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视域下共享单车发展路径研究

2018-07-18 17:52张金英
智富时代 2018年5期
关键词:共享单车共享经济创新

张金英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共享经济模式逐渐提出并得到广泛认可,在共享经济模式下,经济发展成果惠及社会大众,各城市不断发展的共享单车为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在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诸多的作用。但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单车发展正面临诸多问题需要克服,造成一系列不良的社会影响,本文在对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共享经济;共享单车;创新;发展

一、共享经济与共享单车的二者关联

(一)共享经济概念

1978年,美国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授琼·斯潘思在其论文《群落结构和协同消费》中,第一次提出“共享经济”理念,描述一种崭新的生活消费方式,其主要特点是个体通过一个第三方市场平台,实现点对点的直接商品与服务交换。简言之,共享经济价值在于为社会团体重新分配过剩产能,即“放松束缚”。共享经济实质上是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线下的闲置物品,以获得一定经济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是人们公平享有社会资源,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共同获得经济红利。

(二)共享单车: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与创造性发展

共享经济企业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商家对客户型(B2C)公司,另一种是点对点(P2P)公司。尽管方式不同,但其目的均为方便用户使用车辆。可见,我国共享单车属于前一种共享经济企业。

所谓共享单车,是传统租赁单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利用互联网、移动支付、智能解锁等技术充分挖掘社会闲置物品。如今市场上的共享单车企业,其实质是通过要求用户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之后进行的实时租赁服务。此外,一辆共享单车可以有多个用户分时段使用,采用“一对多”的形式,可以令有限的资源被充分利用。每位社会成员都可以享受到它的出现所带来的好处,共享发展成果。

目前,国内的共享单车市场发展蓬勃但尚处于初级阶段,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政府主导分城市管理的有桩单车;第二阶段是由企业承包模式的有桩单车;第三阶段是以企业为主导的无桩的互联网共享单车。首先,政府主导分城市管理的有桩公共自行车是政府补贴的免费骑行项目,仅在杭州、苏州等少数城市取得成效,未在全国多个城市得到普及。其次,由企业承包模式的有桩单车虽在部分城市取得成效,但其运营成本较高、租借手续复杂。最后,以企业主导的无桩的互联网共享单车得益于移动互联网及移动支付快速普及、智能硬件水平持续提升,共享单车通过精准定位、扫码解锁等技术手段,摆脱了传统公共自行车赖以存在的停车桩,一举解决了系统设备复杂、维护成本较高、租借归还不便等问题,迸发出巨大活力。共享单车作为一种自由度高、低碳环保使用方便、使用方便且费用低廉的交通方式深受百姓欢迎。该模式既解决了传统自行车厂家产能过剩问题,又向公众宣扬了低碳出行的生活方式。

二、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单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大众的整体意识淡薄

共享单车属于新兴事物,社会大众在对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缺乏基本的意识,很多城市的共享单车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占为己有,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城市的形象,浪费社会资源,同时也使共享经济的发展违背初衷,使得全面践行共享经济发展模式变得十分困难。这些都是因为社会大众对共享经济尤其是共享单车的认识不足,共享的意识较差。而转变大众的意识需要较长的时间,加上目前各种宣传力度不到位,社会大众的受教育程度不一,其认识存在较大的差异,才导致共享单车的全面健康推行存在较大的难度。

(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共享经济的发展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指导和约束,才能逐渐得以实施。在共享单车的普及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处于制定和实施阶段,目前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指导。肆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其违法的成本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在这期间很多城市的共享单车遭到了较大的破坏,严重缩短了共享单车的使用寿命,损害了城市的发展形象,为整个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进而会影响到共享经济的发展。

(三)企业活力的释放不足

任何经济模式的推行都必须要有企业的参与才能够得以顺利的实施,当前我国共享单车的推行几乎全部依赖政府部门,企业的参与力度较小,而加之监管力度不利,使得共享单车事业的发展面临诸多的困境。很多企业缺乏必要的参与渠道,政府在企业参与方面没有指定和实施相关的激励及引导政策,整个市场的发展依赖于行政指令,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初衷相违背,也拖慢了我国共享单车的发展步伐,长期下去势必会浪费社会资源,增加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本。

三、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下共享单车发展路径研究

(一)充分发挥政府在共享单车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要从根本上减少问题的发生,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出台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以此来引导市民的行为,促使大家规范使用。政府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管理细则,对车辆的停放秩序等作出规定,对破坏单车者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自行车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或违规停放自行车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按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例如,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明确提出2017年的自行车道建设规划,全年力争完成100公里自行车道的新建、改造提升。

(二)大力调动企业投身共享单车经济的积极性

一是企业要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举措,建立信用积分系统、设置信用制度来激励用户规范骑行并举报违规行为,例如,把用户初始信用规定为100分,如果由于乱停放被其他用户举报,则扣除相应信用分数,分数低于一定程度就无法继续使用共享单车。二是探寻利用技术手段解决用户乱停车等问题,利用GPS定位,获取用户停车的具体位置,从而判断是否是规范停车点等。如果用户多次未按照规定停车,对违规行为严重的用户进行列入“黑名单”等处罚。三是完善管理措施,在用户信用信息共享、宣传引导等方面多做努力,将促进市民规范停车。四是借鉴国外共享单车发展经验,探索适合企业自身的赢利模式。

(三)强化引导用户全面参与共享单车发展

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庞大的共享单车用户也是推进共享单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共享单车使用者首先应该从自身做起,遵守共享单车相关规定,文明规范使用。骑行时注意安全,不抢道占道,自觉佩戴头盔,使用后将共享单车停放在自行车停放区域。其次,共享单车使用者在文明使用的同时,还应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尤其针对故意损坏车辆、涂改车身二维码、上私锁等恶劣行为,进行举报,使破坏者获得相应惩处。

四、结束语

共享经济能够为用户创造更大的价值,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社会运行效率,提升社会信用与信任,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从实体资源分享到虚拟互联网分享,共享经济的发展会随着技术进步和思维创新而不断突破。为此,需要全社会从政策、法律、监管、实践等方面,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消除其负的外部性,发挥更大的正的外部性,推动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共享经济正在釋放模式创新红利、注入经济“新活力”,丰富行业的价值创造模式。

【参考文献】

[1]王在涛.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模式分析[J]. 城市发展研究,2013(9):93-97.

[2]郭建明.共享单车的经济学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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