我第一次见韩斯礼就是在“春见”,许闻达介绍的。自从离开那家艺术中心,许闻达就成了我唯一还联系的前同事。他比我大三岁,以副总的身份负责展览、演出和赞助的外联事项,职务上算我的半个领导,不过他倒没在我面前摆过年龄和职务的架子,彼此工作上也还算配合的顺利。一坐下来,许闻达就对我卖了个关子:“胡安,你猜猜老韩像哪个国家的人?”我倒是一下子茫然起来,盯着他的五官看了半天:“黄皮肤,黑头发,难道还是外国人不成?日本人?”韩斯礼笑了,许闻达也笑了:“老韩,韩国朋友!”老韩穿一件格子风衣,灰色羊毛西装,白衬衣。如果只看五官面相,只听他那口流利的普通话和偶尔蹦出来的本地方言,你真看不出他与一个当地人有什么分别。
2
在“春见”,我们喝得最多的一种啤酒叫海特。据韩斯礼说,海特是韩国近20年来年来最畅销的啤酒,自推出之始就一举击败众多对手,现在已经占据韩国60%的市场。“才不是朝鲜人说的韩国啤酒真难喝”,老韩补充道,“这是用长白头山150米下的岩层水精酿的,泡沫很足,入喉后有一种独特迷人的酒花香。”后来我确定老韩并不是在做广告,海特的确是他的最爱。所以,每次我们都来这里。事实上海特也只是这里才有,别的酒吧和超市几乎都没货。这也是我在去过“春见”好几次之后才发现的。
韩斯礼比许闻达大七岁,算下来比我大了差不多十岁。因此熟了后,我也跟着许闻达称他为“老韩”,亲切,也实在。那时他在韩国政府派驻在我们这里的经济文化处做专员,许闻达常找他联系海外借展的事。闲聊时得知,老韩也出身农家,老家在韩国东南部海边一个叫“鸟城里”的地方,釜大毕业后他在北京留过几年学,在大使馆做过秘书,之后就被外派了出来。“老韩是个中国通,还娶了个漂亮的湘妹子,胡安你不知道,韩夫人可比他小七八岁呢,老夫少妻,一树梨花压海棠啊。”有一次许闻达说。
最初那次去“春见”,是因为许闻达托老韩帮忙联系首尔和釜山的几家美术馆,走官方渠道借展能省下不少钱。而之所以拉上我,是因为我在艺术中心那几年和许闻达配合得还不错,他就喊我来出出主意:“不白忙,到时走我这边给你开点儿费用。”听他那么一说,我倒也有点动心。如果不上班也能挣笔钱,也算能给于书晓一点儿交代了。后来,偶尔去“春见”聚聚就成了我们的一种习惯。有时是许闻达找老韩协调工作、帮朋友搞一下签证,有时是老韩下了班约我们坐坐。我一天到晚闷在家里,当然愿意出来跑跑,而于书晓因为我给许闻达帮忙挣了点外快,也乐得我出来碰碰机会。
事实上,我能参与的机会倒是不多。我也就当是躲躲于书晓一天到晚的唠叨。
老韩酒量不大,但是很喜欢喝。等喝到一定程度,他们正事谈完了,我们也吹吹牛皮。两个中国人,一个外国人,这就带有了一种国与国交流的性质。有一次,我问老韩对“抗美援朝”的看法:“你们韩国人是不是觉得我们不该出兵?”“倒也不是,只是我们夹在中美两个大国之间,能独立自决的事太少。”他谨慎避开了这个比较敏感、又不好表达真实观点的话题。我还问过他为什么韩国总统下台后都不得善终。他对这个有兴趣,如数家珍般把李承晚、尹潽善、朴正熙、崔圭夏、全斗焕、卢泰愚、金泳三、金大中、卢武铉、李明博、朴槿惠等历任总统都讲了一遍,最后说:“之前是因为军政府独裁,之后是因为财阀,政治家本钱太小,财阀力量太大,金钱政治是免不了的,无论总统想不想贪,能当上总统就说明他有把柄握在财阀手里,下台出事在所难免。”
有一次我们竟然还说到韩国的农村。韩国是发达国家,曾经的“亚洲四小龙”之一,我们想当然地认为韩国的农村也很发达,一派现代农业的模样。老韩摇摇头:“韩国农村可落后多了,甚至还不如你们的农村,日本人说韩国农村就是一片破烂,他们在电视上还经常嘲讽我们呢。”听他这么一说,我和许闻达倒是很意外。韩斯礼又说:“有机会带你们去我老家看看,我们那就是一个山窝窝,穷得很啊,我们兄弟姐妹虽然都出来了,但父母还在那儿,种稻子,全是赤脚下田插秧……”不知道许闻达是不是在农村待过,老韩的老家,倒是让我想起来父亲从小长大的华北农村。结婚头一年,我还带于书晓回去过一次,她实在受不了那里的蹲坑旱厕和天天不能洗澡。当然,我也是。
3
那年入冬之后,因为我原来所在的艺术中心要跨地域经营,谋划着在青岛开一家剧场,许闻达就被老板派去做前期筹备,我们在“春见”的聚会便停了下来。我和韩斯礼也就没再怎么联系,一来他毕竟是许闻达的朋友,二来和我也没什么深入的交集。
这期间,在于书晓整天的唠叨和日益迫近的生计面前,我也出去接触了两份工作机会。一个是去朋友的五号车间负责一间图书馆酒吧,待遇还可以,但就是离家太远了,每天往返要三个小时,这样一来女儿的接送就成了问题。另一个是老婆介绍的,去她学校电教中心的多媒体教室做管理员。从工作内容而言,这倒是与我在大学所读的专业很对口,但是去了之后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学的那点东西早就过时了不说,何况当年我也学得心不在焉,以至于现在我连给电脑装系统、做个课件、调试一下投影仪和音响功放都捉襟见肘。从机房一出来,我当场就被电教中心主任以“不适任”的理由拒绝签约。于书晓气得不行,回来的路上一直骂我“学的东西都被狗吃了”。
后来,于书晓叫我还是回艺术中心得了。“好歹每个月还有工资,一天到晚闲着总不是事,吃软饭?我那么点儿工资,可没软饭给你吃!”当着女儿的面,她甚至说出那么难听的话。“不是我不想,我也问过许闻达,策划岗位早有人了,回也回不去啊!”我怎么解释她也不听,气鼓鼓地一把推开正在教女儿弹的电子琴:“自己弹去,弹不会不许吃饭!”一转身进了卧室。我只好把温好的剩饭剩菜端上桌子,招呼女儿先吃饭。
等吃得差不多了,我就进去喊于书晓,她没理我。她正斜躺在床上蒙着头睡,两只已经开始显得有些粗壮的小腿还露着大半截在外面。我从外面扯了扯被子,她也从里面扯了扯。当我想从她没掩紧的被缝中钻进去时,被她一把推了出来,于书晓带着哭腔骂了一声:“滚!”夫妻之间,床头吵架床尾和。那天晚上,为了表示某种示弱和好,我像谈恋爱时那样哄了她很久。后来在把女儿哄睡安顿好,我钻进于书晓的被窝在她边上躺下来。可能是之前的甜言蜜语起了效果,她也没拒绝。要知道,之前的半年里虽然我们俩每天都睡在同一张床上,但一直都是两个被窝。她睡她的,我睡我的。
我差不多忘了有多久没和她做爱了,三个月?四个月?反正印象中很久没有了。闻着她脖颈处的肉香,我摸索着搂住她侧过去的身子,将左手从她睡衣领口伸进去,但刚摸到副乳就被她狠狠掐了一下。不甘心,我又用右手从她颈下穿过去拢紧,将退出来的左手向下摸去……于书晓其实有反应了,隔着那层薄薄的月白色内裤,我已经触碰到湿润的一滩。但在我把她的内裤往下拨拉时,于书晓“腾”地一下坐了起来:“算了,没兴致了,睡觉!你什么时候找到工作就什么时候再摸!”
