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美国早前宣布加征钢铝关税,引起多国反击。华盛顿周一(17日)向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5个贸易伙伴,包括中国、欧盟、加拿大、墨西哥和土耳其,不满它们对美国实施报复性关税。请介绍一下世贸组织的诉讼程序。
福建读者 阿洪
诉诸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就好比告到法院一样,如果经过审查,符合技术上的条件就可以立案,这是第一步。第二步是双方协商,就跟法院一样,先让双方去协商。如果双方就磋商结果取得一致,则不需要再打官司了,可以撤案。程序是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框架下协商,属于多边体制。
如果磋商达不到效果,无论是起诉方还是被起诉方,只要符合条件,经过世贸组织同意就可以成立专家组。如果原告方要求成立专家组,被告方不同意也不能成立专家组,但是像这种情况很难发生。因为磋商达不成协议的话,需要世贸组织裁决。专家组进行审议的时间一般都是9个月。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可以申请延长,时间是3个月,个别情况可以延长到6个月,加在一起差不多有一年多的时间。如果专家组裁决出来,双方都同意,那么该结果就具备约束性了。若有一方不同意,则可以进行“上诉”,这个裁决得出的结论是不可推翻的,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裁决被告方败诉,那么被告方必须撤回原来的措施。反之,世贸组织可以授权原告方采取反制措施;如果双方都接受了,也就达到目的了。但是,诉诸上诉机构的过程中并不涉及到前面提到的磋商、成立专家组等环节,而是由世贸组织直接裁决,并且结论不可推翻。▲
(作者为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由本报记者邢晓婧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