接下来的日子,找工作就成了我的头等大事。那段时间,从江南到江北,从东城到西城,从老师、文宣、企划到销售、编辑等各个领域的各个岗位,我几乎都去尝试过一遍,就像是又回到了大学毕业前夕找工作的那段日子,到处投简历、打电话、去面试。不过可能是因为临近年底了,很多工作单位已经不再招人,我也就没能等来什么录用通知。所以大多数时间还是宅在家里,继续着此前我已继续了大半年的生活。
冬至节那天,岳父岳母刚吃过午饭就赶到了我们这边,拎来了大包小包的面粉、饺子馅、雪花饼、牛奶和各种水果。跟往年一样,他们来跟我们一起包饺子过节。岳父活面我擀皮儿,岳母和于书晓剁馅包饺子,只有女儿最闲,吃着雪花饼窝在沙发上看动画片儿,并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答着岳母关于成绩的问话。包完饺子,于书晓要我下楼去小店里买点卤菜和白酒,这时我意外接到韩斯礼的电话,他问我有没有空去“春见”坐一下。看着要兴冲冲的一大家子人,尤其是于书晓,我很犯难,便跟老韩说:“这样吧,老韩,今天是冬至,你来我们家吃饺子吧,一起喝点儿!”老韩答应了。
我跟于书晓说再包点饺子,等会有个韩国朋友要来。她没说话,白了我一眼。
半小时后,我在小区门口接到了韩斯礼。他还是我们初见面时那身行头,格子风衣,羊毛西装,白衬衣,不过这次他扎了一根蓝色斜条纹领带。我接过他带来的礼物,一屉红酒、一盒红参和一件女性化妆品,迎着他往小区里走:“老韩,你这也太客气了,来就来,还带什么礼物啊!”他连说:“应该的,初次登门,也没什么准备,还请见谅。”在电梯里我问他今天怎么来这么快,老韩说:“今天我们正常上班,我是下班后直接过来的,比从家里去’春见’要近多了。”我装作恍然而悟的样子将他迎进家门。
晚饭时,我和老韩喝瓦伦丁黑啤,岳父喝毛铺,岳母和于书晓喝红酒,微微喝牛奶。六个人举着黑白红三种颜色庆祝了一番。因为有外人在场,于书晓还算给我面子,一再劝我和岳父、老韩多喝两杯。岳父岳母对老韩也表现出平生第一次和外国人吃饭的热情,除了劝他多吃菜,还不停地向他打听韩国的种种,什么韩国冬天冷不冷啊、朴槿惠怎么样啊、朝鲜话和韩国话有什么区别啊、在中国适应不适应啊、有没有小孩啊之类的。尤其是我那当了一辈子铸造工、却始终不忘关心国家大事的老岳父,后来所关心的话题始终围绕着“抗美援朝”而展开,他用酒杯把桌子敲得震山响,并声称:“美国人胆敢再来,一定让他们有来无回。”老韩有点窘,要么默不作声,要么连连称是。
饭后,于书晓和女儿在客厅陪老两口看电视。为了不让岳父揪住老韩再问什么让他下不来台的问题,我便带他去“书房”——卧室的阳台上——喝茶。因为和老韩是通过许闻达认识的,我就和他聊了聊跟许闻达做的展览、演出和那家艺术中心的情况,他也跟我说了一些早年在农村插秧割稻、喂牛放羊的经历,让我眼前不时浮现出一个韩国少年在山坡上叼着狗尾巴草的画面。这中间,韩思礼去了一趟卫生间。十点时,他抬起腕表看了看:“不早了,我还要早点回去,老婆还在家!”他跟我的岳父岳母及妻女一一道别,最后抽出一个信封递给微微,说了些鼓励的话。我从女儿手里夺过来要塞给他,老韩制止了:“不知道你的女儿已经四岁多了,来之前也没有准备。”他这么一说,我就不禁想起他在厕所中窸窸窣窣地从钱包抽出一叠纸币装进信封的样子。
4
自从来过一次我家,晚上偶尔来聚一下就成了韩斯礼的一种习惯。而且他每次来基本上都会带点礼物,东西虽然也谈不上贵重——一束干花、一只小玩具、一网兜水果什么的,但是从不见他空手。这一度很让我和于书晓很过意不去,尤其是我,还隐隐生出一些对这份交浅言浅的友谊的不踏实感。不瞒你说,后来我还去网上百度了韩国人的礼节,当得知他们有登门做客常备一些小礼物的传统时,才总算稍稍安下心来。
除了跟我喝茶聊天,老韩还喜欢跟我大女儿微微一起玩。当然,微微也喜欢跟他一起玩。他们经常玩一种眼神游戏,也就是轮换着从1报数,谁喊出和对方一样的数字就算输了。女儿赢了,老韩就让他刮一下鼻子;老韩赢了,女儿则不用受任何惩罚。
老韩还懂点音乐。他一边弹电子琴,一边教微微唱韩文歌曲,唱的是金良贤和金良河这对韩国双胞胎组合的《没有去学校》。“站在校门前我的心情,哎呀妈呀。”“老师生气的脸,妈妈可怕的脸。”“藤条,我的小腿,真想逃跑啊,逃得远远的。”“但我还是鼓起勇气 打开了教室门。”这本该是我教给女儿的歌曲在老韩和她之间一句句展开,当时并没让我觉得有什么,而有什么的地方在于到了今天那歌声还像是在耳边。
现在想起来,那是在算得上我们家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就连于书晓,也一度有了笑脸,那一段她也没再唠叨过我,好像压根儿就没有这回事一样。有时候,看着在电子琴边的老韩和微微以及收拾餐桌、洗刷杯盘的于书晓,甚至竟会让我产生一种错觉,仿佛我才是那个登门而访的客人,置身于一个由父亲韩斯礼、母亲于书晓和女儿微微组成的三口之家。一直等到夜色深下来,等老韩取下大衣要走时,我才会又回过神来——原来他才是客人!而等他一迈出我家,我目送他进入电梯轿厢返身关门之际,那份把整个房间都洋溢得无处不在的快乐和幸福之感,则又会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也不密也不疏,老韩一周来个一两次吧。六七点来,十点左右准时离开。当然,出于礼貌和对他身份的某种尊重,我从没问过、也不好意思问他为什么经常来我家做客。只是临睡之前,我偶尔会问问于书晓:“哎,你说说,老韩到底怎么想的,为什么会经常来我们家,他不是有个中国老婆么,不需要他陪吗?没有孩子吗?”于书晓嘟囔着嘴反问我:“你问我我问谁去?你们不是朋友么?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知道?!”
不过应该承认,中间有几次我的确是对老韩撒了谎。那几次,接到他要来做客的电话时我正在外面,但我跟他说的是我不在家,家里也没人,要他稍晚一会——等我回去了——再出发。我的确不在家,但于书晓和微微是在家的,我之所以跟老韩撒谎,那是因为我不想让他在我不在家时登门。想想看,一个韩国男人,在我不在家时带着礼物登门拜访我的妻女,这意味着什么?在那么多韩国电影里这又导致了什么后果?
甚至有一次,在老韩到来之前,我还质问了于书晓——是不是她给老韩留了电话号码、老韩有没有约过她之类的。在得到她的否定回答后,我才拨通电话要老韩过来。
在老韩常来我家那一段,尽管于书晓没再唠叨过我,但是我一刻也没敢忘找工作的事,前前后后差不多面试了有十几家单位。投完简历等面试、面试完又不确定结果的那些日子,我经常陷入一种由焦虑、沮丧和挫败感混杂交织的情绪。事实上,那也是我第一次发现找工作竟然那么难——甚至比毕业前那一段找工作还要难,我辞职之前那种身价过万、策划总监的优越感一下子荡然无存。甚至每次看着老韩,看着眼前这个从韩国偏远农村走出来的、斯文中又略带点派头的异国来客,也会让我自惭形秽。
老韩当然看不出来这些。他依然照常来,依然每次都带一份礼物,依然是吃饭、喝茶、聊天、跟微微玩游戏或教她唱歌,依然十点钟离去,依然在为这个家庭带来几个小时的幸福快乐之后又在出门时将之随身带走,留下突然置身安静的我们一家三口。
5
许闻达是在过年前一个月时回来的。青岛的筹备工作进展差不多了,老板又要他赶回来打理这边。我私下找过他一次,说了说找工作的情况。我试探着问:“老许,既然青岛要再开一家,我们这边的人手应该不够吧,我有没有回来的可能?”“我当然希望你回来,不过策划总监已经有人了。你再等等,过了年就会招人。”许闻达很诚恳。
许闻达回来后,老韩基本上就没再来过我家,我们聚会的地点又转移到了“春见”。
不过年关将近,大家都比较忙,也只是小聚过几次。跟以前一样,许闻达和老韩谈他们的事,我在旁边小口呷着酒听听,偶尔插句话。有一次喝得晚了,也可能都喝多了,许闻达问老韩:“你的湘妹子最近怎么样,也不带出来给我们见见?”老韩苦笑了一下,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她啊,老样子,白天上班,晚上加班,在家就知道把里里外外打扫来打扫去,擦洗一遍又一遍。”“过度洁癖就是一种心理问题,有机会让我老婆开导开导她,总不能一直不走出来吧。”许闻达劝老韩。待我支起耳朵,努力想从他们的聊天中再探听一些蛛丝马迹时,老韩就不再说话了,许闻达也不再问了。
还有一次,也是在“春见”,不知怎么就说到了男女之事。许闻达说自己很久没搞女人了,也很久没搞老婆了,接着又说起青岛的韩国小姐和全北红灯区的韩国小姐来:“还是全北的好,一次七万韩币,服务又周到,青岛的太贵了,一次一千多,服务也就那样吧,不如全北的。”他又问老韩和我:“你们搞老婆多还是搞小姐多?”“惭愧,我还没搞过小姐,老婆也不让搞,都半年多没搞了。”说完,我和许闻达把目光转向老韩,他腼腆地笑了笑:“小姐我从来没找过,老婆嘛,也有好几年没碰了。医生说最好不要有性生活,怕激素分泌不稳定影响她。”许闻达来了兴致:“老韩,那这几年你是怎么过来的?!”老韩举起左手,高高地对我们晃了晃:“多亏了它,伍姑娘!”他这么一举,倒让我注意到了他无名指上的那枚婚戒,在灯光下正散发出一丝散碎的微光。
许闻达说:“老韩,花钱能搞定的事干嘛不花钱,回头我带你们去个地方。”我不置可否,老韩也没接话。停了一会,老韩说起他们代表处的一个姑娘,比他老婆还小两岁,中国人。“一个屋檐下那么久,这点我还是能看出来的,她对我确实有那个意思,我也挺喜欢她,也想过和她发生点什么,就是迈不过去那个坎。我也很爱我老婆,但是她现在这种情况,也不能做什么,我也不忍心,两难啊。”说实话,如果不是韩思礼自己说出来,无论我还是许闻达,估计都不会想到他的这层处境。同时,出于礼貌和某种尊重,我们——至少是我——也不会深入到去询问老韩这些隐私情感的地步。
那天晚上回到家已近凌晨。女儿已经睡了,因为我推开的那道门缝,她漆黑的小房间里泄漏进去一些光,犹如我为她带去的一片三角形的光明。我悄悄关好门回到卧室。于书晓也睡了,只剩下那盏调到最暗的橘黄色床头灯。也许是晚上所聊的话题的作用,也许是憋了那么久,我钻进了于书晓的被窝,侧着身子在她背后动作起来……等她有所意识时我已经进去,便不再管顾她的反抗……直到她停下来,像一具死尸般任我摆布……射完精后我听到了她的啜泣,但劳累和酒精的作用还是让我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时,天光已经大亮。女儿不在,于书晓也不在,阳台角落里那只银灰色拉杆箱也不见了,衣架上晾晒的衣服只剩下我的。给于书晓打电话,没接;给她办公室打电话,接了,但不是于书晓,同事说她今天没来上班;又往岳父家打电话,一阵漫长的嘟声之后,传来岳母开口前习惯性的清嗓声。我的一声“妈”还没喊出来,岳母的质问就过来了:“胡安,你是要干什么呀,书晓一大早带着微微过来了,问她怎么了也不说……”“妈,都是我不好,是我惹书晓生气了,我马上过去,马上过去。”知道妻子带女儿回了娘家,我稍稍镇定下来,胡乱刷刷牙、洗了把脸就往江北的岳父家赶去。
道歉没用,哄也没用。任凭我怎么说,于书晓也不愿意跟我回来。实在没辙,最后我问她:“那你说,到底怎么样你才肯回去?”“你什么时候找到工作,我就什么时候回去。”她说。岳父岳母倒也没怎么骂我,只是顺着于书晓的话说,要我尽快去找个工作什么的。我一边连声答应一边想,看来于书晓并没有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告诉他们。
6
那个春节,几乎天天阳光灿烂,但却是我有生以来过得最凄惨的一次春节。家里到处冷冷清清的,没有春联,没有年货,我也没有置办的心情。我也没有回老家跟父母团聚,既然妻子和女儿不回来,我一个人回老家也难以向他们交代——真交代了又担心他们问东问西的,索性就不回了。为了对付过去这个年,我趁楼下小店关门前买了几大包速冻饺子,每天煮两顿,早饭不吃。打打游戏上上网,实在无聊了,就坐在阳台上晒太阳,对着宽阔而迷茫的蓝天白云发呆,犹如婚姻沙漠上那只落单的公骆驼。
大年初一那天,我买了一网兜水果和几盒保健品去岳父家。过年嘛,对长辈该尽的礼节还是要尽的,再说我又不是和于书晓离婚了。但于书晓还是不理我,岳父岳母虽然对我还算客气,但客气中又透着一丝隐隐约约的埋怨和冰冷。只有微微在我身边亲热地蹭来蹭去,待了半天,陪她看了一会儿《小猪佩奇》,等实在受不了空气中到处都浮游着的那种被孤悬的感觉时,我决定回去。正在厨房中忙碌的岳母也没有要留我的意思,这让我更坚定了回去的打算。等走到楼下坐上车,我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在过年前后于书晓带女儿住娘家的这段日子,她回来过两次。第一次我不在家,等我回来时,发现电子琴和梳妆台前于书晓那一排化妆的瓶瓶罐罐不见了,衣柜里她和女儿的换洗衣服也拿走了。她第二次回来时,我正在做饭,她看见我也不理,拿了开学时要用的课本和教案转身就要走。我一把拉住她说:“饭都做好了,一起吃吧!”她白了我一眼:“不吃,家里弄得跟狗窝一样!这个月的房贷和水电费你自己交啊!”
我知道于书晓这是做好了长期住娘家的打算,也就不再去岳父家那么勤了,想微微时就打个电话。有一次,我打过去时正好是微微接的。一听到她那奶里奶气的声音我就哭了,我在这头用袖子揩了揩眼角说:“微微,想爸爸了没有?”“想了,爸爸,你什么时候来接我和妈妈回去啊?”“过几天爸爸就去接你们,微微乖,一定要听妈妈的话……”我又嘱咐了微微几句,就匆匆挂了电话,我怕接下来强忍不住时会哭出声来。
春节后开学大概一个多月,那天很冷,阴沉沉的。我实在忍受不了这么冷清和冰锅冷灶的生活了,就打算去岳母家再次赔礼,把于书晓和微微接回来。他们正吃饭,岳父把我迎进去,又去厨房拿了一副碗筷给我。我对岳母挤出个笑脸,挨着微微坐下,闷头鸡子啄米般吃起来。饭间大家都很沉默,除了微微用勺子把碗碟碰得叮当作响和电视机里的对白之外几乎没什么声音,而我也将自己平时粗鲁的吃饭声尽量地压低。
吃完饭,我主动收了碗筷拿去厨房洗。没一会,岳母也悄无声息地进来了,她叹了口气说:“胡安,也不是妈说你,老婆孩子住娘家那么久,你倒像个没事人,你这心也太大了吧——对了,你工作怎么样了?”“妈,确实是我不好,我以后一定改,工作嘛,过年这一段很多单位都不招人,过几天我就出去找,妈,今天我把书晓和微微接回去吧?!”“嗯,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有老婆有孩子的,不挣钱养家怎么行。我跟你说啊,你可要注意一下,书晓恐怕是怀孕了,我见她吐了几次,你快带她检查一下。”
听岳母这么一说,我一下子头大起来。怀孕?吐?检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把于书晓和微微接回来后,我表现得十分殷勤。把狗窝一样的家里彻底清扫了一遍,把女儿的电子琴也重新安装好。那么久不见,女儿对我倒还好,仍像以前那么亲,于书晓却还是冷若冰霜的,一晚上也没和我说几句话。睡觉时,她还像先前一样,自己叠了个被窝儿钻了进去。“你怀孕了?什么时候的事啊,我怎么不知道?”我轻摇着她的肩膀问。“你自己干的好事你不知道?!”她没好气地说。她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一准是那天喝多酒乱来的,对,那次的确没做措施。“周末我带你去一趟医院,嗯——,不管要不要,都先去看看医生。”但话一出口我就意识到了问题,果然,只见于书晓猛地坐起来说:“胡安,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自己的孩子你说要不要,啊?!”
周六上午,我陪于书晓去做孕检。还真是怀孕了,B超结果显示,胎儿已经两个月了,一切正常。见习女护士对我们说了一些恭喜之类的话,并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肚子还没鼓起来的于书晓,脸上已经迫不及待地流露出了两个孩子的母亲般的笑容。
但是,我却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工作的事情没着落且不说,这一家四口的重担眼看着就要砸在肩膀上,我又能拿什么去扛呢?趁于书晓跟护士咨询的空档,我偷偷跑到医院走廊外抽烟。刚抽出一支烟衔嘴上,我正翻着裤兜找火,一支点燃的打火机就伸了过来。一抬头,竟然是许久不见的韩思礼。“咦,老韩,你怎么在这儿呢?”我吃惊地问。“我老婆怀孕了,带她来复查一下,你怎么也在啊?”老韩掐灭烟,脸上透出一股隐也隐不住的喜气。“我?妈的,这也太巧了吧,我老婆也怀孕了啊。”我说。
接下来,在那条长长的走廊里,我和于书晓第一次见到了韩思礼的老婆李雅丹。
怎么说呢,确实很年轻,也确实像许闻达所说的那样漂亮。不,可能比许闻达说的那种漂亮还要漂亮。此刻,李雅丹的年轻漂亮和韩思礼的斯文并列在一起,很容易让人产生某种羡慕,甚至是嫉妒。李雅丹一身蓝色外套,一条红围巾,及腰的长发如飞瀑倾泻而下,只是脸色有些苍白。等老韩介绍完,她冲我和于书晓点了点头,算是寒暄。
“几个月了?男孩还是女孩?”我在一边悄悄拉着韩思礼问。“两个多月了,男孩女孩还查不出来,再说现在医生也不能透露性别啊!”他似乎很了解这些情况地说。“好啊,等你和雅丹有空了就去我们家吃饭,说不定还能给孩子结个娃娃亲什么的。”我对老韩打趣道。老韩和李雅丹都笑了,说“一定一定”,然后就匆匆和我们分了手。不过当时我怎么也想不到的是,那不仅是我和李雅丹的第一次见面,同时也是最后一次。
7
随着于书晓的肚子一天天鼓起来,她的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大,甚至喜怒无常。
有一天, 她先是说卧室里的黑窗帘太暗了,要我去换成那种白色轻纱织的,等我换上去她又说太亮了,光线太强会影响睡眠,又要我去换一种不明不暗的。此外,她还不断盘问我以前和韩斯礼、许闻达去酒吧的事:“说是喝酒,谁知道干吗去了,三个男人能去干吗?!”她不但质疑这些,还言之凿凿地说我上次看李雅丹的眼神不对,透露出一种色迷迷的东西:“你为什么盯着她那么久?你们这些公狗男人,就见不得漂亮的骚母狗!”如果不是亲耳听到,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样的词会从素来文静、连年被评为“优秀教师”的于书晓嘴里蹦出来,简直不可理喻。但我没跟她计较,也没法计较。
为了迎接在几个月后到来的第二个孩子,也为了对付日益增加的家庭开支,更为了在于书晓和岳父岳母面前我那份虽已荡然但是还存在着的所谓尊严,后来我瞒着父母和大嫂,跟大哥借了三万块钱。当然,我也知道救急不救穷的道理,这点钱只能缓缓眼前的事,工作还是得找。所以我除了照看于书晓,也时刻留意着网上的招聘信息。
这期间许闻达约过我几次,说和老韩去“春见”坐坐。我都没去,借老婆怀孕和其他借口推掉了。不是不想,也不是走不开,是没心情。也怕于书晓知道了又胡思乱想。
临近立秋的一天上午,我正在阳台上杀一只土乌鸡——那是我早上从街头摊贩买来给于书晓煲汤的。刚放完血正准备褪毛时,手机响了。是许闻达打来的,要我马上赶到艺术中心找他。我以为工作有了着落,或者帮忙救急什么的,就去了。许闻达正坐在他那辆雷克萨斯上等我,一上车他就说:“出事了,老韩的老婆死了,我们现在去医院。”我一下子呆住了,忙问他怎么回事:“几个月前我还见过她,那时候还好好的呢。”“我也是刚知道,去了再说吧。”许闻达估计也被李雅丹的死惊到了,一路上他把车子开得飞快,遇到塞车和转弯时不停地按喇叭。在车上,我们几乎没有说一句话。
到了医院,韩思礼正倚在花坛的水泥台子一根接一根抽烟。他还是穿着那件格子风衣,但里面不是羊毛西装、衬衫和领带,而是一件枣红色毛衣。他没有哭,脸上也没有挂着我们想象中的泪痕。我和许闻达那急切惊慌的心情,在貌似镇定的老韩面前,似乎也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老韩看了看我和许闻达,从烟盒里抽出仅剩的两根烟递来:“走了,昨天夜里就走了,今天一大早殡仪馆来拉的尸体。”我和许闻达什么也没问,就那样站在水泥台子旁边,陪着他抽了一会烟,最后各自跟他说了一句“节哀顺便”。
我带着一种人生无常的感伤回到家。于书晓和女儿正在午睡,我继续烧水给那只乌鸡退毛。阳台上到处都是血淋淋的,角落里的那只乌鸡已经死透了,但看得出来,死前的确扑腾过一阵子。我在想,等会要不要把李雅丹的事告诉于书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告诉她。可能觉得不吉利, 也可能怕她情绪上起伏,后来我的确没有告诉她。
半个月后,我去艺术中心找过一次许闻达。“李雅丹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问。他大概讲了一下,说可能是李雅丹怀孕之后激素失衡引发的:“我记得老韩原来好像说过,医生叮嘱他不能跟老婆行房,行房也要做好措施,不能怀孕,不然就会有麻烦。”许闻达又问我:“你还不知道吧?老韩已经申请调回国内了,也就是最近的事,这几天抽空我们给他饯个行吧。”听许闻达这么一说,我的
确想起来了,之前在“春见”喝酒时韩斯礼确实提到过,他还说已经有五年没和老婆搞了什么的,原来是这么回事。
孙国志 梅花之三 国画
接下来的几天,我也无心去找工作,就一直待在家等着许闻达约我的消息。不过在给老韩的那场饯行到来之前,他却提前来我家辞行了。在老韩离开前的那天晚上,也就是他之前经常我家做客的那个时间,他突然打电话说要来家里做客,也算是辞行。
跟之前一样,老韩也带了一份礼物——一只蓝色的美人鱼,是送给微微的。那天岳母下厨,做了排骨藕汤、剁椒鱼头、蒜蓉菜苔什么的。我和老韩喝了不少酒,岳母、于书晓和微微听说韩思礼要回国后也跟他轮番碰杯。吃完饭喝茶时,韩思礼跟我说:“胡安,你还不知道吧,其实我头一个孩子也是女儿,跟微微同岁,只不过生下来不到一天就夭折了,雅丹受了刺激,身体从那时就垮了。”我连忙拿话去安慰他。“雅丹的死跟我有关,是我害的。那天喝酒喝多了,回去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那天你和许闻达也在的。雅丹怀孕后,我们跟医生咨询过,说是可以要孩子,但有危险,雅丹一直想要,但后来……”我一边听一边想起那天夜里强行搞于书晓的情形,头“嗡”的一下。
到了这个时候,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开始准确无误地在我眼前自动拼装起来。
一切谜底都已经揭开。我终于明白了韩思礼那一段为什么会经常来我们家做客,又为什么每次做客都会给微微带来那么多礼物。而与此同时,我也终于知道了,在我强行和于书晓做爱的那天夜里,老韩对李雅丹肯定也采取了同样的行为。然而,同样的行为并没有给我们两个家庭带来同样的结果。现在,我们的孩子正安安静静地待在于书晓的肚子里,正常而健康,等待着足月出生;而韩思礼的那个孩子,不但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而且还把他/她未曾谋面的母亲带去了另一个世界。这不禁让我暗自感叹,既侥幸于我们得到了命运的庇护,也悲凉于他们与我们同命不同运的人生劫难。
那天夜里,我躺在床上一直辗转反侧,直到后半夜也没睡着。一闭上眼睛,眼前就会浮现出在医院里见到老韩和李雅丹的那一幕。最后,我摇醒了于书晓,跟她把老韩和李雅丹的事情说了一遍……于书晓默默地听完,一句话都没说。她旋开床头灯,一声不吭地钻出被窝,把她的那床被子盖在了我的被子上面,然后钻了进来。于是,在一年半之后,我们才得以第一次同床共枕,她也第一次依偎在了我的胸前——那甚至让我感到陌生、新奇乃至于无所适从。把床头灯旋灭后,于书晓用左手穿过我的脖子紧紧搂住,用光洁的额头贴住我的脸。在我感觉到下巴上流淌过她滚烫的泪水时,她又用右手摸索着牵住我的左手,轻轻地放在她于黑暗中高高隆起的肚皮之上……
8
算起来,我的小儿子闹闹刚好出生在老韩离开后的两个月。我和于书晓虽然是第二次为人父母,但这种既要带小儿子又要照顾大女儿的生活还是把我们忙得晕头转向。
不得已之下,我们就把岳母请了过来。她和大女儿住小房间,我和于书晓带着小儿子住自己房间。闹闹正像后来给他取的这个名字一样,日夜闹个不停,不是一会儿哭着要吃奶,就是一会儿又屙尿在了新换的垫被上,而且又体弱多病,经常咳嗽发烧,折腾着三个大人不分昼夜地在诊所和家之间来回奔波。那些日子,虽然我仍然赋闲在家,但时刻环绕在身边的哭闹、尿布、奶粉、暖水瓶、床单、输液、失眠、忙乱以及焦虑,让我感觉到甚至比上班还要忙碌许多。对于不但同样要承受这些,而且还要忙着备课、写教案和一周十四节课的于书晓来说,这种忙碌我想肯定更有过之无不及。
在我们那不足七十平米、两室一厅的家中,尽管在大立柜玻璃内侧、藤编的方形茶几、冰箱外壳、沙发以及阳台角落里,还堆放着韩斯礼送的干蔷薇花、陶瓷茶具、几枚精致的冰箱贴、布娃娃、高丽红参包装盒,微微也经常在电子琴上弹唱老韩教给她的那首《没有去学校》,但无论我、于书晓、微微还是岳母,置身其中的纷繁忙乱已经让我们忘记了世间还有一个叫韩斯礼的人,更不会有谁因为看到那些已经成为我们家一部分的礼物而想起他的存在,仿佛他压根儿就没出现过一样。每天一睁眼,我所面对的就是且只能是养儿育女和工作挣钱。而于书晓所要面对的,也不外乎这些。
好在几个月后艺术中心终于招人了。在许闻达的帮忙下,我这个一年前炒了老板鱿鱼的策划总监又被老板接纳到麾下负责剧场演出,虽然岗位变了,但是待遇照旧。卷土重来,我和许闻达又做起了上下级和同事,我偶尔帮他救急做做方案,他也会帮我联系一下演出的赞助。但是,在我们在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相处之中,我们俩谁也没再从对方嘴里听到过“韩思礼”或“老韩”。同时,我和他也没再去过“春见”,恐怕也都已忘记了海特啤酒的味道——尽管喝了那么多次,但我一直也没能适应那种味道。
暑假过完,微微升读一年级。为了不输在起跑线上,也为了全面培养她的可能性,于书晓给她安排了跳舞、弹钢琴、电子琴、书法班等等,几乎没有一天闲着的。于书晓甚至把她办公室里那个卷了边儿的破地球仪也拿了回来,说是让微微熟悉熟悉地理知识,从小就建立起世界格局。有一天晚饭后,我正在厨房刷锅洗碗,微微拨弄着地球仪跑了过来:“爸爸,韩国在哪里啊?”我用油腻的指尖把地球仪固定住,把那片橙红色的区域指给她看:“诺,这不是么?”“那韩伯伯是不是在这里?”韩伯伯,我甚至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她说的韩伯伯是谁,而等我反应过来后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老韩的消息了。但是这么久以来,我竟然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女儿现在这么问起,才让我突然觉得他早已经离开我们——而我们也早已经离开了他。我的指尖在韩国东南沿海区域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上来回游弋,很轻易地就穿越了千山万水。但找了半天,我也没能在那片橙红色之中找到那个叫“鸟城里”的地方……老韩到底是回了老家,还是去了首尔、釜山、大邱或其他国家?我不知道。自从他离开之后,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他的朋友圈也没有更新,至今仍停留在我最后看到的戛然而止于那个表达安息的画面,他的号码也不知是否还能拨通……
此时此刻,窗外隐现出一片迷离的灯火,楼下传来一阵阵喧嚣的广场舞歌声——“我的爱都是为你准备的,我的情都是被你陶醉的,我的心醉醉梦醉醉,歌唱你的美……”此时此刻,我正在地球仪上找老韩,而老韩人在何方?他可能永远也不知道,他的老婆,他那本应微微同岁的大女儿、本应和闹闹同岁的第二个孩子,以他们的不幸让于书晓和我看到了劫难没降临到自己头上的幸运,我们之间的破碎也因此得以粘合。恍惚之间,我甚至还产生这样一种幻觉——微微和闹闹是老韩和李雅丹的孩子。但我却无法向他们道一声“感谢”,而只能就这么弓着身子把水槽里那一只只布满油污的碗碟洗刷干净,用抹布一遍遍地擦拭,直至它们光洁的瓷面散发出炫目的亮光……
1
如果留意,你也许会发现我已经发现的一个细节:那些感情太如意的人和那些感情太不如意的人其实拥有一个共同特征——要么随时随地都捏着手机,要么接打电话或翻看微信的速度都特别快。
我也具备这个特征。虽然我也具备这个特征,但是对应过去,我却并不在这两种人之列。换言之,我的感情状况既不是太如人意,同时也算不上太不如人意。之所以说“算不上”,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了,“算不上”这个说法充满了模糊、暧昧和可解释的弹性空间。这么说吧,如果你半个小时前问我属于哪一种,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后一种;不过现在嘛,我就只好笑一上那么笑,回答“算不上”了。
是这样,现在正好夜里十点,九点半时我的手机清脆地响了一声“叮咚”,犹如一句美妙的天外来音飘然而至室内。当时,我正捏着手机窝在沙发里玩天天象棋,和一个网名叫“逗你玩”、头像是一只狗头、不知是男是女的人已经连下了八局,战绩是4:4平,正想着下完最后一局分出了胜负就去冲个澡睡觉。叮咚声带来了一条这样的微信:有空吗,方不方便来接我一下?我在步行街上的LADY SEVEN,喝多了。是许灵发来的,一个前女同事。准确地说,是一个我追求了两个月、也拒绝了我两个月的前女同事。现在看来,八成是有戏了。与很多人追几天就想上床的节奏相比,我这两个月的追求确实算不上短,甚至还能称得上漫长,换别人早偃旗息鼓了,幸好我坚持了下来,因为我知道坚持就会有结果。老话是怎么说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今天终于验证了,金石等会儿就要开。
在这半个小时里,我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以下几件事。除了把自己捣饬出一副人模狗样的形象——挑了一件很显活力的套头衫、洗头吹头发弄了一个自以为潮的发型、最后上上下下地喷了一些大卫杜夫香水,并对着卫生间那面布满积尘的镜子前前后后照了一番,直到满意为止。我还一反此前从来不给女性买花的习惯,到小区楼下的花店左挑右拣地选了一束大红的玫瑰。对了,刚才在砰的一声把门带上之后,我还意识到忘带了一样东西——我觉得应该带上,有必要带上,就又开门翻箱倒柜地找了一圈,找到了。对,是避孕套——很久以前用剩的,虽然只有三只,但应该也足够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也就是说,接下来只要我把我这阵东风一路吹过去,从花店门口吹到街边,再沿着街道、红绿灯、拐角和高架桥一直吹,最后准确地吹进LADY SEVEN酒吧,往许灵面前一站,就意味着大功告成了。我就能跟那些在感情中千疮百孔的人划清界限,加入到另外一个队列。
此时,我从小区门口的花店走到街边准备打车。那些路人向我抛来了各种各样的目光,我想他们都注意到了我和我怀中这束在一层透明塑料中尽显妩媚和象征爱情的红玫瑰,更注意到了我溢于言表的蓬勃之情。不过,我毫不在意他们目光里的内容。这样的目光我以前也抛过,但我的目光跟他们的不太一样,我的目光中只有鄙夷,因为每次在街上碰到捧着花的那种男男女女,我就觉得很傻逼、很LOW。但是现在我不这样想了,我觉得那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是羡慕与嫉妒。眼下,我只想他们把目光抛得更猛烈一些,越猛烈就说明我越幸福,越猛烈才越配得上我此时此刻的心情。
在去酒吧的这段路上——大概有半个小时的样子,我觉得有必要交代一下我和许灵的事情。
怎么说呢,事实上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和她的关系。因为在这半年内,除了在上一起上班,我们还藕断丝连过一阵子。更进一步说,我不确定她算不算我的前女友,反过来,我也不确定自己算不算她的前男友。是这样,在刚认识之后的几个月里,她追求过我一段,没追上;回过头来,也就是前文所说的最近两个月,我也倒回来一直在追求她,她也没答应。按我的手下刘静的说法,我这就是典型的犯贱。犯贱归犯贱,人之初,性本贱。虽然我们谁都没追上谁,但在许灵追求我的那几个月,我们还是若有似无地在一起过一段。既然在一起过,那也应该算男女朋友了,水过地皮湿嘛。
所以你也可以这样理解,我的前女友许灵,刚才已经给我发出了一个既含蓄又强烈的信号。含蓄在于,她要我去LADY SEVEN酒吧接她;而强烈又在于,这代表着她马上就会接受我的追求了。
2
我是去文化城上班一年后认识许灵的,那是文化城“双年庆”半个月前的一天。因为要搞大活动,我们企划部赶着做各种方案和文宣物料,每晚都加班到凌晨。那天夜里,最终确定了物料清单和设计思路,我让刘静给设计部下了个任务单。但设计总监跑过来说:“韩总监,单子太多,人手太少,到时出不来可不要怪我哟——”我一下子就怒了:“这是老板交代的任务,如果耽误了你们要负责。”她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说:“我们手头也是老板交代的任务啊,等不了,你们可以另请高明!”
真他妈气人。设计部这帮鸟人,仗着女总监和老板走得近,平时不鸟我这个企划总监也就算了,现在要做双年庆了也不帮忙,欺人太甚。我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抽烟,就去消防楼梯的转角抽烟。
我腾地一脚踢开消防楼梯的门,狠狠吸了一口烟,吐出一串又长又浓的烟气,就像吐出了一串怒气。就在这时候,从渐渐消散的烟气中慢慢显露出一张正望向我的女生的脸。可能是不好意思,在和我即将四目相对之前她把头扭了过去。烟气散尽之后,我才看清对方也在抽烟,抽的是那种很细的ESSE,姿势和吞吐的表情都显示出她的老练。她没理我,我也没理她,她抽她的,我抽我的。不过,一男一女就这么站在窄小的楼梯转角里抽烟,窄小而迫近的空间一下子就把我们凸显了出来,就像一条绳子上的两个蚂蚱——男蚂蚱和女蚂蚱,就像一张白纸上的两个黑点——男黑点和女黑点。
这确实挺尴尬的,何况刚才我还是一脚踢开的消防门。
是我先打破的尴尬。
“呃,你好,韩松,企划部的!”
“你也好,许灵,文创开发部的!”她一笑。
“我没见过你呢,新来的吗?”
“是啊,刚入职一周,不过我可见过你呢!”她卖了个关子说。
“嗯?你见过我?在哪里?”
“橱窗里不是贴着你的照片嘛,策划部总监,韩松,去年的优秀员工!”
我一愣,想起那片令我每次都绕道而行的橱窗,不好意思地对她笑了笑:“嗨,什么优秀不优秀的,这种事,还不是老板需要谁优秀谁就优秀。”她表示认可地笑了笑,我也回应似地笑了笑。
接上了头,接下来的聊天就顺理成章了。
在知道许灵在文创开发部做产品设计之后,我冒出一个并没有期待肯定答复的想法:“既然都是做设计,那你能不能做海报、喷绘和易拉宝的设计?“这个嘛,对我们做产品设计的人来说,这算得上简单。”她说。我邀请她又抽了两支烟,把要做的设计和创意构思和她说了说,怕她不同意,我又加上一条:“我打报告给你算工作量,如果算不了,给你开设计费也行,就算你接的私活儿。”她答应了,不但答应了,事后也证明她设计得非常出彩,虽然她一点儿都没按照我之前提供的创意和构思。
双年庆很成功,老板非常满意。几项数据说明了他的满意,在活动的一周内,人流量突破10万,整个文化城零售额达到100万。在后来的部门庆功宴上,我叮嘱刘静把许灵也喊过去。“老大,你怎么也认识她?”刘静很不解。“等会你就知道了。”许灵,再加上我手下的十一个女兵,还有我,浩浩荡荡地去青石玖宫吃火锅。猪脑,牛肉卷,羊肉卷,五花肉,毛肚,百叶,黄喉,鸭血,海带,丸子,虾滑,青菜拼盘,蘑菇拼盘,满满摆了一桌子。我喝啤酒,她们女的不怎么喝酒,喝牛奶、玉米汁和雪碧什么的。我就像贾宝玉坐在一群姐姐妹妹们中间似的,挨个敬酒感谢过去,辛苦了,辛苦了。
等感谢到许灵那里,我才发现她没怎么动筷子,碗碟里只有几片青菜。“是太辣了还是不合胃口,要不点几个别的菜?”我问,她连忙说:“我差不多吃饱了。”当时我还不知道的是,许灵不吃猪肉,也不吃血制品和动物内脏。我斟满一大杯啤酒说:“来来来,我们企划部一起敬许灵一杯,这次的设计全靠许灵帮忙,非常牛逼,瞬间碾压了设计部!”最后一句顿时让酒桌上爆出一阵报复成功的笑声。
一圈酒敬完回到座位上,刘静就开始对我挤眉弄眼,悄悄嘀咕道:“老大,你刚才跟许灵喝酒的时候,我看你们站在一起确实挺搭的,Perfect Couple。”“什么鬼?”“完美情侣!”“瞎说,别什么事都掺和,老板可是说过了,要我找人换了你这个店长。”“换就换呗!”她满不在乎。我这个手下吧,说起来还真没什么优点,马虎,潦草,执行力差,不是这里捅娄子就是那里出乱子。半个月前,那些花花绿绿的小情小爱啊、养花弄草啊、饮食烘焙啊之类的书被读者乱塞在外国文学专架上,她也不及时理货,被老板做了通报批评。老板还跟我说不行了就换人,我连声说好好好,却一直没行动。
我之所以没行动,是因为刘静有一个跟那些缺点同样明显的优点,也许正因为有那些缺点垫底,她才拥有了这个优点。她就像你肚子里的一只蛔虫,你说的她懂,你没说的她也懂,她不但知道那些你想说还没说出口的话,甚至还知道你脑子里下意识中的话。单单冲着这一点,我也不愿换掉她。
3
文化城坐落在万达广场的旁边,也就是整座城市最繁华的商圈位置。地下两层是租出去的那种卖衣服、卖小吃的小门店,地上五层分别是图书、文具用品、创意产品、设计师集合店和甜点美食咖啡。书店在一层,但其他楼层的扶梯口、过道和廊柱边也都以码堆的方式陈列着图书。老板说,这是他从诚品书店学来的,既有诚品的美学,但是又比诚品更接地气,一准能让文化城打开局面。
在这里上班的基本上都是女的,女员工和男员工的比例接近9:1,比师范院校的男女比例高多了。之所以招这么多女的,可能跟这个事儿天然就适合女的干有关,除此之外,老板也自然有他的那层考虑——我也是来这里半年后才明白的。就是说女的工资低,脸皮儿薄,也不大好意思提涨工资,即使提了涨个三百两百的也容易打发。而且一旦有什么纠纷,女的也不愿把事情闹大。就拿我的店长刘静来说吧,虽然她毕业于211名校,也工作三四年了,但每月到手也只不过四千出头。而这样的待遇就算很不错了。至于普通员工,到手也就三千多点儿,租租房,吃吃饭,再买买衣服化妆品、随随份子什么的也就所剩无几。不过好在女人不会有太多应酬,也没有什么抽烟喝酒下馆子的花项。
有一次,我还跟刘静打听过许灵的待遇,她说:“嗨,许灵比我的工资还低呢,扣完五险一金还不到四千,我看过她的工资条儿!”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堂堂一个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设计专业的硕士毕业生才这么点儿工资,甚至还不如国内学校的毕业生。虽然说岗位不同、个人能力也有差别,但差别那么离谱还是不免让人心寒,同时也不由觉得人才贬值得厉害,留学生又有什么精贵呢?!
因为上次打过交道,后来我对许灵也就多了一层注意。我发现她跟那些洋气时髦的留学生不一样,她的穿着打扮一点也不出格,怎么说呢,甚至还有些老气。尤其是她的刘海,颇有些古装电视剧里那些女人的风格,弯塌塌地曲在额前。不过虽然在同一栋楼、同一家公司,我们倒也见不了几面,只是上楼下楼时互相喊一声,或在消防楼梯抽烟时聊几句有的没的。倒是刘静和她关系不错。每天中午下班之后或者晚上要加班之前,许灵就会到书店前台来找刘静,然后两个人就一起去楼下的小餐馆吃饭。或者点两份外卖,有说有笑地聚在会议室里吃,会议室门口漂浮着一些快活的空气。
有天晚上加完班,我进了电梯正准备按关门键,有个声音从外面传过来:“等一下,等一下”。
对,确实如你所想象的那样,是许灵。她提着一个挂了只毛毛熊的书包闪进来。
见是我,她夸张地拉长调子问了一声:“咦,你也加班啊?!”
“是啊,真巧。”我回应道。
到了楼下,虽然我们已经互相道过别了,但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冒出一句:“要不要宵个夜?”
许灵似乎也有这个意思,说:“去吃什么啊?”
“去振兴路撸串儿,怎么样?”平时其实我不怎么吃烧烤,也很少去宵夜,之所以突然说去宵夜吃烧烤,很可能是受了公司很多同事的影响,因为他们平日里老是说振兴路的串儿怎么样怎么样。
“好啊,去看看吧,我也听说那里的串儿不错,还没去过呢。”
于是许灵开车,我导航,就这么在深夜十一点钟开往振兴路大排档。
正像刘静后来所说的那样,我确实嘴贱。坐在副驾驶上的我,半路上没话找话地撩许灵:“哈,你还不知道吧,刘静可是说要把你介绍给我呢!”她腾地一下脸就红了(这是我猜的,依据是方向盘上她慌乱的小手):“啊,我不知道啊,这个刘静,乱说!”然后她就不说话了,目不斜视地开车。每隔一段才有一盏的路灯,不时把昏黄的灯光透过前窗玻璃撒进来,一阵一阵地撒在我和许灵的身上,于是车内的空气里浮荡起来一种尴尬和幸福交融混杂在一起的气息。街上的人和车差不多都已经零落,两边的路灯似乎一下子明亮起来,照耀着空旷、华美而又漫长的街头,一直蔓延到天边的样子。
夜市刚刚开始,一派热烈和喧哗,每一个小摊子前都漂浮着好闻的油烟味和肉类刚接触到滚热的铁板时那种滋滋啦啦的声音。许灵点了一只烤茄子、两串韭菜、两串香菇和十串骨肉相连。看到那十串骨肉相连,刚开始我还以为她点错了,事后证明她并没点错。我只吃了一点茄子和韭菜(必须承认,选择吃韭菜时我充分考虑到了它的壮阳效果),剩下的都被许灵包了。“胃口不小啊,那么喜欢吃肉,上次怎么没见你吃呢?”我问她,许灵一边摆弄着竹签一边解释:“还好啦,我只是不喜欢吃血和内脏,肉还是喜欢吃的,无肉不欢哈,尤其骨肉相连,这还是我回国后第一次吃。”她说起在澳洲的日子,那时她还在房子里添了一台电烤箱,经常去超市买鸡腿碎肉和软脆骨自己串了烤着吃。
我很不解:“骨肉相连有什么好吃的?”
“哈,你说辣条又有什么好吃的,还不是有那么多人喜欢吃!”
不过许灵当时并没有说,她老爸以前就是干烧烤摊儿的。她当时没有告诉我这一点,我也完全可以理解,因为出于同样的道理,我也没有告诉她我的老爹是个菜农——现在也仍然还会是,如果他没死的话。等我们在一起了——如果那也可以称为“在一起”的话,许灵竹筒倒豆子般为我讲述了她的家史,也就是开小店儿的老妈和搞烧烤的老爸怎么含辛茹苦、披星戴月,又怎么样供她读书以及一步步将她培养成一个澳洲留学生的故事。许灵说,她是小时候从老爸的摊子上开始喜欢骨肉相连的,她老爸烤的骨肉相连有个特点,香,辣,脆,甜,无比好吃,人吃人爱。事实上,她老爸不但烤的一手香辣甜脆的骨肉相连,而且还富有伟大的梦想,他伟大的梦想就是通过烤一手香辣甜脆的骨肉相连而把女儿送到国外去,最终成为一名光荣的外国人,至少是成为光荣的外国人的媳妇。
许灵很争气地实现了她老爸这个伟大梦想的前半部分,然后又沉沙折戟于后半部分。
4
那次宵夜之后,许灵来书店的次数明显增多了。准确地说,是靠近我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作为一个阅过一些女人的男人,这一点我还是能感觉出来的。而后来的事情已不需要我感觉,几乎每个人都能看出来,她,许灵,文创产品部的产品设计师,对我,韩松,企划部的总监,有那种想法。
吃完中饭和晚饭,有时她还会约我去楼下的星巴克喝一杯。出发前,她还在电话里强调:“我先去,你晚几分钟再去,别人看见了不好。”我不得不苦笑一声,她还真不把自己当秃子头上的虱子。
许灵每次都会点一种叫Green eye的咖啡,不加糖。我只喝过一次,应该说是只喝了一口,只喝了一口我就不愿意再喝了,实在是太苦了。但是许灵很习惯,她说以前墨尔本读书时就经常喝。有一段时间,她在一家服装店里做Part timer,每天早上四点半钟就得起床,因为非常困,就在上班路上点一杯绿眼咖啡,虽然巨苦无比,但是只消一杯下肚就能精神抖擞。那时候,跟很多留学生相比,她已经算是比较幸运的了,找的都是报酬还不错的当地兼职,最少也有一小时20澳币的收入。不像她的一些同学,就在华人餐馆里端盘子洗碗什么的,华人老板很苛刻,一小时只愿意给8澳币。
不像那些家境富足、从不用为钱担心的留学生,也不像那些只是为了喝两口洋墨水、拿个外国文凭镀镀金、回去不愁没有单位上班的留学生,许灵出国的钱是她老爸摆烧烤摊儿和她老妈开小店儿挣来的,每一分钱她都得省着花。而且她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出去拿个文凭镀镀金,而是想毕业了就在当地找一家单位上班,然后争取在澳洲留下来。但是在澳洲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又谈何容易,那几年澳洲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地区已经陷入了经济不景气之中,别说她这样的留学生了,就是她那些同学,那些白人洋人,也不一定就能找到工作呢,他们还在指望着中国移民创造的工作岗位。
春天过了,长江边的夏天说来就来。等你意识到它时,街上早已是花花绿绿的裙裾飘飘了。
许灵经常带我去坐旅游公交环线兜风。就是那种老式公交,两节车厢,中间是手风琴风箱那样的皮质连接部分。开起来的时候,后一节车厢就扭扭晃晃的。每次我们都坐在最后一排的窗户边,许灵靠着窗,我靠着她。记得有一次有个男的坐在最后
一排中间,也就是紧挨着我的位置,司机一个急刹车,那个人顿时被弹射了出去,一路小跑到前面那节车厢,才抓住扶手踉踉跄跄地停下来。这一幕让我和许灵笑得几乎肝儿颤,但又不好意思笑出声来,我们就互相掐着对方的大腿止笑。
孙国志 竹石图 国画
有个诗人写过一句诗:一粒星球,两个身体,第一次我感到,人可以这样靠近。我觉得他写的就是我们,甚至我觉得当时读到这个句子以及记得这个句子,为的就是现在可以用在我和许灵身上。
是的,许灵对我有那种意思。我也领会了那层意思,而且还准备将那层意思落实到实处。
所以有一天晚上下班,许灵再次让我送她回去时,我就想好了接下来的事。我们在她楼下的小馆子草草吃了点东西就上楼了,她先是喝茶,后来是喝酒,但我很快就把她抱到里间的床上去了。
许灵提了一个要求,除了不能进去,别的都可以。“为什么?你是处女?”“不为什么。”她说。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你急着要打车去某个地方,出租车正好来了,你一招手它也停了,但司机摇下车窗后跟你说“不好意思,马上要去交班”或者“过江去的”。沮丧是自然的,但我还是遵守了她的要求。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我对自己说。然后,我和许灵就以你们都知道的那种方式完成了亲热。
后来我们也亲热过几次,不过还是她坚持的那样,不能进去。这让我很沮丧,就像得到的是一只装有奇珍异宝却不知道密码的密码箱。有一次我问她:“这跟进去有什么区别?”“这是原则。”她说。
与此同时,许灵约我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而且完全不再顾及别人的眼光与看法。中午和刘静下楼吃完饭,她也会给我打包一份捎回来,来到书店里直接递给我。有事没事的,她还会冲到办公室里来找我,在众人的注视下给我一杯咖啡、一包烟或一袋削成小块的水果。我不止一次跟她说:“你不要这么明目张胆,这是公司,影响不好!”她不听,即使听了,没几天还是那样。这造成的一个影响是,大家都不再避讳我和许灵是一对儿,动辄以“你们家许灵如何如何”跟我作为开场白。有几次开会时,设计部女总监甚至还当着老板的面开玩笑说:“企划部和文创产品部可以合并成一个部门了哈。”
5
我躲着许灵,不见她,也不接她的电话,是在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之后。
这些风言风语有关于恋爱的部分,但如果只是关于恋爱,也就算了。可恨的是,有人说我把很多设计的活儿都安排给了许灵,说我给她开的设计费比正常价格要高三分之一。刘静甚至也跑过来问:“老大,有人说听你给许灵开的费用很高啊……”“我找她做过几次设计、开了多少费用,你不知道吗,啊,你不知道吗?!”她当然知道,我只找许灵一次,那还是设计部说没时间做我才找的她。
但我却不能对流言置之不理。我不想让他们说我假公济私,说说也不行,因为这很快就会传到老板耳朵里,传到老板耳朵里就意味着得不到老板信任,也几乎就意味着失业。而另一方面,我也觉得许灵太过分了,明明可以私下说的话、私下见的面,非要在公司里说,非要在公司里见,明目张胆,操,明目张胆。这么一想,许灵真的就像是一张朝我粘来的狗皮膏药,厚厚一层明亮的黑油,我走到哪里她就贴到哪里,“啪”的一声,就贴到了我的脖子上、腰窝里或者脸上。是,一开始的确是我招惹的她,但我不确定她粘过来的动机,究竟是真喜欢我,还是如别人所说的那样要利用我……
尤其是在那天晚上之后。那天晚上跟朋友吃完饭,回到住处已经九点多了,我完全不想理会许灵不停发来的微信。后来手机不响了,她消停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半小时之后,门铃响了,透过门锁监控的画面我看到的是刘静的脸。“干吗?”我问。“老大,有一份合同要你签字。”她说。
这么晚了签什么字,还跑我住处来,我不禁想,脑海闪过一丝担心,但还是按下了开锁键。
房门一开,门后闪出的是许灵。他妈的。
在我正要关上门时,许灵挤了进来:“我就那么不招你待见?”她问。
“你一天到晚找我究竟要干嘛啊?”我没好气地说。
“没事,没事就不能找你了?”她嘻嘻哈哈。
“我跟你说过不要上班找我,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到处都说我假公济私,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难道你就那么脆弱?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你很清楚,我也很清楚,从头到尾你们企划部只让我做过一次设计,而且还是你求我帮忙我才做的!”她收起了笑脸,正色说。
“好,是我求你的,那我最后再求你一次,求以后不要缠我了!”我边说边推她往电梯走。
可能是伤心了,也可能是觉得没意思了,后来许灵果然也就没再缠着我。她上她的班,我上我的班,而我也尽量躲着她,不是安排出差,就是提前下班。同时,怕老板误会我,我还去找他汇报了一次,把“双年庆”时找许灵设计的前因后果、给她开了多少设计费都讲了,——当然我没有说也不敢说设计总监的事,而是把原因归结于设计部忙,没时间做。最后老板大度地说:“好,我知道了!”
就是这样,我和许灵就是这么分开的。而一旦分开之后,尤其是在她也觉得我们已经分开了之后,事情就开始变得无比简单,我也就不用躲着她了,和她之间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事实上,我们的确也没有发生过什么——我又没进去过,我不止一次这样想。人就是这样,一旦没什么瓜葛纠缠了,交往起来就会容易得多,说一些不用过脑子的话,做一些不用过脑子的事,简单,自然。所以上楼下楼时,许灵跟我打招呼,我也跟她打招呼,她跟我开玩笑,我也跟她开玩笑,“啊,更漂亮了啊”、“怎么样,谈了新男朋友吧,哈哈”。她也不介意,也丝毫看不出对我怀恨在心的样子。
许灵从文化城辞职、换到另外一家公司上班是在不久之后。在她离开之前的一天晚上,几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同事约着要给她践行,把我和刘静也喊去了——我本来不想去也不好意思去的,但又转念一想,她走都要走了,我还怕什么怕,去,干吗不去。先是去吃重庆火锅,喝酒,吃肉,一大帮子人喝了一些不深不浅的酒,说了一些不咸不淡的话。看起来很真诚,又透出着一股子虚头巴脑的客气劲儿。我也跟许灵碰了几杯,看着她高兴的样子,我似乎也解脱了许多,放开量喝了一些。
吃完火锅之后,他们又嚷嚷着去振兴路宵夜,于是就又去宵夜。烤鸡爪、烤茄子、烤香菇、牛板筋、骨肉相连什么的点了很多,两箱啤酒。喝到后来,不知是谁提议的说是玩游戏,真心话大冒险。我一听就开始打鼓了,真心话大冒险,这样的场合怎么玩?!我连忙申请退出,其他人纷纷说不行不行,人多了才好玩。“不回答问题,喝酒行不行?”我笑着问。“不行,喝了酒一样要回答问题!”于是就开始玩。七个人,七张牌,点数最小的人问点数最大的人问题。必须诚实回答,要发毒誓为证。
一开始倒还好,问的不过是初吻是什么时候啊、谈过几个女朋友啊、对在座的谁最动心啊之类的,后来的尺度就开始越来越大。我很担心有人问到我,同时也很担心有人问到许灵,但就在这种担心之中,我和她都迎来了让我担心的那些问题。最尴尬的有两次,一次是刘静问我:“老大,哈,你到底爱没爱过许灵?”这怎么说呢,我承认我对许灵有过那么一点意思,但说到爱没爱过,我还真不知道,但为了不让许灵下不来台,也不让气氛尴尬,我只好说:“爱过!”还有一次,是一个女生问许灵:“你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什么时候?”她刚一问完,我就不由得为许灵担心起来。许灵喝了不少酒,直接就说:“两周前。”我不由咯噔一下,在心里算了算,那时候我们已经分手了啊——她和谁?
在宵夜结束后回去的路上,我给许灵发了和她分手之后的第一个微信:你和谁发生的关系?
你管得着么你?!她回复道。
6
谈了女朋友而没睡她,分手后又听说了别人睡了她,这是一件让很多男人耿耿于怀的事。
我没魅力吗?不帅吗?不好吗?没钱还是没貌?他有什么好?比我高?比我有钱?还是比我对你好?你为什么愿意给他而不愿意给我?这种带着醋意的比较,不讲逻辑,也没有理性,很容易演变成一种为了不甘心而不甘心的情绪。这就像小时候你的玩具火车被别人抢走了,而你非要千方百计地想办法弄回来。换句话说,一个女人,很容易就能把一个男人就打回一个男孩的原形,她和你在一起时你是个男孩,她和你分开了你更是个男孩。更何况,男人嘛,永远都是男孩,多大都是。
眼下,我就陷于这种不甘心的情绪,而许灵就是那个被别人抢走的玩具。她的好与不好、我的爱与不爱,现在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曾经是我的,重要的是她现在成了别人的。所以,这么一对应下来,她此前的种种不好也就变成了现在的好,而我此前的种种不爱也就变成了现在的爱。
你也太随便了吧!这是我给许灵发的第二条微信。
我发去的第三条微信是:不让我进去,却让别人进去,什么意思?!
她回复:我喜欢他,为了他,也为了我自己,我愿意,我不后悔!
那你们在一起了?恋爱了?同居了?要结婚?
没有!
那你图什么呢?
不图什么,就是喜欢!
好,终于看清你了!
嗯,我也终于看清你了!
再见!
再见!
话虽这么说,我却觉得许灵是在报复我。她一定还喜欢我,她之所以和别人发生了关系,是因为那时候我疏远了她,而别人正好接近了她。许灵还是我的,而我要拿回属于我的,我要夺回来。
也就是说,在之前的这两个月里,我又倒回来追许灵,追已经离开了我、同时也离开来文化城的许灵。为了追她,我给她发了无数条微信,打了无数次电话,甚至还去她楼下蹲守过几次,但一次也没见到她,她也不愿意见我。“为什么不能见我一面呢?”我说。“有这个必要吗?”她回道。“有啊,当个朋友见见也行啊。”“问题是,你是想以朋友的身份见吗?”“之前都是我不好,是我错了,是我太在意自己的形象了!”“不怪你,只怪我自己。”“我一点也不介意你和别人发生过关系,如果有可能,我们还是在一起吧!”“我介意,我已经不喜欢你了!”我们之间的对话,翻来覆去就是这么几句。
一直追到今天,许灵也没有答应我,甚至一次面也不愿意跟我见。她始终对我重复着那句话:“之前我的确喜欢你,我承认,但那是之前,现在没有了,也不可能了。”我不信,我当然不信,一个那么喜欢我的女人怎么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我觉得她在说假话,要么她说的是自己都意识不到的家话,要么她就是故意装的。女人就是喜欢装,她们说不喜欢其实就是喜欢,说不要其实就是想要。
我还找到刘静,问她知不知道许灵的事。“她的什么事啊?”她问我。“不要装,你知道我问的是什么事。”我说。“噢,那个啊,你们不是分手了吗?”“是分手了啊,我就问问,她到底是和谁发生的关系?”最后,刘静告诉我——她也是听许灵说的,后者是跟一个话剧演员发生了一夜情。也就是刘静把自己作为诱饵带着许灵去住处找我的那个周末,文化城旁边的木马剧场正好演出许灵最喜欢的剧目之一《恋爱的犀牛》,那个演员是主演之一。演出结束之后,许灵跑到后台去找他要签名,然后对方留下了她的联系方式。第二天他就请她去饭店吃了饭、去酒吧喝了酒,再然后就去酒店开了房。“那他们,在一起了吗?”我问。“应该是没有,演完之后那个演员就回去了呀!”刘静肯定地说。
许灵不肯见我,我就去了一遍之前和她经常去的那些地方。在楼下的星巴克,我点过不加糖的Green eye咖啡——喝得一滴都没剩下;晚上加完班,也去消防楼梯转角抽过几次烟;去振兴路点过几串炭烤香菇、骨肉相连和一瓶啤酒;还去她楼下的单元门前和花坛边转过一转——我甚至还期待着她能迎面向我走来,张开她那娇小而温暖的怀抱扑到我的怀里,跟我说:“我也很想你啊……”
周末休班时,我还去坐了一次我们坐过的那种旅游环线老式公交,也坐在最后一排,也坐在靠近窗边的第二个位置,甚至我还等来了身边那个男人在司机突然停车时被弹射出去一溜小跑到前一节车厢中部才抓住扶手踉跄地停下来的那一幕。但看着那滑稽的一幕,我却无论如何再也笑不出来。
想到许灵在澳洲兼职的日子,想到她老爸摆烧烤摊儿供应她读书,想到她在文化城上班时不到四千的工资,想到我之前对她的种种……我觉得应该帮一帮她。所以,就像那些造谣的人当初所说的那样,我就是要给许灵揽活,我就是要给她多开设计费,我就是要假公济私,我就是要损公肥私,现在我完全不在乎他们的谣言、设计总监别有用心的玩笑和老板的误会,我只在乎许灵。怕许灵不领我的情,我就让刘静去找她——并叮嘱她就说是自己的主意。但是,许灵没有接,一单都没接。
“老大,我觉得你还真的有点儿贱啊,早干嘛去了你!”刘静说。我觉得她说的很对。
“韩松,我觉得你还真有点儿贱啊,早干嘛去了你!”我又把刘静的话对着自己重复了一遍。
我的确有点贱。
7
就像前文说的那样,许灵刚才给我发了一条微信,说喝多了,要我去酒吧接她。事到如今,已经接近了我的判断,女人就是喜欢装,装着装着就露馅了,就开始把以否定表示肯定的表达转变成以肯定表示肯定的表达了吧,这说明她正面接受了我的追求。我的心情相当好,我几乎已经忘了许灵和那个演员的一夜情,事实上我完全不在乎她的第一次是否属于我,只要她重新接受我就可以了。
当我赶到LADY SEVEN时,许灵已经喝多了,脸色绯红,舌头打结,她斜歪在高脚凳上,一只手支在桌面上托着腮,另一只手摇动着高脚杯里的深红色酒汁,“你怎么才来啊?”她问。“堵车啊!”我说。许灵喝多了,但还是在不停地跟赵念碰杯。她喝完,赵念就给她添一小口,刚刚盖住杯底。
“哟,韩总监可是真够浪漫的啊,还带了玫瑰来!”赵念冲我说。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花递给许灵,她没接,继续喝酒。
这让我有点尴尬,但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把花放在了旁边的空椅子上。
酒吧里没什么人了,只剩下角落窗台边零散的几桌,一些男女正在猜拳,不时传来一阵清脆的碰杯声和笑闹声。酒保正在一只接一只地擦拭泛着亮光的高脚杯,擦完一只,就将之倒悬进头顶上的钢丝卡口中。醉酒让许灵的话很多,也很语无伦次。但这样的许灵是我没见过的,可能正因为没见过,所以也显露出一番别样的味道。她脱了外套,露出米白色紧身毛衣,以及毛衣勾所勒出的两个弧形。弧形和她不时开闭的小嘴、绯红的脸庞一起,在灯光下幽幽地组合出一种勾魂摄魄的力量。
坐在许灵对面的赵念,我曾见过几次。也是澳洲回来的,比许灵早几年毕业。几个月前,我和许灵在一起时,跟她在这里喝过酒。她比许灵高,但并不如许灵好看,或者说不如许灵耐看、有气质,只是多了一层洋气。赵念也脱了外套,穿了一件蓬松的黑色套头毛衣,她的胸部并不大——并不是因为毛衣蓬松而显得不大,是真不大,她穿紧身衣时我曾见过。她的黑毛衣,在胸口处绣里一个白色骷髅头,不过不吓人,相反还有点好看,很酷。 我一边小口喝酒,一边听她们说些有的没的。
“你说我去还是不去北京?”许灵问赵念……许灵的领口微开,雪白的乳房隆起……“干嘛不去,在北京做设计才不浪费你在澳洲所学的。”赵念说……白皙的皮肤上有一排暗红的牙印……“我还没想好去哪家,投了好几家简历。”……娇羞而热烈的双腿紧紧地缠住我……“那不简单嘛,哪家待遇好去哪家。”……漆黑的被窝里我的唇在寻找着她的,她的也在寻找着我的……“明天发给你那几家公司的介绍,你帮我看看。”……我的手到处游走,穿过光滑的曲线……“说不定我以后也去北京呢”……她的喘息越来越重,几乎要把我包围住……“没酒了,还有酒没有?”……我在外面磨蹭着,即将进入……
如果不是被高脚小圆桌投下来的阴影挡着,对许灵的想象所引发的胯下那鼓鼓囊囊的一坨几乎让我失态了。不过现在没事,它正老老实实地藏在桌面下的暗黑中,被我的右手用力压着。无人可见,也无人可知。我一边喝酒一边小心调整坐姿,但无论怎么调整我都感觉它越来越大、越来越硬。
再这么喝下去,不免更难受。而且如果许灵喝多了,就什么都做不成了,做成了也没意思。
我的手一边摩挲着右裤兜里的三只避孕套,一边想。
“回去吧,许灵不能再喝了,已经喝多了!”我冲赵念说,她点点头。许灵嚷着还要喝,被我和赵念一边一个架了出来。我叫了一辆滴滴,幸好只距离200米,很快就开到了。我架着许灵,把她丢进车后座的里排,自己也爬了进去。我正要跟司机报上许灵的住址,这时车前门也拉开了,赵念一屁股坐了进来,她砰的一声关上车门。“赵念,先送你回去吧,你家在哪?”我愣了一下,急中生智地问。“不用,先把许灵送回去吧,她喝太多了。”她说。“哦……好……好吧!”当着司机,我也只好这么说。
车轮转起来,我的脑子也转起来:接下来怎么才能让赵念回去,我好单独留在许灵那里呢?
8
许灵刚进门,哇地一声就吐了,几颗饭粒溅到了我的鞋帮上。而平摊在地板上的那堆黄花花的秽物,立马让整个房间充斥出一股刺鼻的酒气和腥气。我把许灵交给赵念扶过去休息,去卫生间找了一把扫帚和撮斗。等捏着鼻子把那摊东西收拾完,我又把地板拖了一遍,可房间里还是有一股无处不在的异味。赵念已经烧好水,找来了两只杯子,正来回倒腾着给水降温。我看了不禁说:“你可真够笨的,这样要倒腾到猴年马月,倒点热水,再兑点矿泉水不就行了。”那你来,她把杯子一推说。
给许灵漱完口,又灌了她几口热水,把她弄到床上睡下,差不多已经凌晨一点了。
“你什么时候回去?”我冲着窝在沙发上的赵念问。
“你什么时候回去我就什么时候回去。”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
“哎,我今天就不走了啊,许灵喊我来接她,这——你还不懂什么意思?!”
“那你说说,她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和好的意思呗!”
“是吗?那我怎么不知道呢!”
“亏你还是她闺蜜,她没跟你说么?!再说了,她也不用什么都跟你说吧!”
“我的韩总监,你还真是自作多情,给你一根棒槌你还当针了,我实话告诉你吧,许灵把你们的事都跟我说了,她喊你来接是逗你玩呢,就是看你来不来,就是让你来了也尝尝回去的滋味。”
“真的假的?”我不相信许灵是在逗我。
“当然是真的了,骗你有几个意思!”
我赌气说:“那我现在就走,你也走!”我盘算着,等赵念前脚一走,立马我就掉头回来。
在楼下,我如愿以偿地看着赵念坐上了离去的出租车。我也装模作样地拦了一辆车,司机摇下车窗问:“去哪?”“去北京,去吗?”我逗司机说。“神经病!”司机说着,猛踩一脚油门,把车开走了。
我在后面得意地挥了挥手。
“傻逼,还跟我玩智谋啊!”我一边往许灵楼下走,一边小声地骂道。骂的是赵念。
穿过小区楼下那排花坛时,我已经有些按耐不住的躁动,不禁憧憬起接下来的那一幕……
坐电梯刚一上来,我就咚咚咚地敲许灵的门。没反应,再敲,还是没反应,再再敲,还是没反应。打电话,没接,发微信,也没回。我倚在门口,点了一根烟抽起来。被我敲门声点亮的声控灯灭了,楼道里一片漆黑,只剩下我手指间一明一灭的烟头,明灭之间犹如我情欲和心绪的波荡起伏。
“你怎么又回来了?”随着一声尖厉的质问声传来,刚灭下去的声控灯,顿时又亮了。
是赵念。
“我……我是有东西忘带了。”我随口撒谎道。
“什么东西?我就知道你要回来,不用许灵打电话我就知道。”她不由分说地拉着我进了电梯。
在电梯里,想着近在眼前的好事成了空,又闻到她身上那股酒气,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忍不住说:“你这是干吗啊你,许灵都没赶我,你他妈跑过来赶我——”
“就是许灵给我打电话,说你又是打电话又是拍门,我才又跑回来的。”
“你还说许灵,你把她喝成那个逼样子,自己一点事儿也没有,你怎么没醉?”
“我,我酒量大啊。”
“大你个鸡巴啊大大大。”看着她有些挑衅的表情,我气愤至极。
她胸前那个白色骷髅头,此刻也不再与好看和酷有关,那一起一伏好像也成了罪过。
终于,在电梯上的数字显示到三层时,我的手再也由不得我,我的嘴也是,我的心更是。我推搡着赵念,一把将她紧紧地贴在轿厢壁上,抓着她的手牢牢固定住,同时不管不顾地把嘴凑了上去……
万万没想到的是,赵念不但没有躲、没有叫,连一点反抗的意思也没有。我亲嘴,她让我亲,我摸胸,她也让我摸……甚至,她最后还慢慢张开了冒着酒气的嘴,主动接纳了我游走的舌头。
到了一楼,等电梯门打开,我一把把赵念拽了出去,拉着她进了楼梯间。楼梯间黑乎乎的,跟许灵在一起时,有一次送她回来时,我们还躲在那里亲亲摸摸过。此刻,我从赵念肩膀的位置环抱住她,一只手紧跟着就从宽松的毛衣领口摸索下去了。她接连嗯了几声,我的指尖传来一阵滚烫……
赵念穿的是皮裙,这既给我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某种刺激。从后面掀开裙子,我一把扯下她里面那种摸上去比摸着屁股还滑溜的紧身裤,狠狠顶进去……很容易就进去了……最后,与提早到来的精液附随而至的那阵空虚提醒了我,眼前这个正沉浸其中仍意犹未尽的女人不是许灵,而是她的闺蜜赵念。
……很快,我和赵念就像两个做完案的罪犯匆匆离开了现场。
出来的路上,我不知道说什么,可能赵念也不知道说什么,所以我们什么都没说。当走过那一排花坛时,裤兜里避孕套凸起的硬硬的边缘提醒了此行的初衷,我悄悄拿出来,一扬手扔了出去。
我和赵念是分头打车回去的。准确说,是我先送她上车,然后自己又等了一辆车。街头空空荡荡,出租车载着我朝我住的那个小区的方向驶去。夜深了,即使夜深了,即使一点也不拥堵,街头还是此起彼伏地闪烁起了红灯,滴滴滴的催促行人通过的声音响亮而聒噪。我不停地催促司机快点开车:“现在又没人,又没车,直接开过去就是了。”司机无可奈何地说:“大哥,红灯啊,闯红灯被拍到了可是要扣分罚款的,200块啊!”“好,我给你,我给你,你开吧,尽管开!”我忍受不了车子停下来的那几十秒,一停下来我就难过,一难过我就烦躁。我只想就这么一直开下去,开到天边去……
当然,如果我要是能睡着的话就更好了,那就可以让司机直接把我拉到许灵的梦里去。
9
第二天,我一直睡到中午才行。醒来后翻了翻枕边的手机,密密麻麻地有很多条微信,一条一条翻看完。没有许灵的,也没有赵念的。刘静打了几个未接来电,还有很多条微信,都是问我怎么没去上班的,说图书批发市场刚发来了一批新书,要我过去教她码堆上架。马上就去,我回复她。
在两排书架之间的空地上,我像个马虾一样弓着腰给刘静演示了普通型、爱心型、波浪型和城堡型等几种图书码堆方式,而她则像个监工般不时从旁问来问去。“都记住了吗?”我问。“记住了。”她说。然后我把码好的图书全部推倒,吩咐她重新码一遍。在她按照笔记本上记录的图形给图书重新码堆时,我也时不时从裤兜里把手机翻出来看看、摸摸,或者朝书店入口处的方向望望——尽管我知道许灵已经离开了文化城,但是我很怕她突然再次出现——其实,我更担心的是赵念突然出现。
一连半个月,许灵没跟我联系,赵念也没有。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就像我们根本就不认识。
我不知道许灵是不是知道了我和赵念的事,也没问她那天到底是不是捉弄我——我也不想问了,因为我已经不想再追她了。打个比方,就像我心里长了一个脓疮,有人拿针用力一刺,很痛,但脓也就流出来了,接着就什么都好了。我觉得赵念就是那根针,而捏着那根针的则是许灵——不,是我自己。又或者说,我和许灵之间隔着一层玻璃质地的东西,我们能清楚地看见彼此,也会互相笑着招手,也会跑向对方,但就在我们马上触摸到彼此时却又被撞了回去,谁跑得越快谁被撞回去得就越远。现在,那层玻璃消失了,但当我们在招着手跑向并无限接近对方时,却一下子擦肩而过了。
我不知道许灵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感觉。
半个月后的一天,我正在上班时,收到了她的一条微信。
“你在上班吗?
是啊。
嗯,这次不再是捉弄你啊,我是只想问一问,你怎么不再追我了?
嗯,不想追了,扯平了。
什么扯平了?
没什么。
那好吧,再见。
再见”
接下来的半年里,文化城就一天比一天忙了,这种忙连轴带动着每个人。自然也包括我。
对我来说,许灵就成了一条从我的钩子上滑脱进而游向深海的鱼,游向了她的自由自在——而我一直担心要跟我恋爱或者怀孕了会讹诈一笔的赵念,竟然也消失了,我也渐渐忘记了她的消失。
现在,我一天到晚琢磨的都是怎么完成创收任务。老板下达了指标,每个部门都有创收任务,企划部到年底要实现30万毛利。为了能接到更多外单,我带着企划部的几个人天天求爷爷告奶奶地跑市场。我把书店交给了刘静,活动也都让她来做。在我的调教下,现在她一改之前的马虎潦草,执行力也上来了,几乎能独当一面。每个周末她都安排得满满当当的,亲子沙龙、文学讲座或者读书会什么的,组织策划、落地执行连带做主持,都是她和几个小姑娘搞定的,几乎不用我操什么心。
一个周六下午,刘静邀请了一个本地作家来书店做读书讲座,讲的是卡夫卡的《城堡》。
台下稀稀拉拉地坐了一些大学生模样的男男女女。我正好也在,就坐下来听了一会。
讲座刚开始时,只听那位作家说,为了更好地理解卡夫卡,大家可以看看这本书的末尾,那里附赠了一份卡夫卡的年谱。我翻到那一页,读了读,在一两分钟之内粗略穿越了卡夫卡短暂而潦倒的一生。同时,我还注意到一个女人的名字,菲丽丝·鲍尔。卡夫卡年谱上是这么写的:1912年8月,卡夫卡在好友布罗德德的寓所第一次见到菲丽丝·鲍尔;1914年,卡夫卡和鲍尔在柏林订婚,不久后婚约解除; 1917年7月,两人第二次订婚;1917年12月,卡夫卡再次解除了和菲丽丝·鲍尔的婚约。
卡夫卡真逗,我不禁笑出了声。我觉得自己也成了一百年后的卡夫卡,许灵则成了一百年后的菲丽丝·鲍尔。而等合上书时,我又觉得那已是太过遥远的往事了。距离我至少一百年,至少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